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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660-2025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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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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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33.040.40

  CCSM32

  DB31/T1660—2025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Guidelinesforthe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ofdatacenters

  2025-12-23发布2026-04-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660—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缩略语 2

  5总体要求 2

  6规划与选址 3

  6.1规划要求 3

  6.2选址要求 3

  6.3其他要求 4

  7建筑与配套 4

  7.1建筑 4

  7.2供配电 4

  7.3制冷与通风 4

  7.4机架与布线 4

  7.5安防与消防 4

  7.6网络 5

  7.7给排水 5

  7.8液冷 5

  8安全 5

  9节能 5

  9.1建筑节能 5

  9.2供配电节能 5

  9.3制冷节能 5

  9.4IT设备节能 6

  9.5其他节能 6

  10论证、评估与监测 6

  10.1一般要求 6

  10.2综合评估评价体系架构 6

  10.3关键指标要求 7

  10.4监测配套 7

  附录A(资料性)数据中心PUE和WUE测量方法 8

  DB31/T166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埃迪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亮、李洁、严利民、吴美希、王少鹏、谢丽娜、贾明艳、任春明、张圣祺、周曼、韩雨辰、廖志鹏、沈宋捷、张琪、何瑞燊、陆允立、付智、许闱帷、许浒、孙跃、牛红星、杜军、蒋卫权、马晓峰、蒋军、毛轶嘉、孟波。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南,包括规划与选址、建筑与配套、安全、节能以及论证、评估与监测等方面。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数据中心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295空气过滤器

  GB20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43331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技术和分级要求

  GB/T44463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总体技术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245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YD/T2543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中心datacenter

  为集中放置和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并能保证正常运行环境的场所,如一幢建筑物或其中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3.2

  主机房computerroom

  主要用于数据处理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3.3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

  在数据中心为保证电子信息设备安全、可靠、连续正常运行提供基本支持的制冷与通风、安防与消防、网络、给排水等设施。

  3.4

  不间断电源系统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UPS

  由变流器、开关和储能装置组合构成的系统,在输入电源正常或故障时,输出交流或直流电能,在一段时间内,维持对负载供电的连续性。

  3.5

  布线cabling

  能够支持电子信息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3.6

  水资源使用效率waterusageeffectiveness,WUE

  数据中心水资源全年消耗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全年消耗电量的比值,单位是L/kWh。

  3.7

  电能利用效率powerusageeffectiveness,PUE

  数据中心全年消耗电量与数据中心IT设备全年消耗电量的比值,无单位。

  3.8

  机架设计总功率rackdesigntotalpower

  数据中心IT设备的设计总功率,单位是MW。

  3.9

  平均机架设计功率averagerackdesignpower

  机架设计总功率除以总机架数,单位是kW。

  3.10

  IT设备ITequipment

  用于承载数据中心中运行应用系统的物理设备,并为用户提供信息处理和存储、通信等服务,同时支撑数据中心的监控管理和运行维护。

  3.11

  IT设备上架率ITequipmentshelfrate,Rackon

  实际上架机架的设计功率与机架设计总功率的比值,无单位。

  3.12

  平均机架运行功率averagerackoperatingpower,Prack

  实际已运行机架的平均功率,单位是kW。

  3.13

  数据中心设计总功率totaldatacenterdesignpower

  满足所有机架在设计功率内满负荷正常运行条件下,IT设备、制冷系统、供配电系统以及照明等配套设施所需的全部功率,单位是MW。

  3.14

  能耗强度energyintensity

  数据中心所有方及服务器所有者所承诺的新建数据中心产生的经济增量与能耗增量的比值,单位是万元/kW。

  3.15

  标准机架standardracks

  功耗以6kW计的IT设备机架。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DataCenter)

  IT: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

  PUE:电能利用效率(PowerUsageEffectiveness)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

  WUE:水资源使用效率(WaterUsageEffectiveness)

  5总体要求

  数据中心建设总体要求主要包括规模分类、应用需求、选址布局、资历资质、设计指标、评估监测等内容,具体宜满足以下要求:

  a)规模分类:

  1)超大型数据中心:指规模大于等于5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2)大型数据中心:指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5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3)中小型数据中心:规模大于等于100个标准机架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b)应用需求:

  1)优先支持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功能性、枢纽型基础平台,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聚焦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金融服务、云计算等产业应用;

  2)优先支持聚焦计算功能、服务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项目应用。

  c)选址布局:

  1)不得在本市中环以内区域新建数据中心;

  2)宜优先布局在外环外符合配套条件的工业区或发电厂厂区内,采用先进节能技术集约建设,并兼顾区域经济密度要求。

  d)资历资质:

  1)宜具备国家或本市颁发的数据中心运营许可,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2)宜具备数据中心运维和营运的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3)宜在本市有长期稳定服务能力,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且有3年以上运维经验的主体报建。

  e)设计指标:

  新建大型数据中心单项目规模不低于3000个标准机架,平均机架设计功率不低于6kW,机架设计总功率不小于18MW,综合PUE不超过1.22。

  f)评估监测:

  1)报建主体在立项前做好项目论证,并按本文件要求开展自评估;

  2)投入运行前完成能效监测配套设施建设,并对接上海市数据中心能效监测管理平台。

  6规划与选址

  6.1规划要求

  数据中心建设区域规划建设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建设在上海市外环以外区域,既有工业区、发电厂区优先,布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形态相结合,有效发挥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作用;

  b)上海市中环以内区域不应新建数据中心;

  c)除中环以内区域及外环以外区域外,严格限制新建数据中心。

  6.2选址要求

  数据中心建设选址基础条件宜符合以下要求:

  a)综合考虑市电接入的可靠性和扩展性,宜优先利用现有供电资源。宜靠近110kV以上等级且配置冗余度高的电源点;

  b)宜引入一类市电,市电供电平均每月停电次数不应大于1次,平均每次故障时间不应大于0.2h;

  c)宜靠近干线通信线路,具备多路由接入条件;

  d)宜在直线距离300m范围内有一路自来水管网,满足数据中心冷却用水需求;

  e)大中型数据中心不宜建在住宅小区和商业区内;

  f)不宜靠近有害气体、粉尘、洪水、振动、电磁干扰等源头,机房位置与地铁线路、加油站和石油库等的距离具体要求如表1所示。

  表1选址距离要求 场所名称 距离 距离地铁线路 不宜小于100m 距离加油站/加气站 不宜小于400m 距离一级石油库 宜大于500m 距离五级石油库 宜大于250m

  6.3其他要求

  建设数据中心的能耗强度应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7建筑与配套

  7.1建筑

  数据中心建筑宜符合以下要求:

  a)主机房的楼面均布活荷载不小于12kN/m²;

  b)主机房货运电梯入口净高不小于2300mm,电梯宽度不小于1000mm,承重不小于1500kg,电梯内部与外部平面高度差、缝隙应不大于10mm;

  c)主机房内部各类通信设备布局在预留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宜相对集中,宜采用矩形以提高面积有效利用率;

  d)主机房高度根据机柜、布线等确定,新建机房净高宜不低于3.3m;

  e)宜采用预制模块化等装配式建筑。

  7.2供配电

  机房供配电宜符合以下要求:

  a)油机宜进行无冗余设置;

  b)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应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宜为不间断电源系统提供双路供电电源;

  c)宜自建或接入分布式供能系统;

  d)宜采用预制化电力模块解决方案。

  7.3制冷与通风

  制冷与通风宜符合以下要求:

  a)制冷系统和末端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宜符合运行可靠、经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b)主机房区的新风系统宜加装不低于GB/T14295规定的粗效2类空气过滤器,宜进行防腐过滤,宜符合GB50174—2017中第7.4.6条规定的过滤装置的要求;

  c)空调制冷剂宜使用臭氧层破坏潜能值(ODP)为0或者全球变暖系数值(GWP)较低的产品。

  7.4机架与布线

  机架与布线宜符合以下要求:

  a)主机房宜采用模块化的部署方式;

  b)对设计功率10kW以上的机架宜采用就近的供配电部署方式,使用蓄电池就近供电的,宜据实安装漏液检测装置;

  c)机架高度、宽度和深度宜按列统一并进行色彩管理;

  d)机房线缆布放宜选择开放式线架采用上走线方式,强电、弱电,光纤、铜缆宜分别布线;

  e)电磁屏蔽宜满足GB50174—2017中第9.1~9.3条相关要求。

  7.5安防与消防

  安防与消防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防范宜符合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第6.1条中的一般规定;

  b)室外安装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采取防雷电保护措施,电源线、信号线采用屏蔽电缆,接闪装置和电缆屏蔽层应接地;

  c)数据中心防火和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和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d)宜设置“极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配电室等重点区域宜设置联动消防设备。

  7.6网络

  网络宜符合以下要求:

  a)网络的拓扑结构宜无单点故障,宜具备支持IPv6的能力;

  b)网络出口宜直连运营商城域骨干网,每1000机架平均带宽不宜低于50Gbps,宜能够进行动态扩容,宜优先考虑多运营商接入;

  c)宜采用高性能、低时延、智能无损网络等新技术;

  d)数据中心内部面向不同用户的机架间以及不同机楼间,宜具备高速网络连接和内部网络管理的能力。

  7.7给排水

  数据中心建设主机房地面应有排水系统,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主机房,冷却水储水量宜满足系统12h用水。

  7.8液冷

  建设液冷数据中心或部分使用液冷技术的数据中心建筑参照本文件总体要求;其他部分,包括冷却液体、冷却及管路、管控、供配电、安防与消防、综合布线和运维等参照相关标准。

  8安全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安全宜符合以下规定:

  a)建筑屋面设有空调室外机等各类设备基础及工艺孔洞时宜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漏措施;

  b)建筑地面及楼板上铺设的保温层,宜综合考虑防火、防水、耐老化等因素;

  c)机房内宜具备完整的门禁权限管理制度,并应设置人员门禁权限矩阵,定期稽核门禁是否按照规章执行;

  d)建筑各出入口、楼层出入口、运营机房内宜具备连续无间断、无盲点监控;

  e)园区宜具备有效的物理隔离手段,具备完善的巡逻频次及连续无间断值守制度。

  9节能

  9.1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主机房不宜设外窗,不宜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

  b)宜在主机房出入口处采取保温隔热节能措施,建筑体形宜规整;

  c)建筑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宜符合GB51245相关要求。

  9.2供配电节能

  供配电节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变压器宜采用GB20052中规定的二级以上产品;

  b)UPS宜采用UPS休眠、3N架构、IGBT整流技术等提升系统效率,负载效率宜满足条件见表2;表2UPS负载率和效率 负载率 10% 25% 50% 75% 100% 效率 ≥90% ≥95% ≥96% ≥96% ≥96% c)宜采用各种供电新技术提高供电系统效率,包括但不限于直流供电技术、专线直供、高压配电、10kV交流输入不间断电源、降低线路损耗等。

  9.3制冷节能

  制冷节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空调制冷设备宜选用配置变频、变容量冷却设备,冷却系统能效比满足PUE指标控制的要求;

  b)宜使用各种创新技术提高制冷效率,包括但不限于外供冷、蓄冷技术、冷热通道密封、盲板密封、余热利用、热泵技术、间接蒸发冷却等;

  c)新风系统宜采用热回收方式或者独立预处理方式;

  d)宜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全年自然冷源使用时间不宜低于3000h。

  9.4IT设备节能

  IT设备节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具有电源智能管理及休眠技术;

  b)宜采用经80plus金牌以上更高等级认证电源;

  c)宜采用高效定制化IT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多节点服务器、整机柜服务器和液冷服务器等;

  d)宜采用高能效比、耐高温、耐腐蚀、空气洁净度要求低的设备;

  e)宜通过IT设备状态采集和智能运维等手段,实现数据中心计算、存储资源的高效调度,提高数据中心算力和算效等级。

  9.5其他节能

  其他节能宜符合以下要求:

  a)宜根据机房功能需求设置可自动关停的照明设施,按满足无窗机房要求布置控制开关;

  b)宜设置先进自动能源管理系统,对各类能源(包括水、电、气以及绿色能源等)的使用进行监测管理,宜具有使用AI算法对能源进行持续优化的能力;

  c)宜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对主机房气流组织进行模拟验证,加强动态管理;

  d)数据中心建筑或园区内宜采用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e)宜采用蓄能电站实现峰谷负荷调整、蓄冷技术降低峰值电能负荷。

  10论证、评估与监测

  10.1一般要求

  数据中心建设宜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报建主体按照本文件规定,做好论证、评估、监测,流程上符合以下要求:

  a)报建主体宜于立项前做好项目论证,编制符合性评估报告,明确项目选址规模、功能定位、技术方案、耗能工艺、服务对象等,制定项目方案和建设计划,确保关键指标的设计符合本文件及GB/T44463等相关要求,符合节能审查的相关规定;

  b)项目获批后,报建主体宜按照要求尽快动工建设,并确保两年内投入运行;

  c)报建主体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宜完成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能效监测配套设施建设,并应按照GB50462等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验收及机房运行安全测评等工作;

  d)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自用数据中心半年内),宜对关键指标进行测评,并接受本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综合评估评价。

  10.2综合评估评价体系架构

  数据中心宜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衡量数据中心负载的IT设备上架率(Rackon);

  b)衡量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的PUE;

  c)衡量数据中心机架负载的平均机架运行功率(Prack);

  d)衡量数据中心水资源利用效率的WUE;

  e)衡量数据中心节能综合水平的数据中心绿色等级1);

  1参考GB/T43331—2023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技术和分级要求。

  f)衡量数据中心可用性水平的数据中心可用性等级;

  g)衡量数据中心安全性水平的数据中心安全性等级。

  10.3关键指标要求

  数据中心在投入运行后关键指标宜符合以下要求:

  a)Rackon半年内不低于50%(仅针对自用的数据中心),一年内不低于70%,第二年及以后不低于90%;

  b)PUE综合第一年不高于1.32,第二年及以后不高于1.22;

  c)Prack不低于上架机架的平均机架设计功率的80%;

  d)WUE第一年不高于1.6,第二年及以后不高于1.4;

  e)数据中心绿色等级宜达到第四等级(参考GB/T43331);

  f)数据中心可用性等级宜达到第三等级(参考GB/T43331);

  g)数据中心安全性等级宜达到第五等级(参考GB/T43331)。

  10.4监测配套

  监测配套方面宜符合以下要求:

  a)报建主体宜部署在线监测配套设施,且具备对外开放接口,并上联到本市数据中心能效监测管理平台;

  b)监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总能耗、总耗水、IT总耗电、可再生能源使用量、蓄电量、蓄冷量等,在线监测部署具体要求参见附录A;

  c)宜可利用数据中心提供的IT设备性能监控接口,监测运行中的IT设备实际负载和单机柜实际负载。

  附录A(资料性)

  数据中心PUE和WUE测量方法2)

  A.1概述

  本文件所提出的测量方法是为了便于科学计算数据中心PUE、WUE等指标,兼顾实际项目的可操作、可横向比较的要求,提出对数据中心相关参数进行测量的方法,包括指标计算公式及测量参数、测量点的选择、测试设备要求等。

  为完善数据中心综合能源利用率的评价,本文件在PUE指标计算时综合考虑数据中心的总能源消耗量,包括外供电、外供油、外供气、外供冷等。

  A.2基准PUE指标的计算公式

  基准PUE的计算公式如公式(1)。

  PUE基准= (∑P外供电+∑P外供油+∑P外供气+∑P外供冷)/∑PIT··················· (1)

  式中:

  PUE基准——基准PUE,无单位;

  P外供电——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所有电力,包括市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发电及其它单位供应的电能,单位为kWh;

  P外供油——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所有油料,按表A.1折算为等效电,单位为kWhEE;

  P外供气——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燃气,按表A.1折算为等效电,单位为kWhEE;

  P外供冷——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冷量,根据外供冷量企业提供的第三方能效测试报告的数据折算为等效电,单位为kWhEE,若外供冷量的企业无法提供有效报告,则按表A.1折算为等效电;

  PIT——被评价数据中心IT设备所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

  表A.1主要能源按等效电法的换算系数

  能源种类 实物量 等效电kWhEE 电力 1kWh 1 柴油 1kg 7.812 汽油 1kg 7.889 天然气 1m3 7.131 冷冻水(7℃/12℃) 1MJ 0.02015 A.3基准PUE的测量参数及测量点

  各能耗数据的测量参数及测量点要求如下。

  a)外供电的累计电能计算方法如公式(2):

  P外供电=PM1+PM6+PM7-PM5········································· (2)

  式中:

  P外供电——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所有电力,包括

  市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发电及其它单位供应的电能,测量参数为累计电能,测量点

  2参考YD/T2543中的能耗测评方法。

  为外部电能输入被评价数据中心建筑(或园区)的变压器高压侧及开关柜中非数据中心用电的出线侧,单位为kWh;

  PM1,PM5,PM6,PM7——测量点电能,单位为kWh,M1、M5、M6、M7位置如图1中标识。

  b)评价时间段内的实际消耗油量计算方法如公式(3):

  P外供电+P外供油=PM1+PM6+PM7-PM5+PM2 ····························· (3)

  式中:

  P外供电——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所有电力,

  包括市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发电及其它单位供应的电能,测量参数为累计电能,测量点为外部电能输入被评价数据中心建筑(或园区)的变压器高压侧及开关柜中非数据中心用电的出线侧,单位为kWh;

  P外供油——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所有油料,

  按表A.1折算为等效电,测量参数为评价时间段内的实际消耗油量。若外供油仅用于油机发电,可直接计量油机发电累计输出电能作为此数值,测量点如图1中M2标识的位置,单位为kWhEE;

  PM1,PM2,PM5,PM6,PM7——测量点电能,单位为kWh,M1、M2、M5、M6、M7位置如图1中标识。

  c)P外供气的测量参数为评价时间段内的数据中心实际消耗气量,单位为kWhEE。采用专用燃气表的读数或同等位置安装的燃气表读数。

  d)外供数据中心消耗的冷量计算方法如公式(4):

  P外供冷=L*M························································ (4)

  式中:

  P外供冷——从被评价数据中心外部供入的保障数据中心建筑运行的冷量,根据外供冷量企业提供的第三方能效测试报告的数据折算为等效电,计量点为冷媒进入被评价数据中心建筑的位置,单位为kWhEE,若外供冷量的企业无法提供有效报告,则按表A.1折算为等效电;

  L ——冷量,外供冷的制冷系统长期运行效率数据,单位为MJ;

  M ——制冷系统效率,外供冷的制冷系统长期运行效率数据,单位为kWh/MJ,若无长期实测运行效率数据,则制冷系统效率取0.02015kWh/MJ。

  e)PIT的测量参数为累计电能。

  1)最佳测量点为IT设备的进线侧,如图1中M3标识的位置。被评价数据中心应完善IT设备能耗计量尽可能实现准确计量。

  2)若IT设备的列头柜或机柜电源并未对IT设备外的其他设备供电,则也可采用列头柜或机柜电源的进线侧作为计量点,如图1中M4标识的位置。

  f)改造数据中心受条件限制,缺乏较准确测量时PIT的近似计算。

  1)若机柜电源对制冷系统风扇供电但未能单独计量IT设备能耗(如图1中M3标识的位置)而只计量了机柜电源能耗(如图1中M4标识的位置),则在用机柜电源能耗∑P机柜近似作为PIT数值时,应乘以修正系数α1,计算方法如公式(5):

  PIT=α1*∑P机柜······················································(5)

  式中:

  PIT——IT设备能耗,单位为kWh;

  ∑P机柜——在用机柜累计能耗,单位为kWh;

  α1——修正系数,取值参照表A.2。

  2)若UPS对制冷系统供电但未能单独计量IT设备能耗(如图1中M3标识的位置)而只计量了UPS

  出线侧能耗,则在用UPS出线侧能耗∑PUPS出近似作为PIT数值时,应乘以修正系数α2,计算方法如公式(6):

  PIT=α2*∑PUPS出····················································· (6)

  式中:

  PIT——IT设备能耗,单位为kWh;

  ∑PUPS出——在用UPS出线侧能耗,单位为kWh;

  α2 ——修正系数,取值参照表A.2。

  3)若未能计量UPS出线侧能耗,而计量了UPS进线侧能耗,则在用UPS进线侧能耗∑PUPS进近似作为∑PUPS出数值时,应乘以修正系数β,计算方法如公式(7):

  ∑PUPS出=β*∑PUPS进··················································(7)

  式中:

  ∑PUPS出——在用UPS出线侧能耗,单位为kWh;

  ∑PUPS进——在用UPS进线侧能耗,单位为kWh;

  β ——修正系数,取值参照表A.2。

  4)修正系数α1、α2、β根据上海地区数据中心实测数据不定期进行调整,初始修正系数数值按表A.2取值。

  表A.2与全年平均IT负载率对应的修正系数取值表

  IT负载率 修正系数α1 修正系数α2 修正系数β 0~25% 0.93 0.61 0.6 25%~50% 0.95 0.7 0.8 50%~75% 0.96 0.8 0.9 75%以上 0.97 87 0.9 对于没有外供冷的数据中心,基准PUE计算公式为:PUE基准=(PM1+PM2+PM6+PM7-PM5)/PM3。其中,PM1为M1点测得的用电量,依此类推,具体点位见图1。

  图1数据中心电能消耗测量点

  A.4综合PUE指标的计算公式

  综合考虑若干技术对数据中心自身及城市整体能效提升的作用,鼓励技术的有效应用。在基准PUE指标基础上计算综合PUE指标,并以综合PUE指标作为本文件对各数据中心的约束条件。综合PUE的计算方法如公式(8)。

  PUE综合= PUE基准—················································ (8)

  式中:

  PUE综合——综合PUE,无单位;

  PUE基准——基准PUE,无单位;

  ——调节因子累加值,取值参照表A.3、表A.4、表A.5、表A.6、表A.7。

  各调节因子Yi的取值如下所示。

  a) Y可再生因子衡量在被评价数据中心建筑或园区内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程度。根据全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总用电量的比例PM7/(PM1+PM2+PM6+PM7-PM5),可取定不同的可再生因子,具体如表A.3所示。

  表A.3Y可再生因子取值表 全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总用电量的比例(X) Y可再生 0.005%≤X<0.0075% 0.005 0.0075%≤X<0.01% 0.01 X≥0.01% 0.02 b)Y峰谷蓄电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采用蓄能电站实现峰谷负荷调整改善城市整体能效的程度。根据蓄能电站全年蓄能放电量达到总用电量的比例,可取定不同的峰谷蓄电因子,具体如表A.4。

  表A.4Y峰谷蓄电因子取值表 全年蓄能放电量达到总用电量的比例(X) Y峰谷蓄电 0.5%≤X<0.75% 0.005 0.75%≤X<1% 0.01 X≥1% 0.015 c)Y错峰蓄冷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采用蓄冷技术降低峰值电能负荷的程度。根据全年累计总放冷量达到总用冷量的比例,可取定不同的错峰蓄冷因子,具体如表A.5所示。

  表A.5Y错峰蓄冷因子取值表 全年累计总放冷量达到总用冷量的比例(X) Y错峰蓄冷 0.2%≤X<0.4% 0.005 0.4%≤X<0.6% 0.01 X≥0.6% 0.015 d)Y外供冷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有效利用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冷、热源的程度。根据全年利用废弃冷、热源制冷量达到总用冷量的比例,可取定不同的外供冷因子,具体如表A.6所示。

  表A.6Y外供冷因子取值表 全年利用废弃冷、热源制冷量达到总用冷量的比例(X) Y外供冷 20%≤X<30% 0.005 30%≤X<40% 0.01 X≥40% 0.015

  e)Y 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液冷系统的使用程度。采用浸没式液体冷却、冷板式液体冷却、

  液冷

  喷淋式液体冷却方式等运行的机架功率占实际运行机架总功率的比例,可取定不同的液冷因子,具体如表A.7所示。

  表A.7Y液冷因子取值表 采用液冷方式运行的机架功率占实际运行机架总功率的比例(X) Y液冷 5%≤X<10% 0.003 10%≤X<15% 0.005 15%≤X<20% 0.01 X≥20% 0.02 f)Y能耗计量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能耗计量细致化的程度。实现图1中M1、M3、M4、M5标识点详细计量的,加0.002;实现图1中所有标识点(如有)详细计量的,加0.002;实现冷站内各主要设备及系统能效详细计量的,加0.002;实现共用冷水系统的数据中心与办公用房等其它区域

  的冷量分别计量的,加0.002;实现机房内温度场详细计量的,加0.002。以上取值合计得到Y因子。

  能耗计量

  g)Y金融自用因子衡量被评价数据中心是否为金融自用数据中心。如果是,该系数为0.1。

  h)得分项分别评价,最后加总为调节因子取值,金融自用数据中心最高不超过0.15,其他数据中心最高不超过0.05。

  A.5综合PUE的测量参数及测量点

  综合PUE的测量参数及测量点应在基准PUE基础上,增加要求如下。

  a)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计量累计发电量,需在图1中标识M7位置进行计量。

  b)蓄能电站峰谷负荷调整电量:计量累计放电量,需在图1中标识M8位置进行计量;当利用现有UPS作为蓄能电站时,应计量蓄电池组的放电量。

  c)错峰蓄冷量:计量累计放冷量。需计量蓄冷罐供冷管道的冷热量。

  d)外供冷量:计量累计外供冷量和数据中心累计总供冷量。需计量外供冷进出管道的冷量和数据中心总供冷量。若采用直接利用室外新风等方式且可精确计量,则计入总冷量,若不能精确计量,则不计入。

  e)液冷使用率:采用液冷方式运行的机架功耗占实际运行机架总功耗的比例。A.6WUE指标的计算公式

  WUE 指标的最低值是0,基准WUE的计算方法如公式(9)所示。

  WUE=∑L总耗水/∑PIT················································· (9)

  式中:

  L总耗水——输入数据中心的水量,单位为升;

  ∑PIT——IT设备总能耗,单位为kWh,计算方式参见A.2及A.3。

  A.7WUE指标的测量参数及测量点

  WUE指标需要测量全年累计水流量,测量点包括供入被评价数据中心的水表、从湖泊、河道等自然水网抽取水的管道的水表、雨水收集池及中水池抽取至数据中心的管道的水表。

  A.8能耗的间接测量和估算

  在实际测量中,部分需要的耗电量可能无法直接测量得到,而应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间接测量和估算。制冷设备和供配电系统能耗的间接测量和估算可采取如下方法。

  a)制冷设备能耗的间接测量和估算:采用水冷空调的数据中心若与所在建筑的办公场所等共用冷水机组,为测量数据中心制冷所消耗的电能,可计量此类场所及数据中心的冷量,并根据冷量的比例关系将冷站消耗电能分配给数据中心。若未能准确计量各自的冷量,则根据运行时间、冷负荷比例等参数进行估算。

  b)供配电系统能耗的间接测量和估算:在测量供配电系统能耗的过程中,如果指定的测量点难以安装测试设备,根据相关设备的能效因子进行间接推算。例如,在PUE测量中,如果无法在数据中心变压器之前直接测量数据中心的总能耗,可根据变压器之后的实测值进行推算。此外,当需要从数据中心总耗电中扣除办公等耗电时,也应采取按比例分摊的方式,将对应的供配电系统的损耗进行扣除。

  A.9测量周期和频率

  能耗指标的数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会随季节、节假日和每天忙闲时段的改变发生变化,因此为全面、准确了解数据中心的能效,应采用固定测量仪表,对数据中心能耗进行持续、长期的测量和记录。若数据中心未安装固定测量设备,可采用钳形功率计等设备测量数据中心及IT设备等的短时用电量。测量的周期和频率如下:

  a)每次测量不小于1h;

  b)每天测量不少于2次,在业务忙时和闲时进行测量;

  c)每月不少于3天,可在5日、15日、25日进行测量。

  数据中心应根据连续或多次短时累计的数据中心总耗电、IT设备耗电等测量值(单位为kWh)来计算PUE等能效指标。

  如无特殊说明,数据中心的PUE等能效指标,是指采用固定测量仪表,在指定测量点测量并记录至少一年的数据。数据中心如果选择公布季度、月份、周、天或小时发布能效数据的,应对其能效周期加以说明。其中季度可按照春季(3月~5月)、夏季(6月~8月)、秋季(9月~11月)、冬季(12月~2月)划分。

  A.10测量设备和系统要求

  测量设备和系统宜满足以下要求:

  a)宜在规定的对应测量点进行测量。可安装固定测量设备,也可以利用供电、空调或IT设备内置的测量功能;

  b)测量设备的精度要求宜达到0.5级精度;

  c)宜采用支持无线网络自动上报或者自动获取能耗数据的智能测量仪表,实现能耗远程、自动化采集;

  d)宜建设能效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能效指标的自动计算。A.11能效数据信息备注要求

  在提供数据中心能效指标数值时,宜包括以下相关信息:

  a)数据中心测试时的测量点信息、具体时间段、室内外温湿度等;

  b)数据中心规模,机架数量(个)、平均机架设计功率(kW)、机架设计总功率(kW)、数据中心设计总功率(kW),以及总市电供电容量(kVA);

  c)数据中心IT设备上架率、平均机架运行功率;

  d)数据中心机房建筑形态;

  e)数据中心主要业务方向;

  f)数据中心供电和制冷方式;

  g)数据中心测量设备的完备程度;

  h)数据中心所采用的间接测量和估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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