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76-2025 在用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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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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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T 1576-2025 在用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的核心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上海市取得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
- 针对工作压力<0.1MPa、最高工作温度<介质标准沸点的地上金属储罐(不含低温/移动/装置储罐)。
二、基本要求
- 管理原则
- 预防为主,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管控风险,结合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治理隐患。
- 责任主体
-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人员资质
- 从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上岗,外来人员入场前需接受安全培训。
- 制度建设
- 建立储罐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档案(含设计、验收、检验、维修等记录)。
- 灾害防控
- 根据地域特点制定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措施。
三、运行安全条件
(一) 工程技术措施
- 安全附件
- 呼吸阀/阻火器设置(甲、乙类液体储罐必装),氮封系统储罐增设事故泄压设备。
- 仪表监控
- 液位计(>100m³储罐需远传+双类型)、温度计、压力表(>6.9kPa储罐需就地+远传)。
- 联锁保护
- 高高液位联锁关进料阀,低低液位联锁停泵;特定储罐进出口设紧急切断阀(防火堤外操作)。
- 防雷防静电
- 罐体防雷接地(引下线≤18m,电阻≤10Ω);浮顶罐软铜线电气连接(≥25mm²);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 其他措施
-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消防设施(GB 55036)、防腐(GB/T 50393)、剧毒化学品密闭排放等。
(二) 管理控制措施
- 重大危险源储罐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 储罐变更储存介质或工况需履行审批程序。
- 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执行GB 30871,负责人现场带班。
- 建立安全警示标识(GB 2894)、承包商管理、法律标准更新机制。
(三) 个体防护
- 按GB 39800.1/2配备并监督使用防护装备。
(四) 隐患排查治理
- 结合定期检查(例行/年度)、全面检验排查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并验收。
四、定期检查
- 例行检查
- 周期:≤1个月,目视检查外部状况(渗漏、变形、附件运行等)。
- 特殊要求:易聚合/结晶物料呼吸阀根据环境调整检查频次。
- 年度检查
- 周期:≤1年,由具备能力人员执行。
- 内容:
- 罐顶/体/基础检查、厚度测定、沉降检测。
- 安全附件校验(呼吸阀年检、防雷接地半年检、气体报警器年检)。
- 结论:允许运行、监督运行(限期整改)、停止运行。
五、全面检验
- 检验要求
- 方式:优先开罐检验;无法开罐时经评估可在线检验。
- 周期:
- 开罐检验按腐蚀速率确定(确保下次检验厚度≥最小允许值);
- 未知腐蚀速率时≤4年;严重腐蚀储罐缩短周期;
- 超设计年限或运行≥20年储罐必须开罐检验。
- 检验项目
- 开罐:内外部检查、测厚、焊缝无损检测、基础沉降(详见表B.1)。
- 在线:外部检查、壁厚超声、声发射检测等(详见表B.1)。
- 检验报告
- 含检验结果、缺陷列表、腐蚀速率、沉降分析、结论(允许/监督/停止运行)及下次检验日期。
六、维修
- 资质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
- 风险管控:维修前安全分析,制定方案(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
- 过程管理:作业票审批、技术交底、全程监护(双监护人)。
- 验收归档:维修记录签字确认,资料保存≥6年。
七、停用与报废
- 停用封存
- 清罐、隔离管道、介质填充、设置停用标识。
- 重新启用需全面检验并审批。
- 报废处置
- 不符合安全要求、无修复价值或超期储罐立即拆除。
八、应急管理
- 预案编制:按GB/T 29639制定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覆盖溢罐、泄漏、火灾等事故场景。
- 应急资源:配备物资(GB 30077),每半年演练1次并评估改进(YJ/T 9009)。
九、评估与改进
- 周期:每3–5年参照GB/T 37327进行储罐完整性评估。
- 内容:检查记录、第三方检验、问题整改闭环。
- 整改要求:分析原因,制定计划,归档资料。
附录核心内容
- 附录A(规范性):储罐检查清单(罐顶/壁/底、基础、安全附件等)。
- 附录B(资料性):开罐与在线检验项目对照表(如顶板测厚、底板漏磁检测等)。
备注:标准引用超40项国标/行标(如GB 50160、AQ 3053等),执行时需同步遵循引用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