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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8123-2025 熟制冷藏米面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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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深加工类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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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7.040CCSX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8123-2025

  熟制冷藏米面制品

  Cooked and refrigerated rice andflour products

  2025-04-10发布2025-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上海鑫博海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安徽省蒙城县恒瑞面粉有限公司、北京金田麦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百卡弗(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中山市南方新元食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宁德市标准化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宜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屠振华、张敏、黄毅、雷恒森、单小琴、李丽娜、古志华、刘锐萍、田天娥、屠斌华、王磊杰、周发章、任延明、任洪忱、高海伟、乐粉鹏、谭丽平、程昊、林影、董一威、陈文秀、刘一苇、施文婷、钱非、侯英、聂晓臻、孙丽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熟制冷藏米面制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熟制冷藏米面制品的原配料、技术要求和生产加工过程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熟制冷藏米面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熟制冷藏米面制品 cooked and refrigerated rice and flourproduct

  以小麦、大米、玉米、杂粮等一种或多种谷物及制品为主要原料,或配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和调味料等配料,经加工成型熟制后,采用冷链工艺(3.2)的预包装食品。

  注:熟制冷藏米面制品可能配以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配料的产品。

  3.2

  冷链工艺 cold-chain process

  经相关工艺加工(预处理、加工成型熟制)后,采用快速冷却工艺,在2 h内使中心温度降到10 ℃以下,保持产品中心温度在10 ℃以下进行分装和包装,并在0 ℃~10 ℃条件下进行贮存、运输和销售。 4 原配料要求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气味与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形态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单位为克每百克 项目 指标 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 ≤0.25 蛋白质 ≥2.5 脂肪b ≤18 a 仅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馅料/辅料,或配料中使用食用油脂的产品。b 仅适用于含畜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的熟制冷藏米面制品。 5.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相应食品类别项下的规定。

  5.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9921和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mL)]a 5 1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mL)] 5 2 10 102 注: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a不适用于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配料的产品。 5.5 真菌毒素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相应食品类别项下的规定。

  5.6 食品添加剂

  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7 净含量

  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

  6.1 通用要求

  加工操作规范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6.2 过程监控

  6.2.1 应设置过程监控检验室,检验室应具备满足过程检验的仪器设备。

  6.2.2 应建立过程检验制度,对加工环境和加工过程进行监控,并记录。

  6.2.3 应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加工环境、加工过程监控规范。监控项目、监控指标、监控要求和监控频率见附录A。

  6.2.4 对过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置结果予以记录。

  7试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有无杂质情况。按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处理后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

  7.2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描述的方法测定。

  7.3脂肪

  按GB 5009.6描述的第二法酸水解法测定。

  7.4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 5009.228描述的方法测定。

  7.5菌落总数

  按GB 4789.2描述的方法测定。

  7.6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描述的方法测定。 7.7 净含量

  按JJF1070描述的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在同一时间段完成预处理、加工、包装等生产工序的同品种熟制冷藏米面制品,计为一个批次。

  8.2抽样

  抽样应满足检验和留样的需求。

  8.3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出厂,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

  8.4 微生物检验

  8.4.1 微生物检验项目:菌落总数(有此要求的)和大肠菌群。

  8.4.2 微生物检验应每日检测,当菌落总数检验出现结果不良时候应加强过程控制。

  注: 结果不良指菌落总数检测中,同一批次产品采集的5件样品中,有1件样品检测结果存在超出m值,小于M值的情况。

  8.5型式检验

  8.5.1 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

  8.5.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项目。

  8.6 判定规则

  8.6.1 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8.6.2 检验项目如有不大于2项(微生物项目除外)不合格,可从原批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6.3 微生物项目若有1 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应复验。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签、标志

  9.1.1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的规定,并在包装上标注食用方式。

  9.1.2 添加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配料的产品应标识配料的种类,明示相关添加信息。 9.2 包装

  9.2.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9.2.2 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完好,无破损。包装箱应牢固,完整,外表清洁。

  9.3运输

  应符合GB31605的相关要求,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为0℃~10 ℃。

  9.4 贮存

  9.4.1 应符合GB31605的相关要求,在0 ℃~10 ℃条件下进行贮存。

  9.4.2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贮。

  附录A

  (资料性)

  环境监测和过程监控指南

  环境监测和过程监控指南见表A.1

  表A.1 环境监测和过程监控指南

  监控项目 监控指标 监控要求 监控频率a

  环境监测 水质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 按GB 5749要求 各个区域每月不少于1次 包装间等

  洁净区域 温度、湿度、压差值 按GB 50457要求 每天1次 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 按GB 50457要求 每年1次 食品接触表面 大肠菌群等 按GB14934要求 每班次不少于2 件次

  过程监控

  加工过程 产品加工中心温度 ≥70℃ 每批不少于1 件次 产品冷却后中心温度 ≤10℃ 每批不少于1 件次 产品冷却时间 ≤2h 每批次 产品包装时包装间温度 企业自定 每批不少于1 件次 产品表面温度(当包装间温度

  高于21 ℃时) ≤15℃ 每批不少于1 件次 熟制至分装时间 ≤4h 每批次 a 在同一时间段完成预处理、加工、包装等生产工序的同品种熟制冷藏米面制品,计为一个批次。

  参考文献

  [1]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2]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GB 50457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4] GB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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