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487-2025 城市河湖疏浚底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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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65.020CCSB1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487—2025

城市河湖疏浚底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erobic fermentationofurbanriverand
lake dredgedsediment

2025-12-31发布 2026-04-30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DB42/T 2487—2025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V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规定 2
5设计 2
5.1疏浚底泥 2
5.2辅料设计 3
5.3混料系统 3
5.1一次发酵 4
5.5二次发酵 4
5.6储存系统 5
5.7供氧系统 5
5.8场地要求 5
6 施工与验收 6
6.1 施工 6
6i.2 验收 6
7运行与管理 6
3.1发酵工艺管理 7
7.2发酵产物管理 7
7.3二次污染物控制 7
3.1安全管理 8
8 标准实施及评价 9
附录A(资料性) 好氧发酵不同月份的供氧策略 10
附录B(资料性)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发酵产物对应的指标值 11
附录C(资料性) 导致臭味与工艺相关的原因 12
附录D(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主编单位: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碧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荆州市城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琴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智悦水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湖振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大学、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孟斌、卢永红、魏伟、李昂泽、宋璟、李晓建、杨晨明、韦锋、陈治宇、秦强、周波、方可清、方琛、卢山、袁竞、邵璇、胡振、邹磊、孙健、闫革、李小风、刘思禹、李思琪、龚逸、陈云龙。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bkc.hbszjt.net.cn;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7-84222942,邮箱:385281451@qq.com。
引言
为指导城市湖泊、河流清淤疏浚工程设计及施工,规范城市河湖疏浚底泥好氧发酵工程实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底泥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对于城市河湖疏浚底泥的好氧发酵工作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对疏浚底泥资源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河湖疏浚底泥好氧发酵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城市河湖疏浚底泥的好氧发酵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因内源污染或淤积需疏浚的城市河湖底泥处理项目,其他库塘、海湾等疏浚底泥好氧发酵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T10595 带式输送机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418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J/T 221 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
CJ/T 340绿化种植土壤
CJ/T 36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林地用泥质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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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底泥 dredged sediment
通过人工或机械方式从水体(如河流、湖泊等)底部移除的泥状沉积物。沉积物是在河流、湖泊或库塘等水体底部经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作用及水体运输,长期积存的无机固体和有机物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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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氧发酵 aerobic fermentation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物料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产生较高温度(55℃~70℃),使有机物生物降解,生成性质稳定熟化产物的过程。
3.3
一次发酵 primary fermentation
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迅速分解物料中易降解的有机组分的过程,通常包括升温、高温、降温和温度稳定阶段。
DB42/T 248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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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发酵 secondary fermentation
初次发酵产物未完全腐熟时,进一步加快发酵产物稳定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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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垛式发酵 stacked material fermentation
将混合好的物料堆成条垛,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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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式发酵 tank material fermentation
将混合好的物料放入发酵槽,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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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发芽指数 seed germinationindex
是评价种子活力、堆肥无害腐熟度及有机肥料安全性的重要依据,通过发芽率和根系长度的测定值与在水培中的背景参照物的测量值进行对比,以百分比表示。
4一般规定
4. 1 疏浚底泥好氧发酵工艺流程见图 1,也可根据原料性质、工艺运行特征、设备适用性能和发酵产物用途等要求相应地增减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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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供氧

混合一次发酵 二次发酵
曝气、翻抛反混料
图1工艺流程
4.2 当底泥初始含水率≥75%,需增加预脱水工序,当碳氮比<15:1时,需增设碳源补充工序。
4.3疏浚底泥好氧发酵包括一次发酵和二次发酵。翻堆方式分为静态、间歇动态、动态;供氧方式分为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等;堆体形式分为条垛式、槽式。
5设计
5.1疏浚底泥
5.1.1 河湖疏浚底泥pH、含水率、重金属等基本指标应进行检测分析,其含量应符合限值要求。
5.1.2 进行好氧发酵的底泥宜为清淤疏浚脱水后底泥,重金属等指标应符合GB/T 24188的规定,基本指标和重金属指标限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疏浚底泥基本控制指标与限值
序号 控制指标 单位 限值 1 pH — 6.5~8.5 2 含水率 % ≤40% 3 有机物 % ≥40% 4 总镉 mg/kg <20 5 总汞 mg/kg <25 6 总铅 mg/kg <1000 7 总铬 mg/kg <1000 8 总砷 mg/kg <75 9 总铜 mg/kg <1500 10 总锌 mg/kg <4000 11 总镍 mg/kg <200 注:其中重金属指标单位以干污泥为计算依据
5.1.3 进料底泥的pH值、含水率、有机物含量每周检测1次,总氮、总磷、总钾、重金属每月检测1次,检测方法、频率应符合CJ/T 221和CJJ 60的有关规定。
5.2辅料设计
5.2.1 辅料应综合考虑来源稳定性、孔隙率、堆积密度、成本等因素,应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废料,如秸秆、木屑、锯末、园林废弃物等,达到综合处理和利用。
5.2.2 辅料不应含有块状玻璃、金属、石块等不可生物降解的杂物,无机物含量≤3%;含水率≤30%,有机物含量≥60%,碳氮比(C/N)≥50:1;颗粒直径≤2cm。
5.2.3 底泥好氧发酵可添加辅料或返混料调节物料含水率、孔隙率和营养物质的比例;返混料的使用可减少辅料用量,对于投加菌剂工艺,有助于微生物快速接种。
5.2.4 辅料的检测指标应包括含水率、有机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等;检测频次宜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当辅料来源或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增加检测频次,当辅料批次更换或储存时间超过30天时,需重新检测。
5.2.5 返混发酵产物含水率≤40%,颗粒直径≤2cm,当含有大块物料时,应将其破碎后使用。返混料中总铜、总锌等重金属含量不应超过表1限值的70%,每批次使用前需检测粪大肠菌值>0.02。
5.3混料系统
5.3.1 混合发酵的底泥、辅料和返混料质量配比应根据进入好氧发酵系统的含水率、有机物含量、碳氮比经计算确定,无参数时可按照底泥、辅料、返混料的质量比为100:(10~20):(50~60)进行配比。低于10℃的环境下宜适当提高辅料投加比例,提高物料的孔隙率,以利于发酵堆体升温。
5.3.2 进入好氧发酵的混合物料有以下要求:
a) 含水率应为50%~70%,有机物含量宜≥50%,碳氮比应为(20~30):1,pH值应为5~10;
b) 堆积密度应为0.6g/cm3~0.7g/cm3,孔隙率应为30%~40%;
c) 结构松散、颗粒均匀、无大团块,颗粒直径不应大于2.0cm。
5.3.3 混料系统主要包括给料、混合和输送设备:
a) 给料设备按比例配备进入混料设备的底泥、辅料和返混料,滑架料仓、推架料仓是料仓给料的两种优化形式; b) 混合设备主要包括立式螺旋混料机、卧式螺带混料机、双轴桨叶混料机等,混料设备的单机处理能力以40m3/h~50m3/h为宜;
c) 输送设备宜以皮带机为主,皮带输送倾角应小于20。,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应符合GB/T 10595的有关规定。
5.4一次发酵
5.4.1 一次发酵可采用条垛式发酵、槽式发酵,见图2,其中用地条件宽松、环境要求较低时可采用条垛式发酵;占地面积要求小、发酵周期短、环境要求高可采用槽式发酵。发酵仓的数量和容积,应根据进料量和发酵时间计算确定,并预留不小于10%的处理余量。

图2 条垛式发酵和槽式发酵示意图
5.4.2 一次发酵堆体高度应根据供氧方式、物料含水率、有机物含量等因素确定,当采用自然通风供氧时,堆体高度宜为1.2m~1.5m;当采用机械强制通风供氧时,堆体高度不宜超过3.0m,当物料含水率较高时,堆体高度不宜超过2.0m。
5.4.3 在堆料层各测试点一次发酵温度均应保持在 55℃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6d,一次发酵总发酵时间应不少于7d;或在堆层各测试点一次发酵温度均应保持在65℃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4d,一次发酵总发酵时间应不少于5d。若采用条垛式或槽式发酵,一次发酵时间宜在20d以上。
5.4.4 当发酵产物拟用于园林绿化时,总发酵时间需≥40天(含 10天以上后腐熟期),且种子发芽指数需>80%。
5.4.5 一次发酵阶段堆体内氧气浓度应控制在5%~15%。
5.4.6 一次发酵结束时,发酵产物须满足表2中的相关指标:
表2 一次发酵结束时发酵底泥相关指标
序号 指标 要求 1 表观指标 堆料应为深棕褐色(包括污泥颗粒内部,污泥颗粒内部达不到棕褐色的污泥颗
粒的重量比例应小于10%)、无臭、呈松散状、不招引苍蝇。 2 卫生指标 粪大肠菌值:≤0.01MPN/g 3 耗氧速率要求 0.2(O2%)/min~0.3(O2%)/min 4 种子发芽指数 大于60% 5.5二次发酵
5.5.1 二次发酵宜采用条垛式发酵,堆体供氧方式应根据场地条件和经济成本等因素确定,可鼓风机供氧或翻堆供氧。
5.5.2 二次发酵阶段堆体内氧气浓度在3%以上,自然通风堆料高宜在1.5m以下。
5.5.3 在堆料层中二次发酵堆体温度不应超过50℃,发酵时间宜为10d~20d。
5.5.4 一次主发酵完成后,可根据时间和空间条件进行二次发酵,提高物料稳定化程度。
5.5.5 二次发酵结束时,发酵产物须满足表3中的相关指标。 表3 二次发酵结束时发酵产物相关指标
序号 指标 要求 1 表观指标 堆料应为浅棕褐色(包括污泥颗粒内部),污泥颗粒内部无黑心,无臭、呈松
散状、不招引苍蝇。 2 耗氧速率要求 0.1(O2%)/min 以下 3 含水率 40%以下 4 种子发芽指数 大于70% 5.6储存系统
5.6.1 疏浚底泥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浚底泥储存包括脱水泥饼(含水率约60%)和返混料(含水率约40%);
b) 料仓应具有耐腐蚀、耐压和不与所储存的污泥发生反应等特性。料仓宜由仓体、液压动力站、液压驱动的滑架或推架单元、液压驱动的闸板阀等卸料设备组成;
c) 对于设置在室外的料仓,北方地区还应采取料仓保温措施。
5.6.2 辅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辅料的储存量应根据辅料来源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宜为5d~7d的投加量;
b) 辅料比较松散,料仓应具有防拱结功能。由于辅料粉尘较多,为了减少粉尘,同时保护设备不受湿冷季节的影响,辅料的卸料和传送设施可安装于封闭区域中,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爆要求,且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6.3 发酵产物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发酵产物的使用具有季节性,受消纳途径影响较大,因此,应设计发酵产物储存空间,也可将发酵产物储存与二次发酵结合考虑;
b) 发酵产物应储存在通风、防雨、防浸水、防吹散的设施内,设计存储量宜为15d~30d的出料量,可根据发酵产物消纳情况和用地条件适当延长。
5.7供氧系统
5.7.1 好氧发酵可采用自然通风、强制通风、强制抽风、翻堆等方式供氧。
5.7.2 一次发酵阶段堆体中氧浓度应保持在5%以上,采用强制通风、强制抽风、翻堆等方式。
5.7.3 二次发酵阶段堆体中氧浓度应保持在3%以上,可采用自然通风、翻堆、强制通风等方式。好氧发酵不同月份的供氧策略见附录A中表A.1。
5.7.4 鼓风机或抽风机与堆体之间的空气通道可采用管道或气室的形式,管道或气室应尽可能减少弯曲、变径和分叉。
5.7.5 强制通风发酵仓内作业需配备氧气浓度报警器(阈值<19.5%报警)。
5.B场地要求
5.8.1 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5.8.2 按功能分区布置,分区合理,人流、物流通畅,作业管理方便。
5.8.3 主要生产设施与辅助生产设施应综合考虑地形、风向、使用功能及安全等因素,宜采取相对集中布置。生产区宜与管理区分开布置。
5.8.4 发酵工程占地布局应充分考虑物流运输路径的流畅性和合理性以及发酵物料的暂存。
5.8.5 发酵场址需符合生态规划,距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点500m以上,地面硬化防渗,配防雨排水及除臭设施,确保运输便利且避让生态敏感区。 5.8.6 施工期间应加强监测与管理,确保施工活动不对河道上方桥梁、周围建筑物等造成破坏,必要时进行边坡支护处理。
6 施工与验收
6.1施工
6.1.1 好氧发酵工程的总图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b) 按功能分区布置,分区合理,人流、物流通畅,作业管理方便;
c) 主要生产设施与辅助生产设施应综合考虑地形、风向、使用功能及安全等因素,宜采取相对集中布置。生产区宜与管理区分开布置;
d) 底泥接收区、发酵处理区、储存区的地面及周边车行道应进行防渗处理。
6.1.2 好氧发酵工程施工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产品,应进场验收,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内容。
6.1.3 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
6.1.4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应列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内容。
6.1.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1.6 施工单位在冬期、雨季进行施工时,应制定冬期、雨季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
6.2验收
6.2.1 好氧发酵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GB/T 50141、GB/T 50334的规定。
6.2.2 好氧发酵工程验收程序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 单位工程的主要工程质量验收;
b)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c) 设备安装工程单机及联动试运转验收;
d) 好氧发酵工程交工验收;
e)试运行;
f) 好氧发酵工程竣工验收。
6.2.3 设备联动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先无负荷,后有负荷;
b) 先部件后组件,再进行单台设备试运转;
c) 先单机后联动,最后配合业主完成全厂设备联动试车;
d) 好氧发酵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试运行。
6.2.4 发酵产物含水率、卫生学指标、种子发芽指数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6.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7运行与管理 7.1发酵工艺管理
7.1.1 发酵系统冬季低温(低于10℃) 条件下运行时,宜适当增大堆体体积。
7.1.2 好氧发酵应根据发酵时期和堆体温度及时翻堆,应配备翻抛设备,当采用间歇动态翻堆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发酵升温期,堆体温度首次上升至65℃时,宜翻堆1次;
b) 发酵高温期,堆体温度保持在55℃~65℃, 宜每2d~5d翻堆1次,当堆体温度超过65℃时应及时翻堆;
c) 发酵降温期,堆体温度低于55℃以后,宜每7d~12d翻堆1次;当堆体温度下降至35℃以下,且连续2d温度差不超过士2℃时,宜停止翻堆;
d) 翻抛机选型应根据翻抛物料量、翻抛频次、堆体宽度、堆体高度等进行确定,翻抛能力宜为250m3/h~300m3/h,操作宽度不宜超过 5m,最大翻抛深度为不宜低于 2m,行走速度不宜低于
1.5m/min。
7.1.3 发酵产物可通过筛分处理,筛上物可作为返混料,筛下物宜进行资源化利用。筛分设备开始工作前,应确认皮带机上无异物,皮带无跑偏,主动轮、从动轮无缠绕物。
7.1.4 好氧发酵过程中应对发酵堆体的温度、氧气浓度、耗氧速率进行检测,宜采用自动监测、多点监测。
7.2 发酵产物管理
7.2.1 底泥好氧发酵工程应设计污泥、辅料、返混料和发酵产物的储存区域。对于改造工程,宜利用已有构筑物储存。
7.2.2 发酵产物储存容器应具有耐腐蚀、耐压和不与所储存的污泥发生反应等特性。
7.2.3 发酵产物出厂前,应储存在通风、防雨、防浸水、防吹散的设施内,设计存储量宜为15d~30d的出料量,可根据发酵产物消纳情况和用地条件适当延长。
7.2.4 发酵产物可根据最终处置需要进行粉碎、筛分、包装等后处理。
7.2.5 运输过程中未经许可严禁将产物在厂外进行中转存放或堆放,严禁将产物倒入非指定区域。
7.2.6 好氧发酵产物宜进行土地利用,应定期对含水率、pH值、有机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种子发芽指数等进行检测和记录,如用作农业用土,检测分析应按照 GB/T4284 的要求;如用作园林绿化种植土,检测分析应按照CJ/T 340的要求;如用做林地用土,检测分析应按照CJ/T 362的要求。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发酵产物的关键指标见附录B中表B.1。
7.2.7 好氧发酵产物pH值、含水率、有机物含量每周检测1次,总氮、总磷、总钾、粪大肠杆菌、种子发芽指数每月检测1次,重金属指标进场和出场时各检测1次。
7.2.8 好氧发酵产物的取样应采用多点取样,单个样品重量不小于 1kg。应根据堆体长度均匀选取 5个垂直于堆体径向中线的取样断面,取样断面应依次分布于堆体径向中线两侧,作业区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粉尘、有害气体(H2S、SO2、NH3),频率宜为每季度一次,均应按照CJ/T 221的要求。
7.3二次污染物控制
7.3.1 臭气污染物
7.3.1.1 好氧发酵工程应定期对臭气易聚集点的氨气、硫化氢、甲烷含量进行监测;应定期对除臭系统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
7.3.1.2 臭气源控制主要包括臭气源隔离、过程控制两方面:臭气源隔离措施包括在卸料池设置液压启闭盖,仅在卸料时开启;好氧发酵过程控制通过改善混合物料配比和物理结构和控制堆体温度、氧气浓度等关键影响因子,优化好氧发酵过程。导致臭味与工艺相关的原因见附录C中表C.1。 7.3.1.3 底泥好氧发酵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应包括臭气控制内容,除臭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7.3.1.4 底泥好氧发酵过程处理后的臭气浓度应符合 GB14554 的有关规定,常见处理方式如下表所示。
表4 臭气处置方式一览表
序号 处理方式 原理 关键 1 工艺优化 通过添加辅料或调理剂,调节碳氮比,水
分和物料孔隙度 确保堆肥处于好氧状态,减少臭气产生 2 洗涤处理 根据臭气污染物的成分、浓度和排放标准设置水洗、酸洗、碱洗、氧化等洗涤阶段 洗涤处理设施应包括洗涤塔、洗涤液循环系统、投药
系统、电控系统、富液处理系统等 3 生物处理 根据臭气污染物的性质、浓度等因素选择生物过滤和生物滴滤等方式 生物滤池的停留时间不小于15s,气速不宜大于
300m/h,单层滤料层高度不宜大于3m。 4 活性炭吸附 采用洗涤和生物除臭无法满足环境要求的
地区,采用活性炭吸附 滤料停留时间宜为2~5s,活性炭料采用颗粒活性炭,颗粒粒径3~4mm,孔隙率宜为50%~65%。 7.3.2 废水污染物
7.3.2.1 污泥接收区、混料区、发酵处理区、发酵产物储存区的地面及周边车行道应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
7.3.2.2 渗滤液收集池容量需按最大日产生量的1.2倍设计,并配备备用泵组。
7.3.2.3 条垛式好氧发酵采用露天方式时还需考虑场地雨水,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等造成污染。
7.3.2.4 好氧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水排放指标可按照GB/T 31962的有关规定执行。
7.3.2.5 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经预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也可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表5 臭气处置方式一览表
序号 处理方式 原理 关键 1 工艺优化 通过调节废水中的碳氮比、pH值、温度等参数,促进微生物生长,提高有机物降解效率。 碳氮比控制在20:1~30:1,pH维持在6.5~8.5。
2
物理化学处理 利用沉淀、混凝、氧化等方法去除废水中的悬
浮物、胶体和溶解性污染物。 沉淀池停留时间不少于1小时,混凝剂投加量根据
水质调整,氧化剂如臭氧或氯的剂量需通过实验确
定。
3
生物处理 利用活性污泥、生物膜等微生物群体降解废水
中的有机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活性污泥法中溶解氧浓度保持在2~4 mg/L,污泥龄
控制在5~15天,生物滤池的水力负荷不超过
2m³/(m²·h)。 4 深度处理 通过活性炭吸附、膜过滤等技术去除残留的有
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确保出水达标。 活性炭吸附接触时间不少于30min,膜过滤的跨膜压
差控制在0.1~0.3MPa,定期反冲洗。 7.4安全管理
7.4.1防火防爆
7.4.1.1 物料存储区和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应动火时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7.4.1.2 消防器材应放在易取用的明显位置,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其效用,且不应擅自挪用。 7.4.1.3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每季度开展1次防火防爆演练,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气体泄露场景。
7.4.2防中毒
7.4.2.1 在进入污泥料仓或除臭系统的封闭环境内进行检修维护前,需对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并强制通风。
7.4.2.2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装置,并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操作,以确保检修时维修人员的安全。
8 标准实施及评价
8.1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8.2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8.3针对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岗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8.4 标准实施主要在产品研制、产品生产、企业管理、商业服务、贸易、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活动中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落实国际单位制的要求:落实供电和供能技术体制等要求。产品研制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产品开发、功能性能、质量、安全、技术体制、接口、节能环保、资源节约、维护和维修等要求。
8.5 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8.6 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8.7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8.8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D。
附录 A
(资料性)
好氧发酵不同月份的供氧策略
好氧发酵不同月份的供氧策略见表A.1。
表A.1 某好氧发酵工程不同月份的供氧策略
月份 供氧时间(h/d) 平均供氧量(m3/(m3·h)) 曝气方式 12月~次年2月 气温<0℃ 6 6.5 供氧15min,间隔45min 气温>0℃ 8 8.7 供氧20min,间隔40min 3月~5月和9月~11月 12 13.0 供氧10min,间隔 10min 6月~8月 12 13.0 供氧30min,间隔30min 注:鄂西北高寒山区(年均温<15℃)冬季需延长供氧时间15%-20%,鄂东南湿热平原(年均湿度>80%)
雨季应增加堆体覆盖防雨装置(如防水布或防雨棚)。
附录B
(资料性)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发酵产物对应的指标值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发酵产物对应指标值见表C.1。
表B.1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发酵产物对应指标
序号 土地利用方式 适用范围 发酵天数 含水率 1 土地改良 盐碱地、沙化地、废弃矿场土壤 ≥20d <40% 2 园林绿化 城镇绿地系统、郊区林地 ≥40d(后腐熟>10d) <40% 3 农用 耕地、园地、牧草地 ≥30d(主发酵15-20d) <40% 4 林地利用 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 ≥30d(主发酵15-20d) <50% 5 生物燃料 以焚烧为最终处置目的 ≥20d <55%
附录C
(资料性)
导致臭味与工艺相关的原因
导致臭味的工艺相关原因见表C.1。
表C.1 导致臭味与工艺相关的原因
工艺环节 可能原因 建议措施
混合
1.混合物料过湿或过密会导致孔隙率过低;
2.低碳氮比的混合物料会产生多余的氨气;
3.混合物料不均匀会导致充氧不均。 1.应及时翻动和疏松处理,增加物料透气性与调整湿度;
2.通过向低碳氮比混合物料中添加富含碳源的物质(如木屑、秸秆、稻壳等),提高物料碳氮比,降低氨气产生;
3.通过增加混合时间和强度、调整混合设备的转速和角度等方式实现。
堆体结构 1.堆体过高,空气无法穿透整个堆体,导致厌氧;
2.条垛式发酵表面未覆盖具有过滤臭味作用的覆盖层。 1.降低堆体高度,在堆体内部或周围增设通风设施,如通风管道、风机等,以增强堆体的通风效果;
2.选择适当的覆盖材料,如透气性好的无纺布、稻草帘等,覆盖在条垛的表面。
曝气 1.不充分的曝气或鼓风机过长的关闭状态导致厌氧发生;
2.不充分的曝气导致堆体过高从而增加臭味的产生。 1.设置鼓风机运行时间和频率,避免过长的关闭状态,以保证堆体内部能够获得持续的氧气供应;
2.增强曝气系统,降低堆体高度并优化通风。 熟化 发酵产物未达到稳定或熟化,堆体温度较高并产生臭气. 可通过翻堆或强制通风方式改善。
附录D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如表D.1所示。
表D.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及编号
总体评价
适用性 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
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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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协调性 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 是□否 执行
情况 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
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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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实施信息 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 □是□否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修改意见 总体
意见
![]()
适用口修改口废止 具体修
改意见
需修改章节:
具体修改意见:
反馈渠道 口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口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口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口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
反馈人
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