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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902-2025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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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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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060

  CCS

  Z 0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902—2025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2025 - 08 - 08发布

  2025 - 11 - 07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2902—2025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求 ........................................................................... 2

  5 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 2

  6 报告编制 ........................................................................... 5

  7 文件材料管理 ....................................................................... 5

  附录A(资料性)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基本情况表样式 ....................................... 6

  附录B(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表样式 ..................................... 7

  附录C(资料性)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巡检维护记录样式 ........................... 8

  附录D(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记录样式 ................................... 9

  附录E(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记录样式 .................... 10

  附录F(资料性) 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技术要求 ...................................... 11

  DB41/T 2902—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 3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河南省地质研究院、河南盈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泽军、赵辉、杨坡、潘登、杨会军、匡恒、马云霞、张庆晓、王东、路贵增。

  DB41/T 2902—2025

  1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的一般要求、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报告编制、文件材料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其他地下水监测站点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Z/T 0270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HJ 8.2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

  HJ 8.5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B41/T 2500 地下水监测井洗井、修井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为准确把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分布变化情况而设立的监测井。

  [来源:HJ 164—2020,3.7]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

  为获取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等监测数据而设置的监测设施,包括: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对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监测数据进行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统计与应用分析的系统。

  地下水水位

  监测井中地下水自由水面的高程。

  [来源:GB/T 51040—2023,2.0.4]

  地下水埋深

  监测井中地下水自由水面距井口地面的垂直距离。

  DB41/T 2902—2025

  2

  [来源:GB/T 51040—2023,2.0.5]

  井口固定点

  为测量地下水水位/埋深,在地下水监测井口或附属设施上设置的固定点位,是水位/埋深测量的起始点。

  [来源:GB/T 51040—2023,2.0.3]

  4 一般要求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需进行运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障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正常运行。

  地下水水位、水温和水质需进行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人工监测按HJ 164的要求采集数据,自动监测按5.1、5.3.1的要求采集数据。

  运维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装备和保障设施等能力。

  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建立监测站点设备备品备件库并进行动态更新。

  每个站点建立档案,参照附录A、附录B填写。

  运行维护文件资料进行集中管理。

  5 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5.1.1 现场巡检

  每半年至少对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参照附录C填写巡检维护记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检查监测井外观,检查井口是否有损坏、塌陷状况;

  b)

  测量井深,检查监测井是否有淤积、堵塞情况;

  c)

  检查井管是否有损坏、漏水状况。

  5.1.2 洗井清淤

  5.1.2.1

  每五年至少对监测井洗井一次,若监测井出现滤水管堵塞、井内沉积物增多、数据异常等情况时及时进行洗井。

  5.1.2.2

  每两年对监测井进行一次透水灵敏度试验。试验中向井内注入灌水段1 m井管容积的水量,水位复原时间超过15 min时,需进行维护性洗井抽水,洗井抽水时间避开每日监测数据采集时间。

  5.1.2.3

  监测井洗井方法、质量要求按DB41/T 2500的要求执行。

  5.1.3 修复

  5.1.3.1

  根据监测井巡检情况,出现井管损坏、滤水管堵塞、井内掉落异物等情况时,及时对监测井进行修复。

  5.1.3.2

  监测井修复方法按DB41/T 2500的要求执行。

  5.1.4 报废与更换

  5.1.4.1

  当监测井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按规定进行报废或更换:

  DB41/T 2902—2025

  3

  a)

  由于井的结构性变化,监测井无法修复或恢复,造成监测功能丧失;

  b)

  由于设置不当造成地下水交叉污染;

  c)

  由于监测对象不存在、监测任务取消等造成监测功能丧失。

  5.1.4.2

  监测井报废或更换按HJ 164的要求执行。

  5.1.4.3

  更换监测井时需提供经审核的技术实施方案,在原监测井位置附近按照DZ/T 0270的要求建设,并更新监测站点信息档案。 自动监测设备

  5.2.1 日常运行

  5.2.1.1

  自动监测站点的水位、水温、水质(pH、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等监测项目)宜每日08:00采集、发送数据一次,根据实际需求可提高监测频次。

  5.2.1.2

  采用网络、北斗通信等方式将采集的水位、水温、水质监测数据及时传输到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监测站点自动监测设备中的存储数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采集和存档。

  5.2.1.3

  每日通过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查看设备工况信息和数据采集情况,记录设备上线情况、设备电池电量、信号质量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如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和处置,必要时前往现场确认和维护。

  5.2.2 现场巡检

  每两个月至少对pH、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每半年至少对水位、水温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参照附录D填写巡检维护记录。自动监测设备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检查自动监测设备工作状态,包括电源、电缆状态、测量功能、通讯功能、存储功能、蓝牙模块运行等;

  b)

  检查自动监测设备工况信息,包括设备线路、上线情况、电池电量、信号质量等。

  5.2.3 例行维护

  5.2.3.1

  每两个月至少对pH、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例行维护,每半年至少对水位、水温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例行维护,其他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均按照相应设备的要求进行例行维护,参照附录D、附录E填写维护记录。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a)

  监测设备探头清洗:取出监测设备,清洗探头表面附着物,清洗监测传感器,如存在探头附着较多异物,使用清水及细毛刷小心进行刷洗;

  b)

  电池电量核查:现场核查电池电量,当电量低于50%时,一个月内前往现场更换电池;若遇特殊情况导致的设备电量快速下降时,五日内前往现场更换电池。

  c)

  pH、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等水质因子标液校准核查: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核查,误差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对设备进行调试或维修,技术要求参见附录F;

  d)

  水位和水温校测:用手工设备进行数据测量,与自动设备测量数据进行比对,误差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对设备进行调试或维修,技术要求参见附录F;

  5.2.3.2

  每半年至少对监测站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误差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对设备进行调试或维修,技术要求参见附录F。

  5.2.4 异常维护

  5.2.4.1 异常情况判断

  DB41/T 2902—2025

  4

  发现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中断、监测数据长时间不变或短时间突变、水质类别发生明显变化、监测数据不合理、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异常、过程日志异常、监测仪器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异常处置。

  5.2.4.2 异常情况处置

  5.2.4.2.1

  通过远程调控、现场核查、标液核查、实际水样比对、校测等手段确定自动监测设备状态,查明原因并对设备或出现故障的零部件进行调试、更换或维修,并及时将调试、更换或维修记录上传至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5.2.4.2.2

  核实确认为水质异常时,及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至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5.2.4.2.3

  设备发生故障时,对于在现场能够诊断明确且可通过更换备件解决的问题,及时在现场解决故障;对于其他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或72 h内无法排除的仪器故障,采用备机代替发生故障的仪器,同时对备机开展标液核查。

  5.2.4.2.4

  因异常情况维修、更换或停运设备后,需调试校准合格后方可启用数据。 附属设施

  5.3.1 现场巡检

  每半年至少对监测站点附属设施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参照附录C填写巡检维护记录。附属设施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查水准标石、井口保护装置、标识牌等设施状况,并对监测站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

  5.3.2 维护保养

  巡检的同时对附属设施和现场环境进行清整,保持井台表面坚固、整洁;水准标石完好;监测站点标识牌完整、字体标识清晰可辨,标识牌与井口保护装置外壁铆固结实;井口保护装置外观完好、锁具安全。

  巡检时发现监测站点附属设施损坏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运行维护频次

  5.4.1

  定期对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开展日常运行、现场巡检、例行维护、比对等工作。运行维护频次参照表1。

  表

  1 运行维护频次

  项目

  日常运行

  现场巡检

  例行维护

  比对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

  水位、水温自动监测设备

  每日采集、发送数据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水质自动监测设备

  每日采集、发送数据一次

  每两月一次

  每两月一次

  每半年一次

  附属设施

  —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

  5.4.2

  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可根据需要调整运行维护频次:

  a)

  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突发污染事件;

  b)

  暴雨、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c)

  水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

  d)

  其他情况引起的水质变化。

  DB41/T 2902—2025

  5

  6 报告编制

  按年度编制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报告。

  运行维护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站点概况、监测井运行维护、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结论与建议、附图附表等内容。

  7 文件材料管理

  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的基本情况、自动监测设备说明书、巡检维护记录、核查比对记录、维修记录、运行维护报告等。

  按HJ 8.2、HJ 8.5的相关要求对文件材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DB41/T 2902—2025

  6

  A

  A

  附录A (资料性)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基本情况表样式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基本情况表样式见表A.1。

  表

  A.1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基本情况表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日期:

  监测井名称/编号

  监测井位置

  监测井经纬度

  经度: 度 纬度: 度

  所属单位

  委托管理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所属流域

  地下水类型

  (按埋藏条件分类)

  □潜水 □承压水

  含水介质类型

  (按含水层性质分类)

  □孔隙水□裂隙水

  □岩溶水

  地面高程

  (m)

  井口固定点

  高程

  (m)

  井台高

  (m)

  成井深度

  (m)

  地下水埋深

  (m)

  成井时水质类别

  井管外径

  (mm)

  井管壁厚

  (mm)

  井管材质

  监测方式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钻探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备注:

  DB41/T 2902—2025

  7

  B

  B

  附录B (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表样式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表样式见表B.1。

  表

  B.1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表

  监测井名称/编号

  监测井位置

  监测井经纬度

  经度: 度 纬度: 度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日期

  监测因子

  传感器

  类型及编号

  传感器

  启用时间

  探头埋深

  量程

  分辨率

  精度

  pH

  电导率(μS/cm)

  氧化还原电位(mV)

  水位(m)

  水温(℃)

  地下水自动监测井通信设施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据传输装置(RTU)

  填表人员: 联系方式: 日期:

  DB41/T 2902—2025

  8

  C

  C

  附录C (资料性)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巡检维护记录样式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巡检维护记录样式见表C.1。

  表

  C.1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及附属设施巡检维护记录

  监测井编号

  监测井位置

  监测井经纬度

  经度: 度 纬度: 度

  地面高程

  (m)

  井口固定点高程(m)

  井台高

  (m)

  井口固定点与地面高程差(m)

  井深测量

  (m)

  人工测量井深:第1次读数: 第2次读数: 平均值:

  成井深度: 淤积厚度: 是否需要清淤:

  监测井检查

  外观: □完好 □损坏

  井口: □完好 □损坏

  井管: □完好 □损坏

  其他设施: □完好 □损坏

  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附属设施检查

  水准标石: □完好 □损坏 □未配置

  保护装置: □完好 □损坏 □未配置

  标识牌: □完好 □损坏 □未配置

  其他设施: □完好 □损坏 □未配置

  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其他维护内容

  备注

  维护人员: 联系方式: 日期:

  DB41/T 2902—2025

  9

  D

  D

  附录D (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记录样式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记录样式见表D.1。

  表

  D.1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巡检维护记录

  监测井编号:

  检查维护内容

  检查结果

  工作状态

  电源情况

  电缆状态

  测量功能

  通讯功能

  存储功能

  其他功能

  工况信息

  地下水埋深

  下放线缆长度

  设备线路(电源、钢丝绳等)

  设备上线情况

  电池电量

  信号质量

  例行维护

  设备清洗

  设备维修

  配件或设备更换

  异常维护

  其他检查内容

  备注

  维护人员: 联系方式: 日期:

  DB41/T 2902—2025

  10

  E

  E

  附录E (资料性)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记录样式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记录样式见表E.1。

  表

  E.1 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记录

  监测井编号

  序号

  测试项目

  单位

  仪器

  测定值

  标液值

  手工

  测量值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核查结果

  备注

  维护人员: 联系方式: 日期:

  DB41/T 2902—2025

  11

  F

  F

  附录F (资料性) 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技术要求

  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技术要求见表F.1。

  表

  F.1 标液核查与实际水样比对技术要求

  监测因子

  质控措施

  性能指标

  误差要求

  pH

  标液核查

  绝对误差

  ±0.15以内

  实际水样比对

  绝对误差

  ±0.5以内

  电导率

  标液核查

  绝对误差

  标液值≤100 μS/cm

  ±5 μS/cm以内

  相对误差

  标液值>100 μS/cm

  ±5%以内

  实际水样比对

  绝对误差

  标液值≤100 μS/cm

  ±10 μS/cm以内

  相对误差

  标液值>100 μS/cm

  ±10%以内

  水温

  实际水样比对

  绝对误差

  ±0.5 ℃以内

  氧化还原电位

  标液核查

  绝对误差

  30 mV

  实际水样比对

  水位

  校测

  绝对误差

  0<埋深≤10 m

  2 cm以内

  10 m<埋深≤30 m

  3 cm以内

  30 m<埋深≤50 m

  4 cm以内

  埋深>50 m

  5 c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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