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174-2025 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及建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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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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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苏州市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及建档规范总结
该标准(DB3205/T 1174-2025)系统规定了苏州市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的流程、建档要求及质量控制措施,旨在规范视力健康管理,早期发现近视及其他眼部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 机构:中小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疾控及妇幼机构等。
- 内容:视力建档、筛查方法、转诊流程及质量控制。
2. 核心定义
- 筛查性近视:裸眼远视力<5.0且等效球镜度数(SE)≤-0.50D,分低度(-3.00D<SE≤-0.50D)、中度(-6.00D<SE≤-3.00D)、高度(SE≤-6.00D)。
- 视力不良:裸眼视力低于5.0,分轻度(4.9)、中度(4.6-4.8)、重度(≤4.5)。
3. 基本要求
- 筛查频率:至少每学年一次,鼓励有条件地区增加频次。
- 机构资质: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专业技术人员。
- 环境与设备:
- 视力表照明需符合标准(白底亮度≥200cd/m²),避免眩光。
- 设备包括标准视力表、验光仪、眼轴仪等,符合GB/T 11533、YY 0673等国家标准。
4. 视力档案管理
- 档案内容:
- 个人基础信息:姓名、性别、学籍等。
- 眼部数据:裸眼/戴镜视力、屈光度、角膜曲率、眼轴长度、眼底检查等。
- 医疗服务:筛查时间、转诊记录、随访结果。
- 建档要求:
- 学校建立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随学籍转移。
- 筛查结果及时反馈,数据准确录入。
5. 筛查方法
- 远视力检查:
- 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米距离),记录裸眼及戴镜视力。
- 视力<4.0时调整距离并校正记录(如4米处记录为3.9)。
- 屈光检测:
- 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验光,每眼测3次取均值,球镜/柱镜保留两位小数。
- 配戴角膜塑形镜者直接判定为近视。
- 其他检查(可选):
- 角膜曲率、眼轴长度、眼底照相及裂隙灯检查,识别其他眼病。
6. 转诊机制
- 转诊指征:
- 裸眼视力异常、屈光度进展快(年进展≥-1.00D)、近视程度加重(小学中度、中学高度)。
- 戴镜视力下降或筛查发现其他眼病。
- 流程:
- 筛查机构发放《转诊告知书》(附录B),学校督促复查。
- 医疗机构复查并反馈结果,更新档案,必要时转上级机构。
7. 质量控制
- 现场复核:每日抽查5%数据,错误率>5%需整改,>10%全部重测。
- 数据管理:定期校准设备,确保筛查结果准确性。
8. 附录工具
- 记录表(附录A):详细记录视力、屈光、角膜曲率等数据。
- 转诊告知书模板:列明异常项及复查指引。
- 转诊流程图(附录C):指导筛查后处理步骤。
实施意义
通过标准化筛查与档案管理,动态监测学生视力变化,早期干预近视发展,降低高度近视风险,为苏州市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提供系统性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