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146-2025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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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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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对大连市地方标准《DB2102/T 0146—2025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框架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与招牌设施的设置、维护及检测管理。
- 核心依据:
- 依据《广告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如CJJ/T 149、JGJ/T 163)制定。
二、设置原则
- 合规性:
- 需符合城市风貌规划、安全法规及历史文化保护要求。
- 安全性:
- 不得影响交通安全、消防疏散、建筑结构安全及采光通风。
- 协调性:
- 设施风格、尺度需与周边环境协调,体现城市形象(如“国际浪漫都市”)。
- 维护责任:
- 设置人需定期维护、检测,确保结构及用电安全。
- 环保节能:
-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控制光污染和能耗。
三、一般要求
- 管理要求:
- 设置需符合大连市专项规划,标明许可编号;招牌内容限单位名称/标识,禁标商品信息。
- 照明要求:
- 亮度分区控制(展示区≤1000 cd/m²、控制区≤800 cd/m²、禁设区≤500 cd/m²);溢散光≤20%;涉电设施需接地并设漏电保护。
- 设计要求:
- 涉及结构安全的需专业资质设计;广告牌设计年限20年;既有建筑需结构安全评估。
四、分类设置要求
(一)附着于建筑物的户外广告
- 禁止情形:
- 危房/违章建筑、消防救援口、窗户、屋顶超女儿墙、高架桥附近等。
- 分区限制:
- 展示区:高度≤55m,可设裸眼3D/造型广告;控制区:高度≤24m,禁设电子屏(中型商业);禁设区:原则上禁设。
- 分类细则:
- 玻璃贴膜:禁设隐框幕墙;橱窗广告:限实物展示;电子屏:下沿≥6m;投影广告:禁投机动车道。
(二)附着于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
- 禁止情形:
- 交通安全设施、城市家具(报刊亭等)、顶部设置。
- 分类细则:
- 公交亭:单块≤6m²,每站≤4块;围墙广告:公益内容≥2/3;灯杆广告:禁设高速/路口首杆,每杆≤2块。
(三)独立式户外广告
- 禁止情形:
- 道路红线内、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消防登高场地。
- 分区限制:
- 展示区:落地式≤300m²且≤10m;控制区:落地式≤150m²且≤7m。
- 尺寸要求:
- 小型落地式:单面≤5m²,距道路≥1m;相邻间距≥10m。
(四)移动载体广告
- 禁止情形:
- 非营运载体、有声广告、影响安全位置。
- 分类细则:
- 公交车:限车身两侧/车尾;出租车:限车门/后窗(宽度≤15cm);船舶:限栏杆区域;空飘广告:限喷涂/覆膜。
(五)临时性广告
- 禁止情形:超出活动场地/期限。
- 投影广告:需审批,光束高度≥4m;灯杆广告:尺寸≤2.4m×0.6m。
(六)电子显示装置
- 禁止情形:
- 22:00–7:00开启、学校/医院/居住区100m内、垂直道路方向。
- 动态限制:控制区静态间隔≥15秒。
(七)户外招牌设施
- 禁止情形:
- 危房/违建、电子屏(走字屏除外)、有声/闪烁灯光、历史建筑遮挡。
- 位置控制:
- 限门楣/门柱/窗间墙(≤24m);禁设屋顶(大型枢纽除外)。
- 数量控制:
- 同一建筑不同方向≤2块;品牌墙面积≤墙面30%。
- 分类尺寸:
- 平行外墙式:厚度≤0.3m;垂直外墙式:大型侧招≤1.2m宽;雨篷式:出挑≤1.2m。
五、维护与检测
- 维护要求:
- 每年防腐保养;极端天气前启动应急预案。
- 检测要求:
- 设置≥2年的钢结构/电子屏需年检;安全等级分A/B/C级(C级需7日内整改或拆除)。
六、附录核心内容
- 附录A(分类):
- 广告按性质(商业/公益)、时限(临时/长期)、载体(建筑物/移动等)、形式(电子屏/投影等)细分;招牌按位置(附属/独立)、属性(建筑名/单位名)、类型(镂空/雨篷等)分类。
- 附录B(安全检测):
- 检测项含基础、结构、电气等7类;综合评级A级(正常使用)、B级(限期整改)、C级(立即拆除)。
七、主要技术变化
- 合并旧版标准(DB2102/T 0019/0020),新增分区设置、电子屏管理、分类附录;删除冗余术语,强化安全与风貌协调。
总结特点:
- 分区管控:展示区(商业活跃)、控制区(适度设置)、禁设区(严格保护)差异化规则。
- 安全优先:结构安全、电气安全、消防疏散为硬性约束。
- 精细分类:针对11类广告和12类招牌制定专属条款,覆盖全场景。
- 技术迭代:纳入裸眼3D、投影等新型广告形式管理,体现标准前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