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ATA 030-2023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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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11.020
CCS C50
团 体 标 准
T/CHATA030—2023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指南
Guidelineforpulmonarytuberculosisscreeninginthesupervisionplace
2023-06-12发布2023-06-12实施
中国防痨协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肺结核筛查组织管理…………………………………………………………………………………… 1
5 肺结核筛查对象………………………………………………………………………………………… 1
6 肺结核筛查方法………………………………………………………………………………………… 2
7 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程………………………………………………………………………………… 2
8 筛查结果的处置………………………………………………………………………………………… 2
9 感染控制………………………………………………………………………………………………… 3
10 健康教育………………………………………………………………………………………………… 3
11 评价指标………………………………………………………………………………………………… 3
附录A (资料性)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4
附录B(资料性)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5
参考文献……………………………………………………………………………………………………… 6
Ⅰ
T/CHATA03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等单位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中国防痨协会、湖南省监
狱管理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结核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黑龙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广东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广东体必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湖南省津市监狱罪犯总医院、黑龙江省监
狱管理局、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
学研究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一农、白丽琼、周杰、钟球、成诗明、唐细良、赵辉、张锡林、钟倩红、赵雁林、
成君、莫楚华、林琦、于艳玲、余卫业、刘志东、林艺志、毕利军、曹玮栋、谭云洪、张志萍、高世红、何长林、
谭卫国、吴智龙、闫兴录、孙维、孙彦波、何金戈、马艳、竺丽梅、张影璇。
Ⅲ
T/CHATA030—2023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的组织管理、肺结核筛查对象、筛查方法、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
程、筛查结果的处理、感染控制、健康教育及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监管场所开展肺结核筛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管场所 supervisionplace
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医疗所等。
3.2
密切接触者 closecontact
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在其确诊前3个月至开始接受抗结核治疗后14d内直接接触的人员。如果
患者从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到确诊的时间超过3个月,则其密切接触者为从症状出现时到开始治疗后
14d内直接接触的人员。
3.3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 latenttuberculosisinfection;LTBI
机体内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没有发生临床肺结核,没有临床细菌学或影像学方面活动结核的
证据。
4 肺结核筛查组织管理
4.1 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监管场所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肺结核防治整
体规划制定本系统肺结核防治规划、策略和措施,指定部门专门负责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为监管场所结核筛查提供指导和支持。
4.2 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对监管场所的肺结核筛查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协助质量控制和
监测评价工作。
4.3 完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和入监(所)人员健康档案,将肺结核筛查项目纳入年度或定期健康体检
内容。
5 肺结核筛查对象
5.1 新入监(所)人员。
1
T/CHATA030—2023
5.2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5.3 入监(所)人员中活动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
5.4 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监管人员。
6 肺结核筛查方法
6.1 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通过问诊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
6.2 结核免疫学检查。运用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皮肤试验
(C-TST)和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等方法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6.3 胸部影像学检查。包括胸部X光平片、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等。
6.4 肺结核病原学检查。包括痰或其他人体生物样本的涂片镜检、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分子生物学检
查、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分枝杆菌菌种鉴定等。
6.5 将肺结核筛查项目纳入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7 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程
7.1 新入监(所)人员
7.1.1 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胸部影像学检查和免疫学检查。
7.1.2 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部影像学检查有活动性肺结核变或结核分枝杆菌免疫学检查阳性者应
进行病原学检查。
7.1.3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1.4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见附录B。
7.2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7.2.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2.2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7.3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
7.3.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3.2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7.4 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监管人员
7.4.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4.2 定期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8 筛查结果的处置
8.1 肺结核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监管场所的相关管理人员。
8.2 筛查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8.3 对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应及时登记并给予规范化治疗管理。
8.4 对筛查出的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宜给予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预防性治疗方法宜参照
T/CHATA028—2022。
2
T/CHATA030—2023
8.5 对未完成肺结核治疗疗程的出监(所)人员,应与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联系,做好出监(所)转诊和
后续的治疗管理等。
9 感染控制
9.1 入监(所)人员中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宜集中隔离治疗。集中收治肺结核患者的医疗机构,其
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宜参照T/CHATA023—2022的要求。
9.2 监管场所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开窗通风,宜每天至少2次,每次通风至少30min。可根据气候条件
适当调节开窗时间。
9.3 对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场所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9.4 加强个人防护,监管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肺结核患者应佩戴
医用外科口罩。
10 健康教育
10.1 监管场所在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结核病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和科学普及。
10.2 入监(所)人员中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报告。
10.3 对入监(所)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健康心理辅导。
11 评价指标
11.1 入监(所)人员肺结核筛查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入监(所)人员进行肺结核筛查
的人数的百分比。
肺结核筛查率(%)=入监(所)人员肺结核筛查人数/同期入监(所)人员应进行肺结核筛查的人
数×100%
11.2 入监(所)人员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对入监(所)人
员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的百分比。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率(%)=入监(所)人员潜伏感染筛查人数/同期入监(所)人员接受结
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100%
11.3 入监(所)人员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检出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在入监(所)人员中
检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的百分比。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检出率(%)=入监(所)人员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检出人数/同期入监(所)人
员接受肺结核检查的人数×100%
11.4 入监(所)人员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在入监(所)人员中
检出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人数的百分比。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率(%)=入监(所)人员中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阳性人数/同期入监
(所)人员接受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100%
11.5 入监(所)人员活动性肺结核发病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在一定时期内(一年内)新发生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的百分比。
活动性肺结核发病率(1/10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一年内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数/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的总人数×1/10万
3
T/CHATA030—2023
附 录 A
(资料性)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见表A.1。
表A.1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入监(所)筛查 □年度筛查 □密接者筛查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症状筛查
胸部X光
平片检查
感染检测
TST C-TST IGRA
痰检
筛查
日期
肺结核
可疑
症状
检查
日期
检查
结果
检测
日期
横径×纵
径(mm)
检测
日期
检测
结果
检测
日期
检测
结果
留痰
日期
检查
方法
检查
结果
筛查
结果
备注
填表说明:
1.表格中所有日期,均需填写月、日,如:4月1日填写为“4.1”。
2.肺结核可疑症状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咳嗽咳痰≥2周,2=咯血,3=发热,4=胸痛,5=乏力盗汗,6=其
他,可填写多项;
3.胸部X光平片检查结果填写序号,1=未见异常,2=异常(疑似肺结核变),3=异常(非肺结核变),4=未查;
4.TST检测有双圈、水泡、坏死、淋巴管炎等情况者,直接在横径×纵径栏填写;C-TST 直接在检测结果栏填写,未
进行检测者,需在备注栏填写未检测原因;
5.IGRA检测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阴性,2=阳性,3=不确定,4=未查;
6.痰检检查方法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痰涂片,2=痰培养,3=分子生物学检查;检查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序号,1=阳性,2=阴性。若同时采用多种方法检查,需全部写出。
7.筛查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活动性肺结核,2=疑似肺结核,3=预防性治疗对象,4=其他(需要注明);
8.如有出监情况,请在备注中写明其去向。
4
T/CHATA030—2023
附 录 B
(资料性)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图B.1。
图B.1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5
T/CHATA030—2023
参 考 文 献
[1] WS196—2017 结核分类
[2] WS288—2017 肺结核诊断
[3] 中国防痨协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南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
[4] T/CHATA028—2022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预防性治疗规范
[5] T/CHATA023—2022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6] 赵雁林,陈明亭.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
[7] 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
[8]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2013)
[9]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
CCS C50
团 体 标 准
T/CHATA030—2023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指南
Guidelineforpulmonarytuberculosisscreeninginthesupervisionplace
2023-06-12发布2023-06-12实施
中国防痨协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肺结核筛查组织管理…………………………………………………………………………………… 1
5 肺结核筛查对象………………………………………………………………………………………… 1
6 肺结核筛查方法………………………………………………………………………………………… 2
7 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程………………………………………………………………………………… 2
8 筛查结果的处置………………………………………………………………………………………… 2
9 感染控制………………………………………………………………………………………………… 3
10 健康教育………………………………………………………………………………………………… 3
11 评价指标………………………………………………………………………………………………… 3
附录A (资料性)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4
附录B(资料性)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5
参考文献……………………………………………………………………………………………………… 6
Ⅰ
T/CHATA03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等单位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中国防痨协会、湖南省监
狱管理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结核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黑龙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广东省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广东体必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湖南省津市监狱罪犯总医院、黑龙江省监
狱管理局、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
学研究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一农、白丽琼、周杰、钟球、成诗明、唐细良、赵辉、张锡林、钟倩红、赵雁林、
成君、莫楚华、林琦、于艳玲、余卫业、刘志东、林艺志、毕利军、曹玮栋、谭云洪、张志萍、高世红、何长林、
谭卫国、吴智龙、闫兴录、孙维、孙彦波、何金戈、马艳、竺丽梅、张影璇。
Ⅲ
T/CHATA030—2023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的组织管理、肺结核筛查对象、筛查方法、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
程、筛查结果的处理、感染控制、健康教育及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监管场所开展肺结核筛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管场所 supervisionplace
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医疗所等。
3.2
密切接触者 closecontact
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在其确诊前3个月至开始接受抗结核治疗后14d内直接接触的人员。如果
患者从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到确诊的时间超过3个月,则其密切接触者为从症状出现时到开始治疗后
14d内直接接触的人员。
3.3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 latenttuberculosisinfection;LTBI
机体内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没有发生临床肺结核,没有临床细菌学或影像学方面活动结核的
证据。
4 肺结核筛查组织管理
4.1 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监管场所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肺结核防治整
体规划制定本系统肺结核防治规划、策略和措施,指定部门专门负责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为监管场所结核筛查提供指导和支持。
4.2 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对监管场所的肺结核筛查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协助质量控制和
监测评价工作。
4.3 完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和入监(所)人员健康档案,将肺结核筛查项目纳入年度或定期健康体检
内容。
5 肺结核筛查对象
5.1 新入监(所)人员。
1
T/CHATA030—2023
5.2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5.3 入监(所)人员中活动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
5.4 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监管人员。
6 肺结核筛查方法
6.1 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通过问诊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
6.2 结核免疫学检查。运用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皮肤试验
(C-TST)和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等方法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6.3 胸部影像学检查。包括胸部X光平片、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等。
6.4 肺结核病原学检查。包括痰或其他人体生物样本的涂片镜检、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分子生物学检
查、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分枝杆菌菌种鉴定等。
6.5 将肺结核筛查项目纳入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7 不同筛查对象工作流程
7.1 新入监(所)人员
7.1.1 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胸部影像学检查和免疫学检查。
7.1.2 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部影像学检查有活动性肺结核变或结核分枝杆菌免疫学检查阳性者应
进行病原学检查。
7.1.3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1.4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见附录B。
7.2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7.2.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2.2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7.3 入监(所)人员中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
7.3.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3.2 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7.4 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监管人员
7.4.1 肺结核筛查登记见附录A。
7.4.2 定期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附录B。
8 筛查结果的处置
8.1 肺结核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监管场所的相关管理人员。
8.2 筛查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8.3 对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应及时登记并给予规范化治疗管理。
8.4 对筛查出的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宜给予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预防性治疗方法宜参照
T/CHATA0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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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030—2023
8.5 对未完成肺结核治疗疗程的出监(所)人员,应与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联系,做好出监(所)转诊和
后续的治疗管理等。
9 感染控制
9.1 入监(所)人员中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宜集中隔离治疗。集中收治肺结核患者的医疗机构,其
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宜参照T/CHATA023—2022的要求。
9.2 监管场所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开窗通风,宜每天至少2次,每次通风至少30min。可根据气候条件
适当调节开窗时间。
9.3 对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场所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9.4 加强个人防护,监管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肺结核患者应佩戴
医用外科口罩。
10 健康教育
10.1 监管场所在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结核病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和科学普及。
10.2 入监(所)人员中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报告。
10.3 对入监(所)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健康心理辅导。
11 评价指标
11.1 入监(所)人员肺结核筛查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入监(所)人员进行肺结核筛查
的人数的百分比。
肺结核筛查率(%)=入监(所)人员肺结核筛查人数/同期入监(所)人员应进行肺结核筛查的人
数×100%
11.2 入监(所)人员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对入监(所)人
员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的百分比。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率(%)=入监(所)人员潜伏感染筛查人数/同期入监(所)人员接受结
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100%
11.3 入监(所)人员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检出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在入监(所)人员中
检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的百分比。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检出率(%)=入监(所)人员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检出人数/同期入监(所)人
员接受肺结核检查的人数×100%
11.4 入监(所)人员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某时期在入监(所)人员中
检出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人数的百分比。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率(%)=入监(所)人员中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阳性人数/同期入监
(所)人员接受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的人数×100%
11.5 入监(所)人员活动性肺结核发病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在一定时期内(一年内)新发生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的百分比。
活动性肺结核发病率(1/10万)=指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一年内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数/某监管场所(监狱、监区)的总人数×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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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030—2023
附 录 A
(资料性)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见表A.1。
表A.1 监管场所肺结核筛查一览表
□入监(所)筛查 □年度筛查 □密接者筛查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症状筛查
胸部X光
平片检查
感染检测
TST C-TST IGRA
痰检
筛查
日期
肺结核
可疑
症状
检查
日期
检查
结果
检测
日期
横径×纵
径(mm)
检测
日期
检测
结果
检测
日期
检测
结果
留痰
日期
检查
方法
检查
结果
筛查
结果
备注
填表说明:
1.表格中所有日期,均需填写月、日,如:4月1日填写为“4.1”。
2.肺结核可疑症状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咳嗽咳痰≥2周,2=咯血,3=发热,4=胸痛,5=乏力盗汗,6=其
他,可填写多项;
3.胸部X光平片检查结果填写序号,1=未见异常,2=异常(疑似肺结核变),3=异常(非肺结核变),4=未查;
4.TST检测有双圈、水泡、坏死、淋巴管炎等情况者,直接在横径×纵径栏填写;C-TST 直接在检测结果栏填写,未
进行检测者,需在备注栏填写未检测原因;
5.IGRA检测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阴性,2=阳性,3=不确定,4=未查;
6.痰检检查方法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痰涂片,2=痰培养,3=分子生物学检查;检查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序号,1=阳性,2=阴性。若同时采用多种方法检查,需全部写出。
7.筛查结果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序号,1=活动性肺结核,2=疑似肺结核,3=预防性治疗对象,4=其他(需要注明);
8.如有出监情况,请在备注中写明其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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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030—2023
附 录 B
(资料性)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见图B.1。
图B.1 不同筛查对象肺结核筛查流程及后续处理流程图
5
T/CHATA030—2023
参 考 文 献
[1] WS196—2017 结核分类
[2] WS288—2017 肺结核诊断
[3] 中国防痨协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南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
[4] T/CHATA028—2022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预防性治疗规范
[5] T/CHATA023—2022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6] 赵雁林,陈明亭.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
[7] 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
[8]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2013)
[9]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