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671-2025 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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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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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46/T 671-2025)是海南省针对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场景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燃料储存、设备安装、操作流程及应急处置,保障使用安全。以下是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甲醇为主要成分的醇基液体燃料终端用户,涵盖餐饮、商业等场景,规范储存、设备、操作及应急管理。
二、核心要求
1. 基本管理要求
- 责任体系: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全责,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培训从业人员。
- 文件管理:保存供应商资质(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MSDS等),并在现场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操作规程。
- 禁止行为:严禁私自改装设备、动火维修常压钢瓶,需由专业单位处理。
2.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燃料特性、应急措施。
- 定期复训:每年至少一次安全培训,留存培训记录。
3. 设备设施要求
- 灶具与燃烧器:
- 必须配备自动点火和熄火保护装置,禁用重力自流供料。
- 使用防爆不锈钢波纹软管,禁止穿越墙体或隐蔽敷设。
- 燃料管道:
- 明装且高于地面0.2m,室外架空管道距地≥2m,跨越道路≥4.5m。
- 采用防泄漏连接(焊接/法兰),并设置静电跨接。
- 储存容器:
- 固定式储罐:室外设置需防雷、防晒,配备围堰(容量≥储罐容积);室内储罐间需防火隔离,通风防爆。
- 常压钢瓶:居民用户限2个(50L)、商业用户限4个(200L),存放房间需独立、通风,距灶具≥1m。
4. 安全操作规范
- 采购管理:仅采购合规燃料,禁止自行调配;建立采购台账,留存设备合格证明。
- 日常检查:
- 每日检查管道、阀门密封性,记录设备状态。
- 营业期间禁止检修,维修需使用防爆工具。
- 操作流程:
- 点火前检查燃料液位、管路密封,按“点火源等燃料”原则启动。
- 使用中监控燃料消耗,及时清理燃烧室;发现泄漏立即关闭阀门,疏散人员。
5. 消防与应急处置
- 消防配置:
- 储存及使用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MF/ABC5型≥2具),距离设备≤9m。
- 泡沫灭火需使用抗溶低倍数类型。
- 泄漏处理:
- 立即关闭阀门,通风稀释,禁用非防爆电器,通知专业单位处置。
- 泄漏燃料进入下水道时,持续冲洗30分钟。
- 火灾扑救:用灭火器或水灭火,火灭后继续喷淋稀释,避免复燃。
- 人员防护:操作人员需佩戴护目镜、防渗透手套,接触皮肤后立即冲洗并就医。
6. 特殊场所要求
- 高层/屋顶储罐:设置防雷装置,护栏高度≥1.05m,照明采用防爆灯具。
- 通风要求:储存间设防爆机械通风,自然通风需有≥300mm²的下通风百叶窗。
三、附录与标志
- 附录A:规范“易燃液体”“禁止烟火”等危险标志样式(见图示)。
- 附录B:展示常压钢瓶示例,明确结构要求(如泄压装置、液位计)。
四、参考依据
引用40余项国标、行标及法规,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确保规范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总结
该标准从管理责任、设备安全、操作流程到应急响应全面覆盖,强调预防为主、专业处置,适用于海南省醇基燃料用户,旨在降低火灾、中毒等风险,保障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