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972-2025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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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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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43/T 1972-202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定位与更新
- 替代关系:替代DB43/T 1972-2020,更新内容涉及术语、评价流程、动态管理等。
- 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南省内企业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评价活动。
二、核心术语与原则
- 定义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过综合信用评价,持有有效期内证书的企业。
- 评价原则
- 自愿申报、专家专业性、公开公正、动态管理与社会监督。
三、评价机构与专家库
- 评价机构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办公场所,10名以上专业人员,具备线上申报系统和动态管理机制。
- 专家库组成
- 来源:高校学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法务专家。
- 资质要求:
- 无违法违规记录(5年内),年龄<70岁;
- 政府/法务专家需本科+10年经验;
- 学者需教授职称且专业影响力显著。
四、评价对象
- 适用企业类型:
-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五、评价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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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注册满2年,正常经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
- 无重大群体事件或严重社会舆情;
- 两年内未被撤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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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及履约
- 制度健全,使用示范文本,条款合法;
- 授权审批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明确;
- 合同履约率100%,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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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用要求
- 纳税信用B级以上;
- 无安全生产事故、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处罚;
-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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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荣誉
- 需获得政府、媒体或科研机构颁发的荣誉(如社会责任奖项)。
六、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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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包括申报表(附录A)、承诺书(附录B)、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社保证明等10类材料(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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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流程
- 函询与查询:向市场监管、应急、人社等部门函询企业信用信息(9.3.1);
- 现场复核:对材料存疑企业实地核查(9.3.2);
- 专家评审:15名专家分组评审,2/3同意票通过,1/2~2/3为待定(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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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公告
- 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证并公告(9.5-9.6)。
七、动态管理
- 监督机制
- 定期抽查企业,建立社会举报通道(10.1-10.2)。
- 证书撤回情形
- 提供虚假材料、抽查不符、投诉核实属实等(10.3)。
八、持续改进
- 要求评价机构收集反馈,优化评价体系(第11章)。
九、附录工具
- 提供申报表、承诺书、审查表(附录A-D),规范材料格式。
十、主要更新点
- 术语调整:
- "评审委员会"改为"专家库","评审委员"改为"评审专家"。
- 内容扩展:
- 新增动态管理细则(如撤回证书情形);
- 强化信用信息查询范围(涵盖社保、环境信用等);
- 调整评价内容顺序(合同管理与综合信用对调)。
十一、实施意义
- 规范评价流程,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总结:该标准通过严格的企业资质审查、合同履约评估、综合信用核查及动态管理,构建了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旨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社会信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