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4/T 156-2025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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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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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对《DB4104/T 156-2025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平顶山市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 核心职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优先保障特困供养等兜底对象。
2. 核心术语定义
-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政府利用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投资建设,通过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
3. 基本要求
- 服务对象优先级:
优先接收特困供养老年人,并向失能、残疾、高龄、失独、空巢等社会老年人开放。 - 设施要求:
必须配置无障碍通道、卫生间、电梯等设施,保障老年人行动便利。 - 环境卫生:
建立专职管理制度,保持机构内外环境整洁。
4. 人员管理
- 岗位设置:
符合行业标准《MZ/T 187》要求。 - 培训制度:
- 定期开展政策法规、服务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培训;
- 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考核机制:
定期考核员工工作表现、服务质量,结果与薪酬、晋升、奖惩挂钩。
5. 财务管理
- 制度建设:
涵盖财务预算、核算、审计、报告等全流程管理。 - 资金监管:
- 政府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公示;
- 服务收费公开透明,禁止乱收费。
- 审计要求:
内部审计由机构自查,外部审计由政府或第三方执行。
6. 服务管理
- 生活照料:
符合《MZ/T 171》,提供饮食、起居、洗漱等日常服务。 - 康复护理:
符合《MZ/T 205》,包括康复训练、伤口护理等。 - 精神慰藉:
开展心理咨询、文化娱乐、节日庆祝等活动。 - 医疗保健:
配备医疗设备及药品,提供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及转诊服务。 - 个性化服务:
提供助浴、助餐、代办等定制化服务。
7. 资产管理
- 设施配置:
符合《MZ/T 215》标准。 - 资产移交:
资产登记造册,经双方核实后移交运营方。 - 权责划分:
- 政府:负责初始投入、监管考核、制定政策;
- 运营方:拥有使用权与经营权,需定期维护并汇报资产状况。
- 安全要求: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安全,及时维修或更换隐患设备。 - 资产保护:
禁止以国有资产抵押、融资、贷款,防止流失。
8. 监督与改进
- 政府监管:
民政部门定期检查服务质量、财务状况。 - 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电话/邮箱,公开受理投诉并反馈结果。 - 满意度调查:
定期开展调查,分析报告并针对性改进管理不足。 - 持续优化:
基于投诉及满意度结果动态提升服务水平。
标准特点总结
- 公益优先:明确兜底保障责任,服务对象向弱势群体倾斜。
- 权责分离:政府管资产与监督,运营方专注服务与维护。
- 全流程规范:覆盖人员、财务、服务、资产、监督各环节。
- 引用标准支撑:依托3项行业标准(MZ/T 171/205/215)确保专业性。
- 动态改进机制:通过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实现持续优化。
此标准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提供了系统性管理框架,平衡了公益属性与市场化运营需求,对保障老年人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具有实操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