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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99-2025 家政服务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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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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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080 CCS A 00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5199—2025

  家政服务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omemaking service safety management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199—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惠平家政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淮北市淮海大嫂职业培训学校、宿州月儿湾职 业培训学校、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市万家芳邻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九姑家政 服务有限公司、淮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红、丁智宇、孙雅楠、陈丽、张立发、孙爱萍、周军。

  I

  DB34/T 5199—2025

  家政服务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安全管理、财产安全管理、食品与药品使用安全 管理、隐私保护、事故报告与处理、安全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政服务安全管理 homemaking service safety management 在家政服务过程中,为确保雇主、家政服务员及相关方的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控制、监督 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安全管理人员 4.1.1 服务机构的安全责任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1.2 服务机构应配置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3 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具备必要的组织协 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 4.2 安全管理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教育培训; —— 健康管理; —— 安全检查; —— 应急预案。 4.3 安全培训 4.3.1 服务机构应制定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可采取多种形式对服务员进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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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 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 各岗位设施设备、工具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保; —— 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 卫生知识与急救知识; —— 职业健康安全; —— 安全意识; —— 其他。

  4.3.3 服务机构应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新入职服务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通过。

  4.4 安全档案

  4.4.1 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员档案,主要包括: ——有效的身份证明; ——健康体检证明; ——职业技能证书; ——工作简历; ——无犯罪证明。

  4.4.2 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员安全培训档案。

  5 人员安全管理

  5.1 服务员管理

  5.1.1 服务机构应查验服务员的身份、学历、健康证、技能证明、简历等证明材料。 5.1.2 服务机构应登录诚信档案网查验服务员档案记录,发现不良记录不应录用。 5.1.3 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员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 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 —— 雇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 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 —— 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 —— 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照护对象的特殊照护需求; —— 安全防护、隐私保护等特别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 —— 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5.1.4 服务机构应按照《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列明的项目要求服务员进行体检,体检 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服务机构或雇主要求额外增加的体检项目,应告知服务员。 5.1.5 服务机构宜为服务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2 服务员要求

  5.2.1 服务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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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遵守职业道德,不谩骂、侮辱、虐待、殴打服务对象; —— 遵守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 掌握相应职业技能,具备必需的职业素质; —— 如身体不适或感染疾病,应主动告知服务机构与雇主。 5.2.2 服务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5.2.3 服务员应做好个人卫生并规范着装。 5.2.4 服务员往返服务场所以及协助服务对象出行应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并遵守交通规则。 5.2.5 服务员应确保服务场所干净卫生与平整。 5.2.6 服务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5.2.7 服务员应选用适合的工具并根据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使用后及时清洁或维护。 5.2.8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物品的防护: ——有毒有害物品; ——刀具以及锋利边角的物品; ——部件易脱落的物品; ——酒精、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幼儿易误食物品。

  6 财产安全管理

  6.1 宜与雇主协商是否需要安装监控设施,并商定监控范围。 6.2 服务员不应带任何未经雇主同意的人员进入服务场所。 6.3 服务员不应私自翻阅、偷盗服务场所物品,应在雇主指定的服务场所内开展服务工作。 6.4 居家服务员外出时应随身携带钥匙并确保门窗关闭。 6.5 服务员应能安全使用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断电。 6.6 服务员应能安全使用灶具,使用前应检查管道、阀门有无泄漏。 6.7 服务员用水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6.8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应损坏、遮掩服务场所内的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等设备。

  7 食品与药品使用安全管理

  7.1 服务员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保持餐具、厨具、冰箱、餐厅的清洁。 7.2 服务员应掌握食品(原料及成品)存储、处理与烹饪技能。 7.3 服务员应选择可靠的食品采购渠道,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与过期食品。 7.4 服务员应尽可能保证食品的多样性,避免单一食品造成营养不均衡。 7.5 服务员在喂养护理对象时,应注意食物温度。 7.6 服务员应遵医嘱帮助病患服用规定的药物,不应私加药物或改变剂量。

  8 隐私保护

  8.1 服务员不应主动询问或探听雇主及其家庭信息,如家庭财务、个人情感状况等。 8.2 服务机构与服务员不应向无关人员泄露雇主及其家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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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5199—2025 8.3 服务员不应在社交媒体上私自发布与雇主及其家庭有关的内容如照片、视频或文字,以免泄露隐 私。 9 事故报告与处理 9.1 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适当的 应急措施。 9.2 报告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 服务人员发现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或雇主存在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积极 的措施,消除隐患;

  —— 发生安全事故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安全管理人员应立 即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 安全检查 10.1 服务机构应建立对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规定监督的频次、方式、人员以及考核方法。 10.2 服务机构应定期与服务员和雇主沟通,并将意见记录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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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5199—2025 参考文献 [1] 《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 商服贸规函〔20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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