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134-202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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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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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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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规范(DB34/T 5134-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各级行政区域内 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 的审批服务,涵盖从区域评估到联合验收的全周期流程,旨在优化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即开工”与协同监管。
二、核心服务流程
全周期服务分为 四个阶段,流程如图1所示:
- 区域评估 → 2. 标准地供地 → 3. 拿地即开工 → 4. 联合验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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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
包括节能、压覆矿产、环境、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水资源、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论证等,根据区域规划动态调整。 -
评估指标制定
- 节能评估:控制区域能耗目标、化石能源消费等。
- 压覆矿产评估:明确建设项目管控要求。
- 环境评估:统一监测大气、水、土壤质量,数据共享。
- 其他专项评估:如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抗震设防要求、水土保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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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与结果互认
- 由牵头部门委托机构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各部门审查后共享结果。
- 区域内项目 免于重复审批,实施降等、承诺备案或简化评价。
(二)标准地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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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条件
- 完成区域评估,达到“净地”标准,实现 “五通一平”(通路、给水、排水、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 燃气、供热等按需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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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指标
- 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 环境指标:单位排放增加值、限制项目类别。
- 能耗指标:单位能耗增加值。
- 经济指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研发投入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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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流程
- 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出让公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开发区与受让方签订 《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履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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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制
- 开发区监督协议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监管土地合同。
- 建立 企业信用档案,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三)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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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咨询
- 建设单位申请后,综合窗口提供 材料清单 和报批指导,必要时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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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审批流程
- 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同步办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
- 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处理人防、防雷、绿化、市政报装等事项。
- 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限时办理人防、消防、施工许可。
- 同步发证:缴清土地费用后,可同步核发 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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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踏勘与时限
- 审批部门需在 1个工作日内反馈参验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及整改。
(四)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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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与审查
-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后,综合窗口初审,材料齐全则受理。
- 消防备案项目 未被抽查的,直接出具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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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验收
- 各部门联合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并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通过。
- 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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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汇总与备案
- 住建部门汇总验收意见,出具 统一结论文件。
- 建设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关键机制
- 协同监管:多部门联合审批、踏勘、验收,避免重复审查。
- 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 效率提升:通过区域评估互认、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大幅缩短审批周期。
五、术语定义
- 区域评估:统一完成项目前期专项评估,结果共享。
- 标准地:带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工业用地,实现“拿地即开工”。
- 联合验收:多部门统一标准、同步验收,简化竣工流程。
本规范通过标准化流程和协同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串联”转向“并联”,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