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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34-202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规范

  • 文件大小:278.59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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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规范(DB34/T 5134-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各级行政区域内 ​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 的审批服务,涵盖从区域评估到联合验收的全周期流程,旨在优化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即开工”与协同监管。


二、核心服务流程

全周期服务分为 ​四个阶段,流程如图1所示:

  1. 区域评估​ → 2. ​标准地供地​ → 3. ​拿地即开工​ → 4. ​联合验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区域评估
  1. 评估范围
    包括节能、压覆矿产、环境、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水资源、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论证等,根据区域规划动态调整。

  2. 评估指标制定

    • 节能评估​:控制区域能耗目标、化石能源消费等。
    • 压覆矿产评估​:明确建设项目管控要求。
    • 环境评估​:统一监测大气、水、土壤质量,数据共享。
    • 其他专项评估​:如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抗震设防要求、水土保持措施等。
  3. 实施与结果互认

    • 由牵头部门委托机构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各部门审查后共享结果。
    • 区域内项目 ​免于重复审批,实施降等、承诺备案或简化评价。

(二)标准地供地
  1. 出让条件

    • 完成区域评估,达到“净地”标准,实现 ​​“五通一平”​​(通路、给水、排水、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 燃气、供热等按需配套。
  2. 控制性指标

    • 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 环境指标​:单位排放增加值、限制项目类别。
    • 能耗指标​:单位能耗增加值。
    • 经济指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研发投入比等。
  3. 出让流程

    • 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出让公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开发区与受让方签订 ​​《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履约要求。
  4. 监管机制

    • 开发区监督协议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监管土地合同。
    • 建立 ​企业信用档案,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三)拿地即开工
  1. 前期咨询

    • 建设单位申请后,综合窗口提供 ​材料清单​ 和报批指导,必要时上门服务。
  2. 并联审批流程

    • 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同步办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
    • 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处理人防、防雷、绿化、市政报装等事项。
    • 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限时办理人防、消防、施工许可。
    • 同步发证​:缴清土地费用后,可同步核发 ​不动产权证
  3. 联合踏勘与时限

    • 审批部门需在 ​1个工作日内反馈参验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及整改。

(四)联合验收
  1. 受理与审查

    •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后,综合窗口初审,材料齐全则受理。
    • 消防备案项目​ 未被抽查的,直接出具备案凭证。
  2. 现场验收

    • 各部门联合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并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通过。
    • 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复查。
  3. 结果汇总与备案

    • 住建部门汇总验收意见,出具 ​统一结论文件
    • 建设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关键机制

  • 协同监管​:多部门联合审批、踏勘、验收,避免重复审查。
  • 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 效率提升​:通过区域评估互认、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大幅缩短审批周期。

五、术语定义

  • 区域评估​:统一完成项目前期专项评估,结果共享。
  • 标准地​:带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工业用地,实现“拿地即开工”。
  • 联合验收​:多部门统一标准、同步验收,简化竣工流程。

本规范通过标准化流程和协同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串联”转向“并联”,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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