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118-2025 医疗机构活体组织病理标本分析前阶段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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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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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安徽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活体组织病理标本分析前阶段管理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标准概况
- 标准编号:DB34/T 5118-2025
- 归口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范围:医疗机构对活体组织病理标本从离体至病理科交接前的全流程管理,涵盖手术切除、钳取、刮取或抽吸等获取的病变组织。
2. 核心术语
- 活体组织病理标本:通过手术、钳取等方式获取的病变组织。
- 分析前阶段:标本离体后至送达病理科完成交接前的处理流程。
- 患者身份识别号码:唯一标识患者的数字或字母组合。
3.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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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职责:
- 医疗机构需建立标本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 处理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具备分析前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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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处理:
- 标本产生后需及时登记(纸质/电子)并送检。
- 容器选择需符合标本类型、体积要求,确保清洁、无破损、密封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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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与安全:
- 推荐使用信息化手段生成唯一电子条码,标识需清晰规范。
- 传染性标本须双层包装,标识警示信息,运送符合生物安全规范。
- 医务人员防护遵循《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4. 流程管理要求
4.1 标本产生
- 采集与核对:
- 标本质量需满足病理分析需求。
- 离体后立即双人核对信息(患者姓名、身份识别号、标本来源、采集时间等)。
4.2 标本固定
- 常规标本:
- 离体后30分钟内完全浸没于固定液,多份标本分装并明确标识。
- 临时存放需防干燥、丢失。
- 特殊标本:
- 术中快速标本:直接装于标识容器,禁用固定液/生理盐水浸泡。
- 传染性标本:双层容器盛装,粘贴警示标识。
4.3 标本申请
- 信息录入:
- 医生规范录入标本信息(含患者身份、标本类型、数量、取材人员等),双人核对后生成条码。
- 术中冰冻标本需术前预约申请。
- 标识规范:条码平整粘贴于容器主体,不可覆盖封口处。
4.4 标本送检
- 运送要求:
- 使用专用容器,专人(经培训)轻稳运送,避免气动传输。
- 术中快速标本需即刻送检,急件标记并附申请单。
- 大型标本需新鲜送检,防止腐败。
- 交接流程:
- 送检人员与病理科逐项核对信息,签名确认。
- 异常情况(如信息错误、标本损坏)需及时反馈并追踪。
4.5 废弃标本处置
- 按《GB 39707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5. 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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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
- 建立多学科质量控制组织,定期开展质控工作。
- 不良事件(如标本遗失、信息错误)需启动应急预案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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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与追溯:
- 标本登记本、交接记录单保存3年以上。
- 信息化系统需详细记录申请信息,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6. 引用标准
-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 《GB 39707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7. 实施意义
通过规范分析前阶段的标本管理,提升病理诊断准确性,降低因标本处理不当导致的误诊风险,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适用于安徽省各级医疗机构,推动病理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同质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