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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597-2025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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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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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1597—2025

  老年人屈光不 正社区筛查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munity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of aged

  2025-07-03 发布 2025-11-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筛查内容 ........................................................................... 2

  6 筛查后建议 ......................................................................... 3

  附录A(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流程图 ......................................... 5

  附录B(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记录表 ..................................... 6

  附录C(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告知书 ..................................... 7

  参考文献 .............................................................................. 8

  DB31/T 1597—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医学会、上海市社区卫生协会、上海市杨浦区控江

  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剑锋、贺江南、贾怡蓓、朱希倩、禇晨、陆丽娜、张琳、李琳。

  DB31/T 1597—2025

  1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的基本要求、筛查方法、就诊建议及筛查后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老年人屈光不正筛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17342 眼科仪器 验光镜片

  GB/T 18143 眼科仪器 试镜架

  ISO 10342 眼科仪器 验光仪(Ophthalmic instruments-Eye refractometer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屈光不正 refractive error

  当眼调节静止时,平行光线进入人眼内后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

  注: 屈光不正主要包括远视(hypermetropia)、近视(myopia)和散光(astigmatism)等。

  3.2

  屈光不正筛查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应用视力检查、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屈光检测等快速、简便的方法,将人群中可能有屈光不正的人

  筛选出来。

  3.3

  球镜度数 diopter of spherical power

  为使近轴的平行光束会聚于一个点的镜片度数。

  3.4

  柱镜度数 diopter of cylinder power

  为使近轴的平行光束会聚于两条分离的、相互正交的交线上,含有两个主顶焦度的镜片度数。

  3.5

  日常生活视力 presenting visual acuity

  筛查对象日常生活状态所检查的远视力,为戴镜远视力或裸眼远视力。

  注:未配戴矫正眼镜的筛查对象的日常生活视力为裸眼远视力,配戴矫正眼镜的筛查对象的日常生活视力为戴镜远

  视力。

  3.6

  等效球镜度数 spherical equivalent

  DB31/T 1597—2025

  2

  球镜度数加上1/2柱镜度数。

  3.7

  主觉验光 subjective refraction

  筛查对象戴上矫正镜片后对其进行视力矫正。

  4 基本要求

  4.1 筛查人员

  筛查人员应为持有眼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接受过规范化初级眼

  保健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4.2 筛查对象

  筛查对象应为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3 筛查场地

  4.3.1 筛查场地应干净整洁、通风,并保持安静。

  4.3.2 筛查场地应按照功能划分区域,分为登记区、视力检查区、屈光检测区、主觉验光区。应按功

  能区域摆放仪器,满足检查需求。

  4.3.3 视力检查场地及光照强度应满足GB/T 11533 中关于视力表使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要求。

  4.4 筛查仪器

  筛查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视力表、验光仪、试镜架及验光镜片。视力表检查应符合GB/T 11533 的规

  定。验光仪检查应符合ISO 10342 要求。插片验光时应使用符合GB/T 18143 的试镜架及符合GB/T 17342

  的验光镜片。

  4.5 筛查时间

  4.5.1 全年均可开展筛查,筛查宜每年一次。

  4.5.2 筛查时间宜结合社区老年人体检,亦可通过家庭医生预约进行。

  5 筛查内容

  5.1 筛查流程

  筛查流程参照附录A。

  5.2 病史询问

  筛查人员应在筛查前询问筛查对象既往病史和现病史,包括眼部疾病及慢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

  病等)。

  5.3 裸眼远视力检查

  筛查人员应对筛查对象进行裸眼远视力检查。检查方法应按GB/T 11533的规定。检查结果应采用实

  测值获得,不应采用问卷、自报等方式获得。筛查人员应提示筛查对象不眯眼、揉眼、斜视、身体前倾,

  不接受他人提示。

  DB31/T 1597—2025

  3

  5.4 戴镜远视力检查

  筛查人员应对配戴矫正眼镜的筛查对象进行戴镜远视力检查。检查方法应按照5.3的要求。

  5.5 针孔镜检查

  对于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低于4.7的筛查对象,筛查人员应指导其配戴针孔眼镜进行远视力检查,

  检查方法应按照5.3的要求。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不低于4.7的筛查对象,筛查人员无需对其进行针孔镜

  检查。

  5.6 近视力检查

  5.6.1 筛查人员对视近困难的筛查对象宜进行近视力检查。

  5.6.2 近视力检查应采用实测值,检查方法应按照GB/T 11533 的规定。

  5.7 验光检查

  5.7.1 对于有糖尿病病史、高度近视和青光眼家族史的筛查对象,筛查人员应对其进行验光检查。对

  于无糖尿病病史、无高度近视和青光眼家族史的筛查对象,如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低于4.7,且小孔视

  力不低于4.7,筛查人员亦应对其进行验光检查。对于无糖尿病病史、无高度近视和青光眼家族史的筛

  查对象,如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不低于4.7 或小孔视力低于4.7,筛查人员均无需对其进行验光检查。

  5.7.2 每次筛查前,筛查人员应采用标准模拟眼进行仪器校正,并将柱镜值调至负值状态。

  5.7.3 筛查对象每只眼应测量3 次,取平均值;如其中任意2 次的等效球镜度数测量值相差大于或等

  于0.50 D,则应增加检查次数,再取平均值。平均值应保留两位小数。

  5.7.4 对于多次测量波动大的结果,应记录在记录表中。检查应采用实测值。

  5.7.5 检查时若无法获取数值,应用文字备注说明。

  5.8 主觉验光

  5.8.1 对于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低于4.7,小孔视力高于其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水平两行及以上的筛

  查对象,筛查人员应对其进行主觉验光。

  5.8.2 通过验光检查所测得的屈光度数,宜采用插片验光的方式进行主觉验光,应矫正至最佳视力的

  度数,试戴结束后宜记录其配镜处方。

  5.8.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按机构条件选择是否进行主觉验光检查,如无条件开展此项检查应告知筛

  查对象至可开展主觉验光的医疗机构完成此项检查。

  5.9 筛查结果的记录

  筛查人员参照附录B的要求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识别、注明筛查对象的眼部异常情况。

  5.10 结果反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筛查对象,告知方式可采用告知书、短信或口头形式,

  告知内容宜参考附录C。

  6 筛查后建议

  6.1 筛查人员应对筛查对象进行健康宣教,并对需转诊的对象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DB31/T 1597—2025

  4

  6.2 筛查后应开展随访工作。已确诊的青光眼、高度近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重点致盲性眼病筛查

  对象的随访时间,根据负责的专科医生建议随访。随访时间按以下要求:

  a) 日常生活视力不小于4.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每年定期对其进行视力复查;

  b) 日常生活视力小于4.7,但小孔视力不小于4.7 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1 个月内对其进行

  电脑验光和插片验光,并配镜矫正;

  c) 日常生活视力小于4.7,且小孔视力小于4.7 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1 个月内转诊筛查对

  象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6.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建立或更新筛查对象眼健康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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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A

  附录A

  (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流程图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流程见图A.1。

  图A.1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流程图

  病史询问(疾病既往病史和现病史,包括眼病疾病和慢性疾病)

  日常是否戴镜 戴镜远视力检查

  裸眼远视力检查

  其它眼病异常情况的识别

  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是否低于4.7

  根据居民慢性病既往史、眼病既往史、眼病家族史情况以及眼病诊断情况与日常生活视力进行评估

  针孔镜检查

  近视力检查(选做)

  发放告知书,提

  示筛查对象自主

  至医疗机构就诊

  验光检查

  发放告知书,提

  示筛查对象每年

  定期复查视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有条件开展主觉验光检查

  发放告知书,提示筛查对象

  至可开展主觉验光的医疗机

  构完成主觉验光检查

  主觉验光,开具配镜处方

  发放告知书,提示筛查对象

  每年定期复查视力

  否

  是

  是

  否

  是否有糖尿病史,高度近视、青光眼家族史

  较好眼日常生活视力是否低于4.7

  小孔视力是否低于4.7

  是

  否

  是

  否

  否

  是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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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

  B

  附录B

  (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记录表

  筛查结果记录内容见图B.1。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记录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街道/乡镇: 居委: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1.疾病既往史、眼病既往史与家族史

  高血压病 □有,诊断时间 年 月 □无

  糖尿病 □有,诊断时间 年 月 □无

  高度近视 □有 □无

  老年性黄斑变性 □有 □无

  青光眼 □有,诊断时间 年 月 □无

  白内障手术史 □有,眼别:□右眼:手术时间 年 月 □左眼:手术时间 年 月 □无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有,诊断时间 年 月 □无

  其他眼病 □有,其他眼病备注 ,诊断时间: 年 月 □无

  青光眼家族史 □有 □无

  糖尿病家族史 □有 □无

  高度近视家族史 □有 □无

  2.视力检查结果(请以5分记录法记录)

  眼别 裸眼视力 戴镜视力 小孔视力 近视力

  右眼

  左眼

  3. 验光结果

  右眼 左眼

  球镜 柱镜 轴位

  角膜曲率(水平)

  角膜曲率(垂直)

  球镜 柱镜 轴位

  角膜曲率(水平)

  角膜曲率(垂直)

  瞳距(配镜参考) 毫米

  是否无法验光:□是 □否 是否无法验光:□是 □否

  备注 备注

  4.配镜处方(可选做)

  眼别 球镜 柱镜 轴位 棱镜 基底 矫正视力

  右眼

  左眼

  瞳距: 毫米

  老花镜处方(可选做)

  右眼: 左眼:

  5.眼部异常情况

  □眼红 □畏光 □流泪 □分泌物多 □上睑下垂 □倒睫 □瞳孔区发白

  □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 □不能追视 □视物变形 □暗处行走困难 □其它:

  检查者: 检查机构: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图B.1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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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附 录 C

  (资料性)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告知书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告知书见图C.1。

  筛查结果告知书

  尊敬的 ,

  眼别

  日常生活视力

  小孔视力 近视力

  裸眼视力 戴镜视力

  右眼

  左眼

  建议如下:

  □ 您的日常生活视力不小于4.7,请每年定期复查视力,如视力急剧下降速就医。

  □ 您的小孔视力小于4.7,请于1个月内至XXX(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 建议验配眼镜,请于1个月内至XXX(医疗机构或视光中心名称)进行电脑验光和插片验光检查。

  患者签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图C.1 老年人屈光不正社区筛查结果告知书

  DB31/T 1597—2025

  8

  参考文献

  [1] WS/T 484-2015 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2] WS/T 663-2020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3] 葛坚.眼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377-382.

  [4] 詹思延.流行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27.

  [5] WHO.The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screening for disease,1996.

  [6] 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 Refractive Errors& Refractive Surgery,

  Preferred Practice Patter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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