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75-2025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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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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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为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T 1575-2025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核心内容总结:
一、总体框架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运行服务机构(含市交易平台和18个分平台)。
- 核心原则
- 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动态增补交易目录,探索非公共资源项目入市交易。
- 信息公开,监督到位:全过程动态留痕,接受社会监督。
- 公益为主,数字化发展:提供见证、场所、信息等基础服务,收费遵循保本微利。
二、平台架构体系
- “一网三平台”架构
- 市交易平台:由“一网交易”总门户 + 三大子系统构成:
- 综合交易平台:完成电子化交易活动。
- 综合服务平台:联通国家平台、分平台及监管系统,提供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枢纽服务。
- 综合监管平台: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在线监督。
- 市交易平台:由“一网交易”总门户 + 三大子系统构成:
- 分平台体系
- 18个交易分平台承担具体交易功能,与市平台形成统一体系,接受市平台综合服务、监管及兜底保障。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 业务咨询
- 提供线上线下咨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 项目登记
- 推行网上登记,明确服务责任人,提供标准化文件模板(非审批)。
- 场地安排
- 按需分配开标、评标等场所,支持变更协调,配备电子监控设施。
- 信息公开
- 依法公开政策法规、交易流程、公告、成交信息、投诉处理结果等(涉密除外)。
- 交易过程
- 提供专家抽取(从市级专家库随机抽取)、见证服务(全程录音录像),配合处理异议/投诉。
- 特殊场景:支持延时/隔夜评标、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
- 档案管理
- “一项一档”电子化归档,专人管理,保密存储,依法移交档案馆。
- 信用管理
- 建立全市统一信用记分评估标准,记录交易主体、专家行为,推送至市信用平台实施联合奖惩。
- 数据应用
- 开展交易统计、大数据分析,监测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四、场所与设施
- 功能区划分
- 公共服务区、交易实施区(开标室、拍卖厅)、评标评审区(物理隔离)、办公区。
- 关键设施
- 评标区:门禁系统、通讯检测设备、远程评标终端、隔夜评标休息室。
- 交易区:音视频监控、变声答疑设备、不见面开标系统。
- 公共区域:24小时监控、导向标识(符合GB/T 2894/10001.1)。
- 安全要求
- 消防设备、应急预案、专职安保,录音录像保存期限合规。
五、人员要求
- 服务规范
- 专职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统一工牌,文明服务。
- 禁止行为
- 不得干预交易、强制收费、泄露信息、设置准入壁垒等11类行为(详见标准9.2条)。
六、信息化建设
- 数据共享
- 对接市大数据中心、信用平台、国家公共资源平台,实现审批信息、信用数据互联互通。
- 安全要求
-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GB 17859-1999)、异地数据备份,独立机房配置审计系统。
- 专家服务
- 市级专家库统一管理,支持跨区域远程评标。
七、监督与改进
- 评价机制
- 市平台考核分平台数据质量、服务合规性;平台机构需开展自评与满意度调查。
- 社会监督
- 公开投诉渠道,配合处理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
八、实施日期
-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 参考文献包括《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政策文件。
本标准是上海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透明化、电子化的核心规范,强调“一网三平台”协同运作,突出公益属性与数字化创新(如不见面开标、信用记分),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提供地方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