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56-2025 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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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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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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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1556-2025《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技术要求》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以4S店、汽车维修点、物流仓库等形式存在的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用于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包、模块及单体。
- 不适用于集中贮存型网点,其他形式网点可参照使用。
2. 术语与定义
- 废旧动力电池:包括研发、生产、使用、报废等全生命周期中失去价值的动力电池。
- 贮存方式:
- 隔开贮存:同一区域内用通道分隔不同电池(如A类/A类、B类/B类)。
- 隔离贮存:通过防火隔板或墙隔离不同电池(如A类与B类、C类)。
- 分离贮存:不同建筑或外部区域贮存(用于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
3. 建设要求
- 选址要求:
- 优先选择交通便利的4S店、换电站等场所,预留消防及运输通道。
- 独用建筑或多用途建筑地上一层(仅A类电池可设于多用途建筑外墙处)。
- 防火间距≥6m,多用途建筑内需用防火墙分隔,不得开洞口。
- 场地建设:
- 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
4. 作业要求
- 收集规范:
- 外壳破损或漏液的电池需用防渗漏容器盛装,安全隐患按《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处理。
- 运输包装符合GB/T 38698.1。
- 分类与处理:
- 电池分为A类(清洁处理)、B类(绝缘防漏)、C类(需特殊处理)。
- 禁止操作:浸水、焚烧、拆解、充电。
- 记录管理:
- 记录电池编码、类型、来源、去向等信息,保留≥3年。
- 拆卸动力电池需向车主出具回收证明。
5. 贮存要求
- 贮存时限:
- A类≤20天,B/C类≤5天。
- 贮存条件:
- 温度-20℃~40℃,湿度45%~85%,避免阳光直射、热源(距离≥2m)及有毒物质。
- 电池正立放置,不可堆叠,单体需竖放。
- 贮存方式:
- A类间隔开贮存(间距≥0.3m),B类间隔开贮存,C类间隔离贮存(间距≥0.5m)。
- 不同类别间采用隔离或分离贮存(表1详细规定通道、墙距等)。
6. 设施设备与消防要求
- 设施设备:
- 必备:安全评估设备、防护工具、搬运工具、废液收集装备、温湿度监测、货架(高度≤室内2/3,顶端距消防喷头≥2m)。
- 消防设备:
- 自动喷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符合GB 55036)。
- 每10㎡配置3kg干粉和水基灭火器各2具,外墙设排烟窗(面积≥2㎡,下沿≥层高1/2)。
7. 安全环保要求
- 安全管理:
- 每日/定期自检,及时整改隐患。
- 环保管理:
- 破损电池废液/废物需专业机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 应急预案:
- 按GB/T 29639制定预案,发现隐患按GB/T 39652.1处理并移交综合利用企业。
8. 人员要求
- 资质要求:
- 安全管理人员需持证,熟悉电池回收、危险品操作;环保人员需熟悉危废管理。
- 培训制度:
- 建立安全操作及环保培训制度,管理人员需具备电池安全与环保专业知识。
附:关键数据速查
| 内容 | 要求 |
|---|---|
| A类贮存时间 | ≤20天 |
| B/C类贮存时间 | ≤5天 |
| 贮存温度 | -20℃~40℃ |
| 灭火器配置 | 每10㎡各2具(干粉+水基) |
| 排烟窗面积 | ≥2㎡,下沿≥层高1/2 |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回收服务网点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覆盖选址、操作、贮存、设备、安全及人员管理,旨在保障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环保性与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