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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6121-2025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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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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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6121—2025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安全规程

  2025 - 05 - 27发布

  2025 - 06 - 03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志溪、荣伟、刘洋、王金龙、张育红、张立秋、高燕、刘世峰、路鹏、杜玉海、贾相有、覃开伟、吕志敏、王少宁、张帅、杜双芹、王洋、任庆伟、高树博、王瑰珑、荣亮亮、范文忠、徐刚、张永刚。

  DB 13/T 61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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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以及上料、竖炉、冷态DRI成品储运、压缩机、气体加热、工艺气、冷却气、底气、CO2脱除、水处理、脱氨等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生产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0.2 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GB/T 150.3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GB/T 150.4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0325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 14784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T 16618 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 20511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GB/T 20801.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6部分:安全防护

  GB/T 23294 耐磨耐火材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50051 烟囱工程技术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11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309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414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AQ 2002 炼铁安全规程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 术语和定义

  DB 13/T 61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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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氢基竖炉 hydrogen-based shaft furnace

  采用焦炉煤气等富氢气体或氢气作为还原气源,生产直接还原铁的装置。

  氧化球团 oxidized pellets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铁矿粉通过相应的造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制备而成团。

  直接还原铁 direct reduced iron,dri

  从天然或加工的铁矿石中还原得到,不需要达到熔融温度,可用于炼铁和炼钢的高品位原料。

  [来源:GB/T 20565—2006,4.1]

  工艺气 process gas

  通过加热炉间接加热后,用于参与直接还原反应的高温高压气体。

  冷却气 cooling gas

  从DRI冷却器循环回路中通入,对直接还原铁进行冷却的气体。

  底气 bottom gas

  从竖炉反应器底部通入,具有冷却和渗碳作用的气体。

  DRI冷却器 DRI cooler

  通过喷射冷却气体,将直接还原铁冷却到一定温度的装置。

  4 基本要求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应按从氧化球团至成品DRI的生产流程,以各工序分区作业为原则,合理布置各工艺装备及生产设施,确保各工序安全、顺行。 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站房、设备,应位于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应设置在危险化学品储罐、高温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影响范围内。 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构)筑物的适当部位、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厂区内的道路应设立交通标志和标线,主干道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跨越厂区道路的管线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设备开、停机前应保证所有控制系统正常,与相关岗位和部门取得联系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首次启机、检修后启机,应对工艺气、冷却气、底气、氧气等管线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钢直梯、钢斜梯、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 4053.1、GB 4053.2、GB 4053.3的规定。 天桥、通道和斜梯踏板以及各层平台,应用防滑钢板或格栅板制作,钢板应有防积水措施。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GB 7231的规定标明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应标明介质种类及标高。介质管道阀门应有编号标牌。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易泄漏和聚集区域,应按照GB/T 50493的要求配备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将监测数据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 人员接近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设备外露运动部件,如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等危险零部件和危险部位,均应设置防护罩。 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挪动、拆除或移作他用。 氢基竖炉吊装口等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区域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识。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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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根据工厂的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部位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炉体烧穿等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除盐水管道、超纯水管道、高压冷水管道、还原系统放散主管路、火炬系统放散气管路以及间断用水的部件等冬季易发生冻堵的设备管道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应符合GB 14784、AQ 2002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a) 带式输送机开、停机应与相关岗位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应服从顺停逆启程序;

  b) 皮带上方安装封闭护罩的区域,现场应设置破拆器;

  c) 存在多个氧化球团输送皮带时,应在至少一条皮带上设置除铁器。

  5 上料系统 矿槽

  5.1.1 矿槽、缓冲仓、矿粉仓的侧壁和衬板,应有不小于50°的倾角,以保证正常放料。衬板应定期检查、更换。

  5.1.2 矿槽格筛的孔网尺寸应不大于45mm×45mm。

  5.1.3 入矿槽内作业,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作业期间不得卸料,并在矿槽灌料口设置挡料板,防止铁器及物料掉入仓内;维修槽底应提前将槽内松动料清理干净。

  5.1.4 矿槽内发生粘料、蓬料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位置,使用电镐、撬棍等工具进行处理,人员不应进入槽内捅料。

  5.1.5 钢结构筒形仓应设置料位监测报警功能,并设置必要的联锁保护。 涂覆站

  5.2.1 车辆卸涂覆剂时,人员不应站在卸料口处。

  5.2.2 清理涂覆剂搅拌罐内部粘料、疏通涂覆剂浆盘堵料以及清理犁上杂物时,应停机、断电、挂牌、上锁,确认安全后方可处理。

  5.2.3 气力输灰作业时,涂覆剂罐料位仪和称量系统应处于正常状态,并在开启仓顶除尘后方可输灰作业。

  5.2.4 制备涂覆剂浆的净环水管路应设置安全阀。涂覆剂筒仓和失重给料机上部应设置安全阀。

  5.2.5 涂覆站厂房应设置通风设施,保持厂房内部空气流通。 炉顶装料装置

  5.3.1 垂直皮带不应超载运输,皮带头部和尾部应设高料位报警开关。

  5.3.2 液压传动的炉顶设备,应使用阻燃性油料。

  5.3.3 采用放射性元素测量料位,现场应采取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检修炉顶装料设备时,应关闭放射源,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5.3.4 旋转给料机应设置急停装置,运行过程中人员不应进入其旋转半径。

  5.3.5 生产过程中,人员不应进入炉顶装料仓检查料位及处理故障。料仓顶部格栅的孔网尺寸应≤75mm×75mm。

  5.3.6 生产过程中,上、下气密料流阀不应同时打开。

  6 竖炉系统 竖炉反应器应设置炉内温度与压力监测报警及与超温、超压信号联锁的安全保护装置。竖炉反应器入口温度不应超过1120℃,出口温度不应超过650℃,炉顶工作压力不应超过950kPa。超过限值时,应自动停机。 竖炉反应器外壳水套等水冷元件应设置出水温度、回水流量等监测报警装置,并与自动停机实现安全联锁,当出水温度≥70℃时应报警,回水流量低于规定值时,应自动停机。 竖炉反应器宜采用软水循环水冷却降温,防止钢板受热变形,并配备备用供电设施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水泵供电。当无法保障供水时,应立即停机。 与竖炉反应器连接的工艺气管道应采取耐热和隔热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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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高温工作区采用工业电视观察,使操作人员远离高温区,避免高温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竖炉反应器下部设置DRI冷却器,对排出的高温DRI进行降温冷却。 竖炉反应器和冷却器之间设置DRI缓冲罐,以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冷却器和DRI运输皮带之间设置加压排料罐,实现排料设备的稳定运行。 排料温度不宜超过60℃,超过时应及时采取降温措施。 在排料不畅情况下,人员操作破碎器疏通时应站在安全位置。

  7 冷态DRI成品储运系统 DRI储料仓应设氮气保护,并配置氧气、氢气浓度及温度检测仪表和报警装置,当氧含量≥3%或仓内温度≥60℃时,应及时充氮。当仓内温度≥90℃时,应迅速将DRI移出料仓。 进入DRI储存区域应采取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机具车辆应加装防火帽、防静电链条;通讯用对讲机、维修设备的工器具应选用防爆类型,确保符合防火防爆、防静电要求。 DRI在存储、接卸、回装、倒运过程中,不应使用雾炮车进行现场抑尘,应采取控制作业速率等方式避免大量扬尘。 DRI皮带通廊及储料仓附近应禁火、禁水,防潮。成品DRI应避免与热源接触。DRI成品着火不应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应使用沙土或7150灭火器。覆盖灭火时,应在覆盖层设置孔洞,便于可燃气体溢散,避免发生爆燃。 应建立粉尘定期清扫制度,皮带通廊及储料仓现场、电缆桥架、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尘,防止粉尘自燃。清扫粉尘时不应使用压缩空气,不应采用会产生二次扬尘的清扫方式和可能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 DRI落地堆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DRI落地堆放时需加装测温装置,实时监测物料温度变化,当温度超过60℃时应及时将升温处物料与大堆剥离,转移至安全位置降温;

  b) 堆放DRI区域应做好防雨措施,防止DRI遇水发生反应放热;

  c) 车辆不应碾压成品DRI,防止物料粉化。

  8 压缩机系统 压缩机系统主要包括工艺气压缩机、冷却气压缩机、焦炉煤气压缩机。 压缩机润滑油站应配置备用油泵,并设计主油泵与备用油泵自动切换,油泵供电应接入应急发电系统或设置事故状态下的高位油箱。 压缩机进气管道应设置管道过滤器,气体成分杂质含量高的宜设置双联过滤器,过滤器的过滤精度应按压缩机类型确定,过滤器宜设置旁通管。进入压缩机的煤气含尘量不宜大于5mg/m3,微尘直径应≤10μm。 压缩机进口和出口管道上应设隔断装置、吹扫接头及放散管等设施。出口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宜设安全阀。压缩气体管路上应设有安全放空装置。 压缩机房内主机之间以及主机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3m;如用作一般通道应不小于1.5m;如用作主要通道,应不小于2.0m。房内留有放置拆卸机件的地点,不得放置和加压机械无关的设备。 每台压缩机前后应设管道压力、温度测量仪。压缩机进口煤气主管应设煤气低压报警检测和低压联锁停车的保护措施。 压缩机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各联锁机构应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报警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

  b) 在设备点巡检中发现有危害到机组正常运行的状况时,可通过就地或机旁紧急停机按钮实现紧急停机;

  c) 易燃易爆场所不应携带火种和非防爆通讯、摄像器材进入作业区域内;

  d) 当焦炉煤气压力低于2KPa时,不应启动焦炉煤气压缩机;

  e) 压缩机密封可采用氮气密封和机械密封,氮气密封系统的设定压力应作为压缩机的启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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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缩机设备应能在系统开机、正常运行、旁路切换等多种工况条件下运行。压缩机应设自动和手动停机装置,各级排气温度大于限定值时应报警并自动停机。 压缩机应设置防喘振保护系统、安全放散系统、轴承温度、轴振动、轴位移报警与停车系统、干气轴封系统等安全设施。焦炉煤气压缩机安装在室内,放散系统应引出室外,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 并联运行的压缩机宜采用相同的型号。 每台压缩机进口管道上宜设流量调节装置,单机进出口管道间宜设小回流管,多台(两台以上)压缩机宜在进出口总管道上设置大回流管。 焦炉煤气压缩机一级进气压力低于3KPa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进气压力。 焦炉煤气压缩机厂房应设置防爆轴流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气流循环不留死角,风机启停应与一氧化碳浓度报警联锁。 焦炉煤气压缩机的开停车与油泵应实现联锁。

  9 气体加热系统 加热炉及其管道内衬耐火砖、绝热材料、泥浆及其他不定型材料,应符合GB/T 23294、GB/T 10325、GB/T 20511、GB 50309、GB 50211、GB/T 16618的规定。 应设置氧气喷射阀站,控制氧气喷入强度。 停送氧气应执行停送氧程序;调整增氧系统,应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喷氧系统在启动期间,如切断阀出现不一致警报,应立即中止启动。 加热炉应采用间接加热的方式将工艺气加热。加热炉出口温度超过850℃时,方可在高温工艺气中喷氧。 加热炉每个烧嘴应配备一个持续燃烧的引燃器,引燃器用作烧嘴的火焰保护及点火源。 在工艺气首次进入加热炉之前,应对加热管进行预氧化。未对加热管进行预氧化,或加硫操作不当,工艺气不得进入加热炉。 烟道残氧量低于规定值时应及时减少煤气量,保证空气过剩系数。 加热炉炉管、管道的各种阀门应设置安全联锁,突发停电时,阀门应向安全方向自动切换。 巡检期间发现加热炉炉皮或高温管道有烧红、开焊、裂纹等现象应立即停用。 检查硫添加系统应佩戴相应护具,防止发生喷溅伤人,气体检测超标时人员不应进入。 加热炉应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管道应安装低压和超压报警以及紧急自动切断阀,并设防静电接地。 加热炉烧炉期间,发生燃气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时,应停止烧炉。 加热炉停炉应平稳降温,避免加热管和耐材受损,降温速率应低于规定值。

  10 工艺气、冷却气、底气系统 引送工艺气时应提前用氮气清扫管路,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 工艺气、冷却气、底气系统应设泄爆装置。泄爆装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内,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人行通道、平台、走梯等人员活动区域。 当工艺气、冷却气介质中含有固体颗粒、纤维状物质或者杂质多、浊度大时,宜在换热冷却设备前安装2台过滤器。滤网的开孔率应≥80%。 工艺气、冷却气、底气系统应设置温度、压力、流量等完备的检测、监控设施。系统应采用PLC集中控制和现场机旁手动操作两种模式。 分离器类设备启机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a) 分离器本体有无变形、腐蚀,焊口有无裂纹;

  b) 分离器流程管汇焊缝有无裂纹,进出口连接件有无缺失;

  c) 分离器阀门、阀门附属设施有无缺失、破损或者变形,阀门开关是否灵活;

  d) 压力表、液位计显示是否正常、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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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却换热设备运行时应确保进出口温度、压力及流量控制在额定范围内,防止急剧变化。应定期检查设备本体、管程、管板及进出口管道连接有无异响、腐蚀及泄漏;检查各连接件的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可靠,各部分仪表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发生管道爆炸、管道烧穿、炉体烧穿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主控室“一键停机”急停按钮。 质谱分析仪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 应采用质谱分析仪对工艺气、冷却气、底气成分进行实时数据分析,用于指导生产操作;

  b) 应建立质谱分析仪日常点检制度;

  c) 质谱分析仪检修前应先开箱通风,佩戴气体检测报警仪,采取必要的防烫伤措施;

  d) 质谱分析仪减压箱内滤网应定期清理、更换。疏通气源管、对进气端反吹时,应关闭出口侧阀门;对出口侧反吹时,应打开气源管终端排空阀门;

  e) 反吹过程中,不应将排空口正对操作人员;

  f) 标定质谱分析仪时,标气区域应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标定完成后应及时关闭标气罐。

  11 火炬系统 放散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160的要求。火炬的高度应不小于50m,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放散装置的燃烧器3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气体的放空设施。所放散的可燃性气体应点燃,并有灭火设施。 火炬头应满足装置正常操作和开停机时无烟燃烧的要求。火炬头上部应设防风罩,其设计温度不应低于1100℃。 火炬正常运行时地面噪音应≤85dB,紧急放散时地面噪音应≤115dB。 点火器应配备不间断电源供电。点火设施应配备长明灯,且高空点火器的数量应与长明灯数量相同,单只长明灯的燃料气消耗量不宜大于4Nm3/h。长明灯应设温度检测仪表。 火炬系统防止回火设施应采用水封罐加注入吹扫气体的方法,火炬应设置速度密封器或分子密封器。 竖炉、火炬放散塔及易燃、易爆等高构筑物,应按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接地冲击电阻应不大于10Ω,并应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放散火炬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应符合GB/T 50051的规定。 燃料气管线排凝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位置,应有现场监护人员持灭火器监护,15m半径范围内应杜绝明火。

  12 CO2脱除系统 在系统加热清洗过程中,发现仪表异常或设备泄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检修处理。停止清洗液后应将系统内介质排出并充氮气保持系统正压。 蒸汽管线应采取隔热防护措施。 添加消泡剂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人员应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 CO2进入系统前应确认脱碳后气体洗涤器的出口阀门处于打开状态,保持高压气体通路正常。操作阀门过程应缓慢进行,避免引起工艺气压力波动。 界外蒸汽进入再沸器前,应先打开排污阀,确保管线无积水。 甲基二乙醇胺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高温,远离火源。接触人员防护用品应穿戴齐全,通风不良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不慎与眼睛接触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13 水处理系统 循环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封闭水池进出口应设盖板,深水水池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2m,应配备防淹溺救生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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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上水池梯子应设置锁闭装置,防止人员随意进入。 给排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给排水设施应满足流程合理和通畅的要求,应设置工业和生活给水、排水设施、消防给水设施;

  b) 冬季供水设施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高温水管道和高温罐体应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并采用耐高温的阀门和管件。 换热器、液压系统冷却器、空压机冷却水、竖炉区域软水等设备冷却水以及工艺冷却水的排水应排入工艺洗涤水水池。工艺洗涤水的排水应经过脱氨后再排入工业废水管网。

  14 脱氨系统 管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阀门应安装在易检修、更换和便于操作的位置,大型阀门手轮离操作台面的高度宜为1.2m左右;

  b) 阀门应有开、关旋转方向和开、关程度的指示,旋塞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

  c) 不应使用管道上的调节配件代替隔断阀门,按要求应该堵盲板的操作不应以只关阀门代替堵盲板;

  d) 酸、碱液体的输送,应采用密封性能可靠的泵;

  e) 酸、碱等液体管道的法兰应加保护罩,法兰位置应尽量避开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f) 输送腐蚀性液体介质应采用具有相应耐腐蚀材质内衬的管路。 储槽(储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醒目并与罐内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标签;

  b) 金属储罐内壁应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c) 储槽、塔器及其他设备的外壳,应有设备编号、名称及规格等醒目标志;

  d) 脱氨塔的窥镜、液位计,其玻璃应耐高温,并具有可靠密封性能;

  e) 储罐的消防、防雷和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 50160、GB 50074的规定。 防火堤设计应符合GB 50351的规定。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加药间、剂贮存酸碱罐附近应设置必要的淋洗器眼,并机械通风施。

  15 供配电系统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应采用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控制系统UPS、火炬系统、竖炉液压系统、排料系统、压缩机润滑系统、密封系统、冷却系统等特别重要设备还应设置满足额定负荷的柴油机等备用电源。 竖炉、加热炉、压缩机、工艺气回路、CO2脱除、火炬、DRI储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应按照表1选择防爆等级,电气及配线线路防护均应符合GB 50058、GB 50414的规定。

  表1 防爆区域划分及防爆电气的选择

  序号

  区域 /位置

  爆炸性物质

  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应选用的电气防爆等级

  1

  焦炉煤气压缩机房、

  工艺气压缩机房

  焦炉煤气、工 艺气

  ①压缩机房划为 1区;

  ②以压缩机房为 中心,半径②以压缩机房为 中心,半径4.5m4.5m4.5m4.5m,地坪以上 ,地坪以上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至封闭区底部的空间和距离外壁 3m , 顶部的垂直高度为 4.5m4.5m4.5m4.5m的范围内划为 的范围内划为 2区。

  不低于

  Ex dEx dEx dEx dⅡCT4 GbCT4 GbCT4 GbCT4 GbCT4 GbCT4 Gb

  2

  装置区

  工艺气回路、加热炉区域火炬划为 工艺气回路、加热炉区域火炬划为 工艺气回路、加热炉区域火炬划为 工艺气回路、加热炉区域火炬划为 2区。

  3

  竖炉区、 CO 2脱除区域

  工艺气

  2区

  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Ex d IIC T4 Gb

  4

  运输 DRIDRIDRI的缓冲仓间、 筛分间、粉仓前转运站、筒仓上方区域

  DRIDRIDRI粉尘

  21 区

  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Ex tD A21 IP65 T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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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在竖炉排料系统、DRI储运系统等易积存可燃粉尘区域应定期清扫电缆及设备表面附着的粉尘,并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和接地电阻。 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厂房内、通道、平台等人员活动区域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且定期进行照度测量。应按照GB/T 50034的要求,规范设置工作照明、事故照明、检修照明;

  b) 竖炉各层平台、加热炉、压缩机房照明应采用防爆LED投光灯,防爆等级为Ex d IIC T4 Gb;

  c) DRI存储、运输系统照明灯具应考虑耐热性、防火型,防爆等级为Ex tD A21 IP65 T200℃。

  16 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

  16.1.1 空气、蒸汽、氧气、氮气等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泄放装置、阻火器)以及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应符合TSG D0001、GB/T 20801.6及GB 50316的规定。

  16.1.2 应控制带压密封堵漏技术的使用频次,每条管道上使用带压密封堵漏的部位不应超过2处。 固定式压力容器

  16.2.1 竖炉反应器、DRI冷却器等压力容器应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按照GB/T 150.1、GB/T 150.2、GB/T 150.3、GB/T 150.4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检验。

  16.2.2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阀、压力表齐全,连接部位螺栓紧固,容器各部位无裂纹变形,各阀门状态良好,阀门、管路畅通无泄漏。冬季应检查排污管的防冻保温措施。

  16.2.3 固定式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时巡检,不应超压超温运行。安全阀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和压力表应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17 通讯、信号、仪表、计算机及自动化控制 生产、制备、储存、运输等重要工艺环节和设备联锁,以及SIS系统等独立安全联锁系统应重点进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联锁设定值、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不应随意停用、修改。确有必要停用、修改的,应执行自动化联锁保护的变更审批和验收要求。 重要工艺环节和设备联锁,以及SIS系统等独立安全联锁系统应每年制定有效性测试计划,保证各项联锁每年至少测试一次。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要的仪表设备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保证供电的可靠性,蓄电池持续放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18 消防系统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的消防设施设计、安装、使用应符合GB 50016、GB 50140、GB 50414、GB 50974、GB 55037的规定。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应配备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持证上岗。 厂区应设置消防水泵站。竖炉各层平台应设置消火栓。 柴油发电站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二甲基二硫储罐区应设置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及灭火冷却系统、红外火焰探测器以及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消防自动系统应与消防控制室联动。 二甲基二硫发生火灾,应采用干式化学灭火剂、二氧化碳、水或抗溶灭火剂灭火,不应使用高压水枪灭火,防止发生火势蔓延扩散。灭火时应佩带隔离式呼吸防护器具,穿全身防护服,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器具。事故现场应采取防止消防水污染地面和地下水系统的措施。 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2、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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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主要生产场所建(构)筑物内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上料系统

  生产系统

  生产辅助设施

  甲

  ----------------

  竖炉、焦煤气压 缩机房工艺缩机房

  ----------------

  乙

  ----------------

  ----------------

  ----------------

  丙

  筒仓、皮带通廊涂覆站转 运站

  主控楼

  压缩机配电室、供消防泵站、柴油机发电房

  丁

  ----------------

  二氧化碳脱除厂房

  脱氨站、循环水泵房

  表3 主要生产装置(设备)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氢基竖炉设施

  气体工艺设施

  管道、加热炉设施

  二甲基硫储罐区

  辅助动力设施

  甲

  竖炉反应器

  焦炉煤气压缩机、工艺气压 缩机

  加热炉、焦煤气管道、工艺气管高 温管道

  二甲基硫储罐

  ----------------

  乙

  ----------------

  ----------------

  喷氧管道

  ----------------

  ----------------

  丙

  DRIDRIDRI冷却器

  冷却气压缩机

  ----------------

  ----------------

  润滑油站、液压 油站、电缆夹 层、 电缆隧道柴油发电机

  19 工业卫生 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涂覆剂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二甲基二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作业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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