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6038-2025 绿色低碳钢材产品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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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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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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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绿色低碳钢材产品评价导则》是河北省为规范钢材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与引用标准
- 适用范围:适用于河北省内钢材产品的绿色低碳评价,涵盖板带材、管材、型材、棒材等七大类产品,覆盖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全生命周期。
- 引用标准:整合了GB/T 15574(钢产品分类)、GB/T 19001(质量管理)、GB/T 23331(能源管理)等国家标准,确保评价体系的技术兼容性。
2. 术语定义
- 绿色低碳钢材产品:指全生命周期中符合环保要求、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可循环利用且品质高的钢材产品。强调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低危害性。
3. 基本原则
- 评价对象分类:按产品类别(如板带材、管材)分组评价,同类产品归为一组。
- 指标选取原则:要求指标具备代表性(核心环保要素)、可操作性(可量化检测)、兼容性(覆盖资源、能源、环境等多维度)及先进性(引领行业标准)。
- 产品分级:分为“绿色低碳钢材产品”和“标杆产品”两级,后者标准更严格。
4. 评价指标要求
基本要求
- 企业需满足环保法规、污染物排放达标,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及环境事故。
- 建立质量管理(GB/T 19001)、环境管理(GB/T 24001)、能源管理(GB/T 23331)体系。
- 工艺装备不得属于国家淘汰目录,产品需符合现行国标或行标。
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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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属性:
- 原辅料消耗:鼓励废钢替代原生矿石,量化原生铁矿石用量、再生资源使用率。
- 水资源:单位产品水耗、重复利用率(如钢铁企业需达98%以上)。
- 资源效率:成材率、副产物(如钢渣、除尘灰)综合利用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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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属性:
- 能耗指标:细化焦化、烧结、炼铁等工序单位能耗限值(如高炉工序≤385 kgce/t)。
- 能源结构:绿电比例(标杆产品≥30%)、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 节能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智能控制系统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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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属性:
- 污染物排放:废气(SO₂、NOx、颗粒物)、废水(COD、氨氮)、固废(钢渣利用率≥99%)的排放限值。
- 环境管理:要求企业达到超低排放或环保绩效A级,建设数字化监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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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属性:
- 产品需满足传统性能(强度、韧性)和特殊性能(耐腐蚀、轻量化)标准,如抗震钢筋的延展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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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属性:
- 碳排放:单位粗钢碳排放(标杆≤1.5 tCO₂eq/t)、产品碳足迹LCA评估。
- 碳管理:要求建立碳管理体系,应用碳捕集技术,鼓励产品碳标签认证。
5. 评审方法
- 第三方评价:机构需具备国家认证资格,专家组需熟悉钢铁工艺及环保标准。
- 文件审查:基本要求一票否决,指标逐项审核(如核查能耗数据、碳排放报告)。
- 现场检查:覆盖生产全流程,验证数据真实性,包括能源管控平台、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6. 判定准则
- 标杆产品:需满足所有基本要求及更高指标(如绿电比例≥30%、碳排放≤1.5 tCO₂eq/t)。
- 普通产品:满足基本要求及基础指标(如绿电≥15%、碳排放≤2.0 tCO₂eq/t)。
7. 附录示例
- 提供指标框架模板,如资源属性中“高炉入炉品位”按炉容级别(1000m³、2000m³、3000m³以上)设定不同标准(≥57%、≥58%、≥59%),确保评价灵活性和行业适用性。
总结
该导则通过全生命周期视角构建了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推动河北省钢材行业向资源节约、低碳排放转型。其核心是通过量化指标(如碳排放、能耗)、严格评审及分级制度,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环保水平,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实施难点在于数据监测的精确性和跨产品标准的适应性,需依赖第三方专业能力及企业透明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