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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851-2024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 文件大小:362.66 KB
  • 标准类型:建材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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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851—2024
代替GB/T24851—2010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Specificationforequippingandmanagingofmeasuringinstrumentof
energyinbuildingmaterialindustry
2024-11-28发布2025-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代替GB/T24851—2010《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与GB/T24851—
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能源种类(见4.1,2010年版的4.1);
c) 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见4.2,2010年版的4.3);
d) 删除了能源计量器具性能要求(见2010年版的4.3.3);
e) 增加了未达到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限定值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见4.3.3、
4.3.4);
f) 增加了表1、表2、表3中的能源种类(见4.3、4.4);
g) 更改了计量器具分类和准确度等级要求(见表4,2010年版的表4);
h) 更改了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见5.1,2010年版的5.1);
i) 更改了能源计量人员(见5.2,2010年版的5.2);
j) 删除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见2010年版的
5.2.3);
k) 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台账、设备标识要求(见5.3,2010年版的5.3);
l) 删除了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要求(见2010年版的5.3.3);
m) 更改了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建立能源管理中心要求(见5.4,2010年版的
5.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环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
司、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武庆涛、曹元辉、朱炜、胡志颖、罗宁、陈永波、刘涛、王胜杰、李晋梅、郭建军、
郑云生、朱哲、朱培武、邵明军、范道荣、陈华莉、章桢炫、王健、赵君、余锦风、关军、王欣宇、刘宁、陈苏芹、
户国泳、刘占兵、邓忠振、党朋飞、王卫东、郭子琦、熊拓。
本文件于201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24851—2024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
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和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材料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171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量管理体系 measurementmanagementsystem
为完成计量确认并持续控制测量过程所必需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来源:GB/T19022—2003,3.1]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4.1 能源计量的种类和计量范围
4.1.1 能源的种类应符合国家统计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替代燃料和
载能工质。
注:一次能源是指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变或转换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生物质能、水能、核能,以
及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风能、海洋能等。
二次能源是指由一次能源通过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他种类或形式的能源,包括煤气、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
油、电力、氢气等。
替代燃料是指在建材行业生产中被用作热源以替代传统化石燃料的可燃物。主要来源为城市固体废物、工业
废物及副产物、生物质等。
载能工质是指由于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够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即介质是能量的载体,例如:蒸气。
4.1.2 能源计量范围包括:
a)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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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851—2024
c)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d)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e)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4.2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 应满足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4.2.2 应满足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实现分级、分项考核和统计核算的要求。
4.2.3 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升级并配备具有自动采集和远传功能的智能
化能源计量器具,有条件的用能单位应逐步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4.2.4 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可自检自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检测仪表。
4.3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要求
4.3.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公式(1)计算:
Rp =
Ns
Nl
×100 …………………………(1)
式中: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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