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605-2010 高清晰版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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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规章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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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信息网络的发展,促进城市住宅中语
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综合业务通信网络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
业务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通
信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工程设
计。
1.0.3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人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4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
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电信间、设备
间预留的房屋面积,通信业务接人点处设置的配线模块,配线箱、
机柜等容量应满足至少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人的需
要。
1.0.5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6 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
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
程中使用。
1.0.7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综合业务通信网络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
业务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通
信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工程设
计。
1.0.3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人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4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
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电信间、设备
间预留的房屋面积,通信业务接人点处设置的配线模块,配线箱、
机柜等容量应满足至少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人的需
要。
1.0.5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6 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
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
程中使用。
1.0.7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