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NGEA 0013-2025 长输油气管道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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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200
CCS E 16
团体标准
T/HNGEA 0013—2025
长输油气管道泥 石流治理工程施工 技术要求
2025 - 04 - 28 发布 2025 - 07 - 28 实施
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施工准备 ............................................................................2
6 通用工程 ............................................................................2
7 排导和防护工程 ......................................................................4
8 拦挡工程 ............................................................................4
9 固床、固渣工程 ......................................................................5
10 停淤场工程 .........................................................................6
11 工程质量控制 .......................................................................7
12 施工资料 ...........................................................................7
附录A(资料性)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提纲 ..................................................8
附录B(资料性) 竣工报告编写提纲 ......................................................9
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第四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小口径钻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
矿源地质有限公司、北京中地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博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
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输油气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宽才、邵鹏远、张珅、李斌、席善峰、张伟兵、康春景、王猛、高轩、
尚掩库、杨志勇、饶振兴、周鑫、郝彦猛、翟洪涛、刘振新、胡耀锋、郑向前、朱涛、刘佳、李晓莹、
李锐鹏、刘欢、郝康、张博、刘坤龙、姚滨、史帅。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在役长输油气管道泥石流治理工程的基本规定、施工准备、通用工程、排导和
防护工程、拦挡工程、固源和固渣工程、停淤场工程、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资料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长输油气管道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86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0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96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92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JGJ 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输油气管道
是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管道。
3.2
拦砂坝
在泥石流形成区或形成流通区,以拦蓄泥石流固体物质为主要目的,并兼有调节洪峰流量、调控泥
石流规模与重度等功能的大中型拦蓄工程。常用坝型有实体重力坝和格栅坝。
[来源:T/CAGHP 061—2019,3.1]
3.3
谷坊坝
在泥石流形成区控制沟床侵蚀,保持沟道及岸坡稳定的小型拦砂坝,高度一般低于5 m。
[来源:T/CAGHP 061—2019,3.2]
3.4
排导槽
由人工开挖、填筑过流断面,或利用自然沟道,砌筑具有规则平面形状和横断面的一种开敞式槽形
过流建筑物。
[来源:T/CAGHP 061—2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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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停淤场
在泥石流运动线路上,利用宽阔洼地或平缓地带停蓄泥石流的工程。
[来源:T/CAGHP 061—2019,3.4]
3.6
防护堤
在泥石流流通区及堆积区顺流向布置,改变泥石流运移线路,防止泥石流冲毁或掩埋保护对象的线
型墙类工程。
[来源:T/CAGHP 061—2019,3.5]
3.7
格宾石笼
为防止河岸或构筑物受水流冲刷或用于护坡而设置的装填石块的格宾笼子;具有透水性和适应地基
有较大变形的特点。
4 基本规定
4.1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技术交底。
4.2 施工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抽样送检,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规定。
4.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设计单位应对重点单项工程施工轴线进行现场确认。
4.4 泥石流防治工程应采用信息法施工,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施工有效进行。
4.5 施工期间,应进行施工监测。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防治效果监测,监测周期不少于一个水文年。
4.6 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7 应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渣、废液,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
5 施工准备
5.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现场进行核对和施工调查,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见附录A)。
5.2 工程施工前,应对管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对管道造成二次破坏。
5.3 按施工要求做好原材料和机具设备准备工作。
5.4 施工人员生活区、主要材料堆放区、重要机具设备摆放区等场地,应布置在安全区域内。
5.5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场地条件,及时组织相应数量的材料进场。每一批次材料均应按相关规范要
求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储存与堆放,保证材料品
质不受影响,并标识明晰。
5.6 操作特种机械、设备的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
5.7 施工轴线控制点应埋设标石,并定期检查维护。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复核和恢复,轴线平面位
置允许误差不大于±30 mm。
5.8 基底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高程测量,避免超挖或欠挖。实际基底标高与设计标高允许误差不大
于±50 mm。
6 通用工程
6.1 土石方工程
6.1.1 土石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地下水位情况,合理安排土石方运输车。
6.1.2 应按设计坡比进行开挖,每开挖2 m 应对坡比和基底标高进行一次复核以保证准确性。
6.1.3 开挖临时边坡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合理开挖坡比,经验值可按照GB 50330—2013 表
14.2.1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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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开挖过程中遇大孤石或坚硬岩石需要采取爆破施工清除的,应符合GB 50201 的规定。
6.1.5 开挖或填筑边坡时,如出现变形失稳趋势,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避免产
生危害,并同时报告监理及勘查、设计单位。
6.1.6 严禁在沟道急弯、卡口、跌水等易堵塞行洪区域堆放材料及渣土。
6.2 砌体工程
6.2.1 砌体所用石料应呈块状,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无细长扁薄和尖锥,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150 mm;
砌筑所用毛石的中部厚度不宜小于200 mm。强度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6.2.2 砌筑砂浆用砂宜选用过筛中砂,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砂浆严格按配合比配料拌制。砌体工程
基底经勘查、设计、监理单位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砌体施工。
6.2.3 砌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应饱满,叠砌面的粘灰面积应大于80%。
6.2.4 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
6.2.5 砌筑时应据实调整沉降缝的施工位置,变化较大时应向设计单位反馈。
6.2.6 石砌体应按设计要求勾缝,设计若未明确要求宜勾平缝。勾平缝时应将灰缝嵌塞密实,缝面应
与石面相平,并应把缝面压光。
6.2.7 砌体工程施工应符合GB 50924 的规定。
6.3 混凝土工程
6.3.1 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所有原材料质量应检验合格,按设计配合比进行制备。采用商品混
凝土时,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供应能力应满足最大单体混凝土连
续浇筑施工的需要。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现场拌制。
6.3.2 混凝土浇筑应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宜一次性连续浇筑。
6.3.3 混凝土应分层振捣浇筑,上层混凝土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浇筑完毕;混凝土浇筑过程中,
应按规定取样做混凝土试块。每班、每百立方或每搅拌盘取样应不少于一组。不足百立方米时,每班取
样不少于一组。
6.3.4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可采
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保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 ℃时,禁用洒水
养护。
6.3.5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应不少于7 天。
掺入外加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 天。其他品种水泥,根据其性能确定。
6.3.6 模板及支架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应保证设计形状、尺寸及位置准确,并便于拆卸,
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具有整体稳固性。
6.3.7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清洁,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涂抹脱模剂应有一定的成模
强度,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错台,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
6.3.8 当混凝土的强度能保证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可按设计和施工方案拆除模板,宜采取先支的
后拆、后支的先拆,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6.3.9 钢筋工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履行设计变更程序。钢筋
连接方式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条件选用,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3.10 毛石混凝土中毛石掺入量应小于25%,毛石最大边长应小于所浇部位最小宽度的1/3,毛石与
毛石不能直接接触形成堆砌,必须混凝土填充,间距应大于15 cm;毛石应选用坚实、未风化、无裂缝
洁净的石料,强度等级不低于MU 20。工程设计对毛石有规定的,按照设计执行。
6.3.11 混凝土工程应符合GB 50666 的要求,混凝土拦砂坝体的混凝土配比、制拌、浇筑与养护应按
GB 50496 规定执行。
6.4 沉降缝和伸缩缝施工
6.4.1 当坝、堤、墙等构筑物长度小于20 m 时,沉降缝可兼作伸缩缝,并按沉降缝要求进行施工。
6.4.2 伸缩缝与沉降缝内两侧壁应竖直、平齐,无搭叠。沉降缝边应平直,缝间充填材料应按设计要
求。
6.4.3 变形缝密封材料填塞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填充应连续、密实、饱满、无气泡、开裂,粘结牢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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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排导和防护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顺序应按施工放线、导流施工、基槽开挖、槽(堤)浇(砌)筑、土方回填、场地清理等
进行。如遇软弱地基土,应按设计要求先进行地基处理。
7.1.2 基槽应按设计要求分段、分台阶开挖;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按设计深度预留300 mm 保护层,采
用人工捡底至设计标高。
7.1.3 基槽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详细记录各种情况,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及时会同勘查和设计单位验槽。
验槽合格后应及时施工,宜开挖一段、施工一段,禁止晾槽施工。
7.1.4 一般地基承载力测试可采用触探法。岩石地基应采用试压法测试地基的强度,比较完整的中等
风化或弱风化岩石地基可不进行地基承载力测试;地基承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报设计单位进行设
计变更。
7.1.5 基槽回填时,在过流侧应选用坚硬的大块石回填并压实,以提高排导和防护类工程基础的抗冲
蚀能力。
7.2 堤(槽)施工
7.2.1 堤(槽)工程应按设计放线施工,线型宜顺直,弯道处应以弧形平滑过渡。
7.2.2 长度超过20 m 的堤(槽)工程,应分段开挖,分段长度不宜大于15 m,施工分段位置宜设在
伸缩缝及沉降缝处,各段的水平砌缝应基本一致。
7.2.3 堤(槽)弯道超高段宜渐变过渡到正常高度,并与主体同时施工。
7.2.4 施工泄水孔时,应清除堤背面泄水孔周围的杂物,并在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反滤层,选用卵石
或碎石为原料,其粒径宜在0.5 mm~50 mm 之间,级配设计要求长、宽、厚均宜不小于300 mm。
7.2.5 堤背填土需分层填筑并夯实,分层厚度宜为30 cm~50 cm,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2.6 排导槽出口段若设计有防掏蚀齿墙,其基槽回填料应选用坚硬的大块石。
7.3 铺底施工
7.3.1 铺底施工前,应将基底表面清理干净,并按设计要求分段、分块铺筑,低洼处应采用与垫层同
一材料回填、碾压。
7.3.2 各段铺底混凝土之间接缝应按伸缩缝要求进行施工。其接缝处基底宜先顺缝方向开挖反滤槽,
槽宽不宜小于0.2 m,深度不宜小于0.1 m,槽内回填细石料并压实。
7.3.3 当铺底纵坡较大时,或铺底呈“V”、“U”槽型时,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大于40 mm。
7.3.4 陡坡槽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7.3.5 施工铺底表层设置的凸石、凸墩等降糙构造物时,凸石选料材质、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其表
面应洗刷干净,嵌入铺底层的深度不应小于其外露高度;凸墩施作前应凿毛铺底表面,并清洗干净后方
可支模浇筑凸墩。
7.3.6 防冲肋坎的基槽回填土料应选用坚硬块石含量不少于70%的块石土,并分层压实,压实度应满
足设计要求。肋坎两端应与边堤基础连体同时砌筑。
8 拦挡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拦挡工程的工序为施工放线、导流施工、坝基开挖、坝基础浇筑、坝肩边坡防护与开挖、坝体
分段浇(砌)筑、坝下侧(翼)墙基础开挖与墙体砌筑、护坦铺筑、场地清理等。
8.1.2 施工过程中如遇软弱地基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8.1.3 坝体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保证结构安全,其轴线位置误差应小于±0.5 m。
8.1.4 沟道内有多级坝时,宜先施工泥石流沟上游坝,条件允许时可多个坝体同时施工。
8.1.5 坡面斜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小于±3%。坝体各部实体结构尺寸与设计尺寸不得出现
负误差,泄水孔结构误差应小于±0.05 m。
8.1.6 混凝土实体坝应按设计要求分段施工,每段应连续浇筑成型。梳齿坝、格栅坝等非实体坝的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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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以上构筑物应一次性连续浇筑成型。
8.2 坝基、坝肩开挖施工
8.2.1 坝基开挖过程中,宜在基槽底部合适地点设置集水坑,汇集基槽内渗水,并及时进行排水,保
持基底干燥。
8.2.2 坝基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组织验槽,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8.2.3 地基土与勘查资料不相符或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反馈勘查设计单位现场查验,
待设计确认或设计变更后方可继续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
8.2.4 岩质坝基开挖应进行坝基岩体结构面检查,并进行详细的施工地质记录。
8.2.5 坝肩开挖三面边坡应按照设计坡率进行放坡,设计未要求的,可按照GB 50330 规定执行;条件
不允许时,应进行临时支挡。
8.3 坝体施工
8.3.1 坝基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作沉降缝,坝体应按变形缝设置进行分段施工。
8.3.2 每砌筑1.5 m 高,应对砌筑坝体迎水面和背水面的坡率及坝体厚度进行复核测量。
8.3.3 混凝土坝安装模板时,应进行测量放线,确保模板准确定位。模板应采取抗侧移、浮托和倾覆
的稳固措施。
8.3.4 当坝高超过5 m 时,宜分层架设模板。泄水孔、梳齿等内模宜在坝外制作固定成型后吊装到坝
体模板体系中拼接固定。
8.3.5 混凝土宜选用中、低水化热水泥,配合比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满足现场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工艺特性的要求。
8.3.6 坝体宜采用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混凝土,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 mm。应缩短混
凝土浇筑间歇时间,并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混凝土应采用二次振捣工艺,不
得漏振、欠振、过振,混凝土浇筑面应及时进行二次抹压处理。
8.3.7 坝体混凝土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或养护剂涂层方式进行保温保湿养护。除进行常规养护外,应
进行保温养护,保温养护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4 天。当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最大温差小于20 ℃
时,方可全部拆除保温覆盖层。
8.3.8 梳齿坝坝齿浇筑施工前,应对其与坝体接触面处混凝土进行凿毛处理。各梳齿墩应一次性连续
浇筑成型。
8.3.9 格栅坝的格栅采用型钢、钢轨等金属材质时,应对其强度及损伤、锈蚀等进行检验,单根格栅
应使用一次性连铸成型的钢材,严禁使用焊接、铆接等连接性钢材。
8.3.10 护坦施工前,应对护坦基底进行夯实整平,基底开挖清理后进行及时施工。
8.3.11 浆砌石坝体施工应符合GB 50924 的规定。
9 固床、固渣工程
9.1 固床工程
9.1.1 固床工程应按施工放线、导流施工、基槽开挖、坝体浇(砌)筑、回填压实、场地清理等顺序
进行施工。
9.1.2 潜坝(坎)体位置按照设计要求放线后,应复核各级潜坝坝顶高程,保证下游坝体拦挡回淤压
脚上游坝基。
9.1.3 潜坝(坎)基槽开挖时,应按设计坡比进行放坡。对不稳定边坡,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
9.1.4 潜坝坝肩或潜坎的端头必须按设计要求嵌入两岸足够深度,以确保坝体稳定性。
9.1.5 潜坝(坎)下游侧基槽回填应选用大块石或低标号混凝土回填。
9.2 固渣工程
9.2.1 固渣工程应按施工放线、基槽开挖、墙体浇(砌筑)筑、反滤层及泄水孔设置、回填压实、场
地清理的顺序进行施工。
9.2.2 挡渣工程的基础埋置深度和地基条件应满足设计要求。若挡渣工程基础可能遭受泥石流或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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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刷、掏蚀,则应按7.1.7 条规定加强基础防护。
9.2.3 挡渣墙泄水孔位置应用粗砂、碎石或砂砾等设置反滤层。
9.2.4 挡渣墙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符合GB 50666 的规定。
9.2.5 挡渣墙采用钢筋块(片)石护坡砌体结构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挡渣墙基底应整平,基底宽度不宜小于设计宽度的1.1 倍;
b) 钢筋骨架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要求按JGJ 18 规定执行;
c) 钢筋骨架吊装宜采用起重设备,吊装过程中,钢筋骨架不应产生明显的形变,骨架之间连接
可靠。骨架安装到位后,要进行检查较正,几何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d) 砌体所使用的石料应满足一般砌体对块(片)石的要求;
e) 砌体顶面应采用合适的块(片)石找平,骨架盖网保持平整并牢固焊接于骨架架体上;
f) 对需进行喷射混凝土封闭的砌体面,如果存较大空穴,宜采用人工方式填筑小石块后,然后
实施混凝土喷射施工。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施工方法按GB 50086 规定执行;
g) 两层及两层以上钢筋块(片)石砌体施工时,横向、纵向交错逐层施工,交错施工按条石砌
体方式进行。
9.2.6 挡渣墙采用格宾石笼结构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格宾尺寸、网丝、边丝、绑丝的材质、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格宾网钢丝表面处理、PVC 包
塑处理应进行试验、检测,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b) 格宾石笼挡墙采用分段施工,具体施工段划分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确定;
c) 设置格宾石笼前,其地基提前整平夯实,达到牢固稳定;
d) 格宾箱笼的外观应无缺损,箱体尺寸及网孔直径、线径、边线、框线线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e) 绑扎间隔网成为箱形,以人工掀开格宾网大约成90°。间隔网四周应固定,绑扎线绞紧。绑
扎线应采用同材质双股以上钢丝;
f) 按照设计要求安放格宾箱笼,并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绑扎所有相邻格宾框线。第二层铺
设后(上方层),须将相邻处一并绑扎,以求整体连结;
g) 相邻网身,平均每平方米绑扎4 处。每层整体格宾连结后,才可投入填充石料;
h) 格宾箱笼施工时,横层纵层交错,逐层施工,层层绑扎连接,使全墙成整体;
i) 填装石块时,用脚手架固定格宾钢丝网,避免变形。填装石料不得一次填满一格,以保证格
宾形状完整。每组格宾空格应同时均匀投料,以保证格宾方正;
j) 外部裸露部位,须以人工砌垒,整齐填塞密实,以求美观,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适量拉筋;
k) 填装石料按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锈石、风化石、垃圾石,石料粒径不得大于网孔直径的
两倍。
10 停淤场工程
10.1 场地建设施工
10.1.1 停淤工程应按照设计放线、基槽开挖、堤身浇(砌筑)筑、泄水坝浇筑、回填压实、排水沟施
工、场地清理的顺序进行施工。
10.1.2 施工前,施工单位若发现停淤场内地形、地物及沟槽条件与设计文件有明显差异时,应及时通
知监理及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确认或变更设计。
10.2 清淤施工
10.2.1 清淤工程应在汛期前完成,不宜安排在暴雨季节施工。
10.2.2 清淤工程应遵循为临坝段少清理,远坝段多清理原则,以保证坝体及圩堤的稳定。
10.2.3 清淤前和完工后,应对清淤范围进行方格网测量或三维摄影测量。
10.2.4 清淤施工道路纵坡应满足载重行车要求,坡道纵坡不宜大于14%,横坡应稳定,并预留车辆错
车的通道,错车道有效长度不宜小于2 倍最大行车车辆长度,宽度不宜小于6.0 m。
10.2.5 在邻近主体工程区域清淤,应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避免损毁主体工程。
10.2.6 清淤弃土应运至指定弃土场。必要时,弃土场应设置挡渣工程,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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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质量控制
11.1 施工单位质量控制
11.1.1 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相应的自检和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11.1.2 针对治理工程质量,可参照T/CAGHP 061—2019 第13.2 进行质量检查。
11.1.3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包括可视化影像等资料),
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11.2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
11.2.1 施工前,应对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和工程要
求。
11.2.2 对施工工序、工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
工序。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和验收。
11.2.3 对进场材料、施工设备进行核查,确保其质量合格,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11.2.4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整改并跟踪落实,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 施工资料
12.1 初步验收阶段
12.1.1 泥石流防治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泥石流治
理工程初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 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报告、泥石流防治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记录)、泥石流防治工
程施工勘查报告、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b)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c) 防治工程测量放线图及其签证单;
d) 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及焊条)出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e) 焊接试验报告;
f) 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g) 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h) 基坑、基槽验槽报告;
i) 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j) 各种施工记录表格;
k) 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l) 竣工图(含工程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剖面图)及竣工报告(见附录B);
m) 施工期监测报告;
n) 监理报告。
12.2 最终验收阶段
12.2.1 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尽快按照验收意见进行工程整改和资料完善。
12.2.2 应组织开展不少于一个水文年的工程运行效果监测,监测工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12.2.3 最终验收时,除初步验收时提供的资料外,有关单位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a) 工程运行效果监测报告(监测周期不少于一个水文年或经历了一个雨季);
b) 施工单位整改报告;
c) 勘查、设计单位提交的勘查、设计总结报告;
d) 工程决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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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提纲
A.1 工程概况
A.1.1 工程概况
A.1.2 地质环境条件
A.1.3 设计方案
A.1.4 施工总目标
A.2 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A.2.1 编制依据
A.2.2 编制原则
A.3 施工部署
A.3.1 部署原则
A.3.2 总体施工顺序安排
A.3.3 施工准备
A.3.4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
A.4 施工进度计划
A.4.1 施工进度计划
A.4.2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A.4.3 主要人员组织计划
A.4.4 主要设备进场计划
A.5 施工方法
A.6 质量保证措施
A.7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A.7.1 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要求
A.7.2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A.8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A.9 安全保证措施
A.10 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A.11 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A.12 季节性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A.13 附件
A.13.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A.13.2 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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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竣工报告编写提纲
B.1 工程概况
主要对工程进行简要介绍,包括项目由来、参建单位、管线与泥石流的位置关系及危害、治理区总
面积、主要施工内容等;竣工报告编制的依据、原则等。
B.2 设计方案简介
简要介绍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介绍。
B.3 施工组织
主要介绍人员、材料、机械组织情况,施工准备工作及其他根据工程实际的具体组织措施。
B.4 治理施工
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编写施工,以工序、工艺及技术要求为重点进行编写。
B.5 竣工工程量
对治理工程量进行详细统计,包括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工程量差异说明及变更说明。
B.6 工程质量评述
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所要求的工作程度、是否完成所要求工作进行评述;可以从质量管理、质
量控制措施及工程各项主要试验监测数据等方面进行论述。
B.7 工程进度情况评述
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述,阐述是否已完成预期目标。可以从工期关键节点控制、工期管理及保证
措施等方面进行评述;对工期提前或延期也要进行说明。
B.8 安全管理
从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等方面论述安全管理。
B.9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文明施工体系及管理流程、文明施工措施及季节施工措施及节假日施工管理措施等。
B.10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
对项目中涉及的“四新”技术应用进行说明。
B.11 竣工结算
主要包括竣工结算依据、设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变更项目单价合价等进行竣工结算,同时应说
明结算额与合同额变化的原因。
B.12 工程综述及效果
B.12.1 前言
B.12.2 工程概况
B.12.3 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
B.12.4 施工依据及执行规程、规范
B.12.5 施工技术措施
B.12.6 施工管理与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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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7 工程质量评述
B.12.8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B.12.9 竣工工程量
B.12.10 工程进度情况评述
B.12.11 工程资金拨付情况
B.12.12 结论及运行建议
B.12.13 附件
主要包括:
a) 施工日志;
b) 工程竣工图,主要包括:
1) 竣工总平面图(1:500~1:1 000);
2) 代表性剖面图(1:500~1:1 000);
3) 重点项目、部位细部大样图(1:50~1:100)。
c) 影像资料;
d) 工程决算报告;
e) 会议纪要;
f) 变更审批文件;
g) 材料检验检测资料;
h) 其他资料(包含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批复文件及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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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3] GB 2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4]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5] GB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6]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0] GB 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11] GB 50369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d 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3] DZ/T 0221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14] DZ/T 02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15]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6] JGJ/T 180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17] DB11/T 152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技术规范
[18] DB11/T 3658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9] T/CAGHP 061—2019 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