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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SS 41-2024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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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综合团体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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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200
CCS J 73
团体标准
T/FSS 41—2024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Water chilling package using the vapor compression cycle
2024 - 08 - 28 发布2024 - 08 - 28 实施
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FSS 41—2022《佛山标准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与T/FSS 41—2022 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制冷性能系数的要求(见4.3.4,2022 年版的4.3.4);
b) 更改了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的试验方法(见6.14,2022 年版的6.14、附录A);
c) 更改了限用物质限量的试验方法(见6.15,2022 年版的6.1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
限公司、广东高而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广东华天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西屋康达空调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凯(香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的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中龙检验认证(香港)有限公司、中检(澳门)检验分析公司、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兴兆国际有限公司、粤山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意婷、张译文、张浩、郭建毅、王君豪、黄良伟、杜展浩、李健锋、郑崇开、
赖凤麟、施永康、崔梓华、陈利、胡书雄、邱桂花、向红波、蓝明国、陈有文、张鹏斌、杨志华、徐鹏
华、吴永和、张举发、鄭淇均、吴琼、马宝辉、吕昊洋。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2 年首次发布为T/FSS 41—202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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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引言
佛山标准是为推动佛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系列先进团体标准,佛山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
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倡导“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理念,坚持“国内领先、国际先
进”定位,聚焦佛山重点产业优势产品,瞄准国内、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以先进标准提升产品质
量水平,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杆、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充分
发挥制造业优势,以高标准引领大湾区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
和世界级城市群。
T/FSS 41—2024
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循环的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与
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质量承诺等。
本文件适用于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的冷水(热泵)机组,包括水冷式、
风冷式、蒸发冷却式应用于工业、商业或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饮用水、饮料及不以水作载冷(热)剂的工业专用机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
GB/T 10870-2014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430.1-2007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
水(热泵)机组
GB/T 18430.2-2016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
机组
GB 19577—2024 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513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JB/T 7249 制冷与空调设备术语
JB/T 14572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蒸气压缩循环水源式冷水(热泵)机组
3 术语和定义
JB/T 7249、GB/T 18430.1-2007 和GB/T 18430.2-2016 和JB/T 1457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温差large temperature difference
机组冷冻水进出水温差达10 ℃。
3.2
快速启动quick Start
机组在正常工况下启动时间小于6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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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型式
4.1.1 按机组用途分类:
—— 工业或商业及类似用途;
—— 户用及类似用途。
4.1.2 按制冷压缩机型式分类:
—— 开启式;
—— 半封闭式;
—— 全封闭式。
4.1.3 按制冷压缩机类型分类:
—— 往复活塞式;
—— 离心式;
—— 螺杆式;
—— 涡旋式。
4.1.4 按机组功能分类:
—— 单冷式机组;
—— 制冷及电加热制热机组;
—— 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式(包括热泵和电热装置同时或切换使用制热的机组)。
4.1.5 按制冷运行放热侧热交换方式分类:
—— 水冷式(水热源);
—— 风冷式(空气热源);
—— 蒸发冷却式。
4.1.6 按机组结构形式分类:
—— 整体式;
—— 分体式。
4.2 型号
机组型号的编制方法,可由制造商自行编制,但型号中应体现本部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冷量。
4.3 基本参数
4.3.1 名义工况
机组的名义工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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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1 名义工况时的温度/流量条件
项目
使用侧热源侧(或放热侧)
冷、热水水冷式风冷式蒸发冷却式
试验条件
单位名义制冷量水流量
m3/(h·kW)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单位名义制冷量水流量
m3/(h·kW)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制冷
0.172
7 30 0.215 35 —

24
热泵制热45 15 0.134 7 6 —
注:“—”为不作要求的参数。
4.3.2 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
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包括:
a)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蒸发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18(m2·℃/kW),冷凝器水侧污垢系数为
0.044(m2·℃/kW)。新蒸发器和冷凝器的水侧应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时污垢系数应考虑为
0.0(m2·℃/kW),性能测试时应按GB/T 18430.1—2007 的附录C 模拟污垢系数进行温差修正。
b)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额定电压,单相交流为220 V、三相交流为380 V,额定频率均为50 Hz。
c) 大气压力为101 kPa。
4.3.3 部分负荷工况
机组的部分负荷工况见表2。
表2 部分负荷工况
名称
部分负荷规定工况
IPLVa NPLV
蒸发器
100%负荷出水温度/℃
7
选定的出水温度
0%负荷出水温度/℃ 同100%负荷的出水温度
单位名义制冷量水流量/[m3/(h·kW)] 0.172 选定的流量
污垢系数/(m2·℃/kW) 0.018 指定的污垢系数
水冷式冷凝器
100%负荷进水温度/℃ 30 选定的出水温度
75%负荷进水温度/℃ 26
b
50%负荷进水温度/℃ 23
25%负荷进水温度/℃ 19 19
单位名义制冷量水流量/[m3/(h·kW)] 0.215 选定的流量
污垢系数/(m2·℃/kW) 0.044 指定的污垢系数
风冷冷凝器
100%负荷干球温度/℃ 35

75%负荷干球温度/℃ 31.5
50%负荷干球温度/℃ 28
25%负荷干球温度/℃ 24.5
污垢系数/(m2·℃/kW)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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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2 部分负荷工况(续)
名称
部分负荷规定工况
IPLVa NPLV
注:“—”为不作要求的参数。
a IPLV 测试时,在其他负荷点运行情况下,水冷式冷凝器进水温度根据0.145×(负荷百分数)+15.5 计算得到,
单位为℃;风冷冷凝器的干球温度根据0.140×(负荷百分数)+21 计算得到,单位为℃;结果圆整到小数点后一
位。
b 75%、50%负荷和在其他负荷点运行时的进水温度应在15.5℃至选定的100%负荷进水温度之间按负荷百分比线性
变化,保留一位小数。
4.3.4 制冷性能系数
4.3.4.1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制冷性能系数COP 应不低于GB 19577—2024 规定的2 级能效限定值,或综
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应不低于GB 19577—2024 规定的1 级能效限定值。
4.3.4.2 不能卸载的机组不适用IPLV 数据,但必须明示。
5 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机组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
造。
5.1.2 机组除配置所有制冷系统组件外,一般还可以包括冷水循环水泵。
5.1.3 机组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5.1.4 机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露底、针孔、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5.1.5 机组涂装件表面应平整、涂布均匀、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及不应
有的皱纹和其他损伤。
5.1.6 机组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
老化。
5.1.7 进行电镀件耐盐雾性试验后,机组金属镀层上的每个锈点锈迹面积不应超过l mm2,每100 cm3试件
镀层不超过2 个锈点、锈迹,小于100 cm2 时,不应有锈点和锈迹。
5.1.8 机组涂装件的涂层应牢固,进行涂装件涂层附着力试验后,漆膜脱落格数不超过15%。
5.1.9 机组的零部件和材料应符合各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性能要求。
5.1.10 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机组外表面应清洁。
5.1.11 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制冷压缩机应具有防振动措施。
5.1.12 机组的隔热层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并且无毒、无异味且具有自熄性能。
5.1.13 机组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水泵,压缩机和风机的控制,一般还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
相电源),水系统断流保护、防冻保护,制冷系统高,低压保护等功能或器件。
5.1.14 机组可根据用户要求或实际用途配置合适扬程的冷水循环水泵,其流量和扬程应保证机组的正常工
作。
5.2 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25131 和GB/T 9237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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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3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5.3.1 气密性
机组采用电子卤素检漏仪或氦检漏仪时,机组单点泄漏率应低于14 g/a,并充分保证机组在应用
周期中的气密性。
5.3.2 真空试验
机组进行真空试验时,制冷系统的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且压力回升不得超过0.15 kPa。
5.3.3 压力试验
机组试验时,水侧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和泄漏。
5.3.4 运转
机组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机组应无异常。若试验条件不完备或对于额定电压3000 V 及以上的
机组,可在使用现场进行运转试验。
5.4 名义工况性能
机组在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其最大偏差应不超过以下规定:
a) 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7%;
b) 热泵制热量不应小于名义制热量的97%;
c) 机组消耗总功率不应大于机组名义消耗功率的105%(热泵制热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热
装置消耗功率);
d) 机组的性能系数COP 应符合本文件4.3.4.1 的要求,且应不小于明示值的95%;
e) 带有电热装置的制热机组的电热装置功率消耗应为机组名义电热装置消耗功率的92%~103%;
f) 冷(热)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明示值的110%。
5.5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5.5.1 应符合GB/T 18430.1—2007 中5.5.1.1 与5.5.1.2 的规定。
5.5.2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应符合本文件4.3.4.1 的要求,并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5%。
5.6 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必要时)
5.6.1 应符合GB/T 18430.1—2007 中5.5.2 的规定。
5.6.2 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不低于机组明示值的95%。
5.7 设计和使用条件
应符合GB/T 18430.1—2007 中5.6 的规定。
5.8 噪声和振动
5.8.1 机组的平均表面声压级噪声实测值不应超过表3 的规定,且不应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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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3 噪声限定值(声压级)
名义制冷量
kW
整体式分体式
风冷式
dB(A)
水冷式
dB(A)
室外机
室内机
dB(A)
风冷式
dB(A)
水冷式
dB(A)
≤8 ≤64 — ≤62 — ≤45
8<CC≤16 ≤66 — ≤64 — ≤50
16<CC≤31.5 ≤68 ≤65 ≤66 ≤63 ≤55
31.5<CC≤50 ≤70 ≤67 ≤68 ≤65 ≤55
50<CC≤528 ≤80 ≤77 ≤78 ≤75 ≤55
528<CC≤1163 ≤82 ≤79 ≤80 ≤76 ≤55
1163<CC≤2820 ≤85 ≤82 ≤83 ≤78 ≤55
CC>2820 — — — — —
5.8.2 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9 大温差(仅宣称大温差功能产品)
机组冷冻水进出水温差为10℃时,机组能正常运转。
5.10 快速启动(仅宣称快速启动功能产品)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运行稳定后切断电源使机组停机,恢复供电后到机组启动的启动时间小于60s。
5.11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E
0 应满足表4 的要求。
表4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E
0 的要求
机组类型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kgCO2e/(kW•a)
风冷式
单冷型E
0≤230
热泵型E
0≤150
水冷式E
0 ≤65
注:蒸发冷却式按风冷式的要求执行。
5.12 限用物质限量
应符合GB/T 26572 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测量仪表精度及测量规定
6.1.1 测量仪表、仪器精度按GB/T 10870-2014 中附录C 的规定并经校验或校准合格。
6.1.2 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
a) 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GB/T 10870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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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 风冷机组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按GB/T 10870-2014 中附录B 的要求;
c) 机组冷(热)水和冷却水的压力损失测定按GB/T 18430.1-2007 附录B 的要求。
6.2 安装和试验规定
按GB/T 18430.1-2007 中6.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3 电镀件耐盐雾试验
机组的电镀件应按GB/T 2423.17 进行盐雾试验,试验周期为24 h。试验前,电镀件表面清洗除油;
试验后,用清水冲掉残留在表面上的盐分,检查电镀件腐蚀情况。
6.4 涂漆件的涂层附着力试验
在机组外表面任取长10 mm、宽10 mm 的面积,用新刀片纵横各划11 条间隔1 mm、深达底材的平
行切痕。用氧化锌医用胶布贴牢,然后沿垂直方向快速撕下。按划痕范围内漆膜脱落的格数对100 的比
值评定,每小格漆膜保留不足70%的视为脱落。试验后,检查漆膜脱落情况。
6.5 安全要求
按GB 25131 和GB/T 9237 规定的方法进行。
6.6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按GB/T 18430.1-2007 中6.3.1 规定的方法进行。
6.7 运转
按GB/T 18430.1-2007 中6.3.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8 名义工况性能
按GB/T 18430.1-2007 中6.3.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9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按GB/T 18430.1-2007 中6.3.3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0 设计和使用条件
按GB/T 18430.1-2007 中6.3.5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 噪声和振动
按GB/T 18430.1-2007 中6.3.6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2 大温差
在现有5 ℃设计标准下,将水流量设置为0.086[m3/(h·kW)]运行,机组仍能正常运行。
6.13 快速启动
机组分别在名义工况下运行稳定后切断电源使机组停机,15 S 合上电源,检查机组能否自动启动
运行,记录从合上电源到机组启动的启动时间。反复操作三次。
注:机组启动指有冷量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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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按JB/T 1457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5 限用物质限量
按GB/T 39560 系列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表5 的规定。
7.2 抽样检验
批量生产的机组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5 的规定。抽样方法、批量、
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自行确定。
7.3 型式检验
7.3.1 机组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对性能有影响时。
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5 的规定,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
间,其中名义工况运行不少于12 h,允许中途停车,以检查机组运行情况,运行中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后
应重新进行试验,前面进行的试验无效。
表5 检验项目
序号项目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1 一般要求

√ √
5.1.2~5.1.6
5.1.9~5.1.11
视检
2 标志与安全标识8.1、GB 25131
3 包装8.3
4 泄漏电流
5 电气强度GB 25131 GB 25131
6 接地电阻
7 气密性试验5.3.1
8 真空试验5.3.2 6.6
9 压力试验5,3,3
10 运转试验5,3,4 6.7
11 制冷量

5.4 a)
6.8
12 制热量5.4 b)
13 制冷消耗总功率5.4 c)
14 制热消耗总功率5.4 c)
15 电加热消耗功率5.4.e)
16 制冷名义工况COP 5.4 d)
17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5.4 3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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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表5 检验项目(续)
序号项目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18 水压力损失



5.4 f) 6.8
19 噪声和振动5.8 6.11
20 设计和使用条件

5.7 6.10
21 电镀件耐盐雾性5.1.7 6.3
22 涂装件涂层附着力5.1.8 6.4
23 耐潮湿性
GB 25131 GB 25131
24 防触电保护
25 电压变化
GB 25131 GB 25131
26 温度控制
27 机械安全
GB 25131 GB 25131
28 电磁兼容性
29 大温差5.9 6.12
30 快速启动5.10 6.13
31 单位功能二氧化碳排放当量5.11 6.14
32 限用物质限量5.12 6.15
注:“√”为应检项目;“—”为不检项目。
8 标志、包装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台机组应在明显位置上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 13305 的规定,铭牌内容见表6。
表6 铭牌内容
标记内容
机组功能
单冷式机组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制冷及电加热装置制热兼用机组
型号√ √ √
名称√ √ √
名义制冷量,kW √ √ √
名义制热量,kW — √ √
额定电压V;相数;频率Hz √ √ √
最大运行电流△ △ △
名义制冷消耗总功率,kW √ √ √
名义制热消耗总功率,kW — √ √
COP √ √ √
IPLV △ △ △
水侧阻力,kPa △ △ △
噪声(声压级) △ △ △
制冷剂名称及充注量,kg √ √ √
机组外形尺寸,m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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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表6 铭牌内容(续)
标记内容
机组功能
单冷式机组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制冷及电加热装置制热兼用机组
机组总质量,kg √ √ √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 √
制造年月及产品编号√ √ √
注1:“√”表示“需要”;“△”表示“选项”;“—”表示“不需要”。
注2:不能卸载的机组不适用IPLV 数据,需明示“不适用”或以“—”表示。
8.1.2 机组相关部位上应设有工作情况标志(如转向、水流方向、指示仪表以及各控制按钮等),
8.1.3 当机组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时,应在标牌上进行标识,该标识应满足GB 2894-2008 中所示的2-2 警
示符号“当心火灾”标志要求,标志的垂直高度应该不小于10 mm,并且无须着色。
8.2 出厂附件及文件
8.2.1 每台机组出厂时应携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装箱单以及随机附件等。
8.2.2 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产品出厂编号;
c) 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章及日期;
d) 制造厂商标和名称。
8.2.3 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和名称,工作原理、适用范围、执行标准、主要技术参数[除铭牌标示的主要技术性
能参数外,还应包括冷(热)水和冷却水的压力损失、电加热功率、机外扬程、水泵流量及
功率、最大运行电流等];
b) 产品的结构示意图、制冷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
c) 安装说明和要求;
d) 使用说明、维护保养和注意事项;
e) 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安装、维修、保养、回收以及处置除符合GB 9237 中的要求外
还应符合GB 4706.32-2012 附录D 的要求。
8.2.4 若空调机使用了可燃性制冷剂,应在机组显著位置进行安全标识。应按照GB 2894-2008 中所示的
2-2 警示符号“当心火灾”符号的颜色和样式在机组上进行永久性的标识,标示的符号的垂直高度应该不小
于30 mm。
8.3 包装
8.3.1 机组在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涂防锈剂。制冷系统应充入额定
量的制冷剂。
8.3.2 机组应外套塑料罩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包装箱内,其包装应符合GB/T 13384 的规定。
8.3.3 机组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单位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及编号;
c) 质量(净质量,毛质量);
d) 包装外形尺寸;
e) 小心轻放“向上”和“怕湿”等。
T/FSS 4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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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运输和贮存
8.4.1 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雨雪淋袭。
8.4.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并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9 质量承诺
9.1 用户在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自购买产品之日起,产品质保期3 年。期间若因
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故障的,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9.2 如因操作不当或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故障,或超过质保期的,制造
商应提供维修服务。
9.3 对客户反馈在24 h 内做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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