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标准 >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DB44/T 2703-2025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

  • 文件大小:607.99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9-20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703—2025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 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

  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electric bicycle

  centralized charging and battery swap facilities

  2025 - 07 - 21 发布 2025 - 10 - 21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场地要求 ........................................................................... 2

  5 供配电要求 ......................................................................... 3

  6 充换电设备要求 ..................................................................... 4

  7 运营管理要求 ....................................................................... 4

  8 应急管理 ........................................................................... 7

  附录A(资料性) 公示内容和标识图示 ................................................... 8

  附录B(资料性) 验收记录表 .......................................................... 11

  参考文献 ............................................................................. 12

  DB44/T 2703—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电动车

  商会、广东省穗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电

  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东莞市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深圳长盛泰富(集团)

  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涌涛、刘杰、蓝世有、杨厚强、梁茜、陈清光、袁晓兵、彭洛克、刘亨君、

  万婧、张洋、李海、肖莉、蔡祥坤、林永明、黄世莉、范炎聪、郭家鑫、张灵、曹林敏、龙名丛、陈亦

  谦、梁凯、王建德、郝龙、冯少真。

  DB44/T 2703—2025

  III

  引言

  近年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升高,随着保有量的增加,火灾风险呈上升趋势,而这些火灾

  事故大部分是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安全风险,需要规范电动自行车

  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质量及运营管理水

  平。本文件从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编制。

  DB44/T 2703—2025

  1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场地要求、供配电要求、充换电设备要求、运营管理要

  求和应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自建自用集中充换电设施的

  建设及运营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682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安全要求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8315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T 42236.1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 901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自行车 electric bicycle

  以车载电池作为能源,实现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来源:GB 17761—2024,3.1.1]

  充电控制器 charging controller

  将单路电源分成多路输出支路,并对输出进行管理的设备。

  [来源:GB/T 42236.1—2022,3.5,有修改]

  DB44/T 2703—2025

  2

  充电桩 charging station

  由充电控制器和配电线路及插座组成,可为多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组同时进行充电提供电源并进

  行管理的设施。

  换电柜 battery swap cabinet

  采用柜体结构,具有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组进行充电,能实现蓄电池组租赁和交换的设备。

  [来源:GB/T 42236.1—2022,3.6,有修改]

  充电柜 charging cabinet

  采用柜体结构,通过充电控制器,提供多路电源,为多个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设备。

  [来源:GB/T 42236.1—2022,3.7,有修改]

  充换电设备 charging and battery swap equipment

  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组提供充电、换电的电气设备。

  注: 充换电设备是指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的装备,包括了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

  [来源:GB/T 42236.1—2022,3.2,有修改]

  集中充换电设施 centralized charging and battery swap facility

  相对集中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组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注: 集中充换电设施除了包括充换电设备,还包括与充换电设备相关的基础设施,如配电箱、线缆、配电系统、车

  棚、监控设备等。

  [来源:GB/T 42236.1—2022,3.2,有修改]

  4 场地要求

  既有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生产经营性建筑宜根据需要选择合适位置增设集中充换电设施,

  优先设置在室外区域,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生产经营性建筑,应充分考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

  充电需求,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并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

  新建住宅建筑应按照不低于0.30 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规划条件中

  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总体数量与电动自行车总体数量之比

  原则上不宜低于1:5。

  集中充换电设施不应设置在易积水、易涝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附近,宜选择在交通便利和

  易于疏散的位置。

  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防雷应符合 GB 50057 的要求。

  充电桩场地内电动自行车应分组停放充电,每组不超过20 个充电端口,组与组之间应采取符合消

  防要求的防火间距或防火分隔措施。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设置安全警示和消防设施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消

  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5630 的规定。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版式见附录A,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DB44/T 2703—2025

  3

  a) 场地基础信息,包括运营单位名称,场地名称、场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

  系方式、紧急联系人(电话)、场地电力供电路由和本地供电结构图及用电指示牌;

  b) 充换电服务,应包括操作指示,收费标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以及24 小

  时服务电话等;

  c) 注意事项,包括非充电车辆不得停放、充电安全人人有责、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时优先选用水

  基型灭火器、请勿将易燃易爆物品靠近充换电区域、不得在高温环境下充电、孩童请勿独自进

  入集中充电区域、不得带电触摸、充电时不得阻碍消防和人行通道等;

  d) 故障处理流程及投诉建议渠道。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采取无盲区视频监控措施,集中充换电设施突发断电后,应能维持监控设

  备继续运行1 小时以上。

  采用太阳能光伏的充电车棚以及其他形式的充电车棚,应符合相关安全设计要求。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具有照明设施,车棚内夜晚地面的平均照度应不低于100 lx。

  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停车架或停车位标线,引导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停车区内的通道应

  保持畅通,便于电动自行车出入。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设置雨棚时,雨棚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雨棚不应完全封闭,且四周开口

  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应大于该充换电场地四周总面积的50%,开口区域总长度不应小于充换电

  场地周长的50%。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的消防设计、施工和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要求。

  5 供配电要求

  设备要求

  5.1.1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所使用的电气器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其中配电箱、配电柜及其电

  线电缆等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应取得CCC 认证。

  5.1.2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配电箱或配电柜应设有计量电表、漏电保护、浪涌保护或隔离变压器等,

  并具有独立的接地端子或端子排。

  5.1.3 集中充换电设施每条支路应按照GB 50054 的要求配置支路断路器。

  5.1.4 配电箱、配电柜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安装在室外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

  安装要求

  5.2.1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的配电箱、配电柜应安装在防雨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5.2.2 场地施工单位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五级以上资格。

  5.2.3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使用阻燃电缆,线管和桥架等布线材料应选用B1 级以上材料。

  5.2.4 配电箱中裸露带电部分至外壳接地部分和不同的裸露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不应少

  于30 mm。

  5.2.5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电缆敷设应以地埋为主,埋地走线时穿线管应选择耐压、耐磨、耐腐蚀、

  绝缘性好的材料。地面走线的应采用2 mm 以上壁厚的金属线管、线槽进行防护,金属线管、线槽应有

  可靠的连续接地保护。

  5.2.6 壁挂式配电箱安装下沿高度应不低于1.6 m。配电柜高度应不低于1.6 m,并具有0.2 m 以上高

  度的独立承台。

  5.2.7 充电插座应安装在墙上、柱上或支架上,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8 m~1.3 m。在同一布置面上,

  DB44/T 2703—2025

  4

  充电插座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

  5.2.8 配电箱、配电柜内部接地排应为独立接地装置,不应多处串联或并联搭接。配电箱、配电柜、

  集中充换电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Ω。各独立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 MΩ。

  5.2.9 采用大于240 V 直流蓄能电池组供电的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设置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不

  大于4 Ω。

  6 充换电设备要求

  技术要求

  6.1.1 充换电设备应符合GB/T 42236.1 的要求。

  6.1.2 充换电设备内部应牢固张贴具有防水覆面的线路原理图。

  6.1.3 充电柜、换电柜柜体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2 mm。

  6.1.4 用于集中充电的充电插座应采用符合GB/T 2099.1 要求的五孔插座并具备防水罩,防火阻燃要

  求还应符合GB/T 42236.1。

  6.1.5 充换电设备应设置铭牌。铭牌标识的信息应清晰易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序列号或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入功率、输出电压范围、最大输出电

  流、外壳防护等级、执行标准等信息。

  6.1.6 换电柜、充电柜应标明整机最大输入功率、单仓充电电压、单仓最大充电电流或单仓最大输出

  功率等信息。

  功能要求

  6.2.1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2 个以上的消防用干接点采集端口和干接点输出报警端口,具有12 V 1 A/24

  V 1 A 以上本地声光报警器输出接口,同时应有12 V/24 V 消防输出接口。

  6.2.2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应急通讯模块,通讯接口、充电柜、换电柜以及具有RS485 数据的输入输出

  接口均应符合GB/T 42236.1 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6.2.3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远程控制断电功能。

  6.2.4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电能计量、充满自动断电、定时充电、充电电压检测、充电电流检测等正常

  使用以及过载、短路、超温、过充、过压等异常断电功能。

  6.2.5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其指标应不低于GB/T 6829 的要求。

  6.2.6 充换电设备应具有实时监控工作状态功能,实时监控瞬时功率、充电瞬时电流、充电瞬时电压

  及其他安全相关参数。

  6.2.7 充电柜、换电柜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a) 断电后应能继续维持8 h 以上数据采集;

  b) 充电仓应配置独立的灭火设施和独立泄压口;

  c) 设有感温和感烟探测器,当检测到异常时,控制系统应自动断电并自动报警;

  d) 充电仓仓内应设置散热或制冷装置,充电仓内温度不应大于55 ℃。当仓内温度超过35 ℃时,

  应能自动启动散热或制冷装置;

  e) 浸水预警;

  f) 实时监控工作状态,包括仓内温度、电池温度、瞬时功率、充电瞬时电流、充电瞬时电压及其

  他安全相关参数。

  7 运营管理要求

  DB44/T 2703—2025

  5

  运营条件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依据本文件及GB 50303的要求对集中充换电设施及场地进

  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应投入运营。验收记录表可参考附录B。

  制度建设

  7.2.1 运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a)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各部门安全责任制;

  b)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双重预防机制、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记录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电工作业等)、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现场运维规程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等;

  c) 运营管理系统操作规程、现场作业安全规程、设备检修试验规程。

  7.2.2 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充换电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运营档案,档案保存期应不小于3 年。

  7.2.3 运营单位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公示投诉渠道并及时响应处理,处理完毕应整理相关处置资料

  进行存档。

  场地设施管理

  7.3.1 运营单位应对运营场地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巡检频次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做好巡检记录。

  日常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观察集中充换电设施运行是否有异常等情况;

  b) 设施显示器是否清晰、准确;

  c) 观察设施周边环境是否有影响正常运营的变化;

  d)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7.3.2 运营单位应对运营场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频次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可根据重点位置、

  核心区域、特定的时间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以下方面:

  a) 供电系统的检查,重点包括配电设施的完好性、保护装置的有效性、保护接地的正常连接等;

  b) 配电线路的检查,包括检查供电系统、交流充电控制器到充电插座或用于充电柜和换电柜的连

  接接口所有敷设线路,重点检查裸露处线路和管路的完整性、线路接头完好性等;

  c) 集中充换电设施的检查,重点包括设备的显示参数和信号指示正常、设备运行状态正常无异响,

  外观无破损、变形,底座或壁挂部件牢固完好,金属部位无明显锈蚀,无漏水痕迹,内部走线

  整齐有序,各接线端子、连接处无放电碳化痕迹,设备内部无垃圾等易燃物等;

  d) 充电插座和用于充电柜和换电柜的连接接口的检查,应包括部件安装的牢固性、外观无破损、

  接口处无烧灼碳化痕迹;

  e) 视频监控单元、工作状态监控单元的检查,包括监控区域全覆盖、实时画面正常显示、监控画

  面清晰、状态监控系统良好和数据记录正常等;

  f) 换电柜和柜内蓄电池组的检查,包括系统能根据指令正常执行、蓄电池组状态正常、接口无烧

  灼碳化痕迹,柜内无杂物、易燃物等;

  g)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及有效情况检查;

  h)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情况检查;

  DB44/T 2703—2025

  6

  i)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j)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落实情况;

  k) 紧急联系人(电话)公示正确性检查。

  7.3.3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应设立场地维护人员,负责场地的卫生清理、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停放整理、

  现场设备的维护、照明等设施的正常运营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劝导和纠正等。

  7.3.4 每年应对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维护测试工作,测试绝缘电阻、接地回路电阻连续性、漏电保护

  动作有效性等。

  7.3.5 集中充换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及故障时,运营维护人员应在1 h 内响应,并进行隐患及故障排

  除处理。对24 h 内不能完成隐患及故障的排除的,运营维护人员应按程序申请停运,张贴明显的故障

  标识,并在客户端公示故障信息,明示停运时限。

  7.3.6 集中充换电设施场地的消防设计、施工和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要求。

  人员管理

  7.4.1 运营维护人员

  运营单位应建立专职维护管理团队,运营维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熟悉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工作原理;

  b) 按照操作流程和岗位规范进行操作;

  c) 规范处置集中充换电设施现场发生的异常情况;

  d) 收集用户反馈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理;

  e)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f) 充电柜、换电柜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蓄电池检测、故障判断和处理方法。

  7.4.2 系统管理人员

  运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系统管理人员,保障在服务期内充换电设施不间断运营。系统管理人员工作

  职责如下:

  a) 对运营系统进行监控;

  b) 及时发现故障并上报;

  c) 对系统提示的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维护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

  d) 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

  7.4.3 人员培训

  7.4.3.1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4.3.2 运营单位新入职运营维护人员应经岗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运营单

  位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在岗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集中充换电设施的结构和特点;

  b) 电动自行车基础知识和动力蓄电池基础知识;

  c) 电工知识;

  d) 维修技能;

  e)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

  f) 应急处置。

  平台管理

  DB44/T 2703—2025

  7

  7.5.1 运营单位应建立运营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

  7.5.2 运营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具备数据传输功能,预留第三方数据监管接口,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接入集中充换电设施运行

  监测平台,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

  b) 对其运营集中充换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监控和智能服务,并对运营数据进行监测、采集和

  存储,数据存储保存期限不少于2 年;

  c) 满足24 h 不间断运营,平均无故障时间应不少于5000 h;

  d) 在没有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2 h;

  e) 具备远程断电、自动预警功能。

  7.5.3 视频监控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具备数据传输功能,预留有第三方数据监管接口;

  b) 具有异常提醒和自动报警功能;

  c) 视频监控单元应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并确保实时画面正常和监控画面清晰,覆盖本充电所有

  区域;

  d) 视频存储期限不少于7 日。

  7.5.4 运营平台用户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应符合GB/T 35273 的要求,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至少包括如

  下内容:

  a) 可通过手机扫码完成充电或换电的全部程序;

  b) 宜提供集中充换电设施的路径导航;

  c) 应显示集中充换电设施状态及可充电或换电的信息;

  d) 应告知更改或新增服务点、设施停运和维护等信息;

  e) 其他适当的充换电服务。

  7.5.5 平台数据应采取满足GB/T 39786 要求的信息安全防护手段,包含但不限于访问控制、口令认

  证、数据加密等手段,宜使用可信执行环境技术(Trusted execution environment,TEE)进行信息加密。

  退出运营管理

  协议期满不再继续运营的、经营不善或发生违约行为无法继续运营的集中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退

  出运营应做到以下要求:

  a) 终止服务前7 天,应主动告知用户,并提供退费指引,协助用户操作退费;

  b) 终止服务后,做好集中充换电设施的转让或拆除工作,如有破坏市容、市貌和景观的现象应同

  步修复,并主动做好客户档案注销或信息变更。

  8 应急管理

  运营单位应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处置队伍。

  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根据辨识结果,改进完善防范措施。

  运营单位应制定集中充换电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制程序和管理应符合GB/T 29639 和

  GB/T 38315 的相关规定,参照AQ/T 9011 的相关要求每三年应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运营单位按照AQ/T 9007 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DB44/T 2703—2025

  8

  A

  A

  附录A

  (资料性)

  公示内容和标识图示

  图A.1-A.4给出了场地基础信息、充换电服务、注意事项、故障处理流程及投诉建议渠道公示内容。

  图A.1 场地基础信息公示内容图示

  DB44/T 2703—2025

  9

  图A.2 充换电服务公示内容图示

  DB44/T 2703—2025

  10

  图A.3 注意事项图示

  图A.4 故障处理流程及投诉建议渠道公示内容图示

  DB44/T 2703—2025

  11

  B

  B

  附录B

  (资料性)

  验收记录表

  表B.1给出了验收记录表样。

  表B.1 验收记录表样

  工程名称

  运营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概述 (设备名称、数量、容量等)

  验收结论

  验收内容

  充换电设备资料(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

  场地标识(如安全警示、消防设施标识、公示牌) □

  场地基础设施(如消防设施及器材、监控、照明、雨棚

  等) □

  供配电设备资料(如3C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说

  明书)□

  零星工程申报表 □

  供配电设备安装记录 □

  检测记录

  充电线路检测记录 □

  RCD检测记录 □

  接地检测记录 □

  监控系统检测记录 □

  产品基本功能及安全保护功能现

  场验证检测记录 □

  其它资料:

  运营单位代表(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代表(签字/盖章):

  此表一式两份,运营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DB44/T 2703—2025

  12

  参考文献

  [1] GB/T 13955—201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2] GB 17761-2024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3] DB32/T 3904—2020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

  [4] DB46/T 526—20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5] T/BBIA 7—2022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技术规范

  [6] T/CBA 1—2018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

  [7]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8] 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要求》(试行)的通知(整治专函〔2025〕20号)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