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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666-2025 家政服务 家政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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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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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666—2025

  家政服务 家政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

  Domestic service—Psychological support standards for practitioners

  2025 - 05 - 26发布

  2025 - 08 - 26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服务原则 ........................................................................... 2

  5 基本要求 ........................................................................... 2

  6 心理疏导流程 ....................................................................... 3

  7 心理支持服务 ....................................................................... 4

  8 评价与改进 ......................................................................... 4

  参考文献 .............................................................................. 5

  DB44/T 2666—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中医院、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智通到家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燕、陈思嘉、周刘梅、麦润汝、徐碧云、潘卓艺、林嘉诚、梁译文、李江虹、张文婧、欧阳骏良、项贤东、陈挺、李丽蓉。

  DB44/T 2666—2025

  1

  家政服务 家政从业人员心理疏导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基本要求、心理疏导流程、心理支持服务以及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986 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

  GB/T 30446.1 心理咨询服务 第1部分 基本术语

  GB/T 30446.3 心理咨询服务 第3部分 咨询信息管理

  SB/T 10847 家政服务业通用术语

  DB44/T 2266 家政服务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446.1、SB/T 10847、DB44/T 22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心理疏导 psychological support

  运用人本主义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行为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技术方法,通过沟通技巧进行“梳理、泄压、引导”,改变个体的自我认知,提高其行为能力和改善自我发展的过程。

  心理疏导人员 psychological support counselor

  提供心理疏导 (3.1)的专业人员。

  一般心理问题 general psychological problems

  由现实因素激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况。

  严重心理问题 serious psychological problems

  由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应强烈、持续时间较长、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DB44/T 2666—2025

  2

  4 服务原则 预防为主

  坚持以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有效预防和 应对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全面覆盖

  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心理疏导服务体系,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监测预警、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全过程心理支持服务。 精准服务

  加强心理疏导人员的培育,提升其专业能力,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精准的心理疏导服务。 社会联动

  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5 基本要求 服务人员

  5.1.1

  家政服务机构应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疏导人员,可由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担任。

  5.1.2

  从事家政服务心理疏导人员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应完成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心理疏导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职业伦理课程,并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b)

  心理咨询师应获得国家认可的中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格资质证书;

  c)

  社会工作者应获得民政部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资质证书;

  d)

  应每年完成心理咨询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伦理培训等;

  e)

  应能提供心理健康测量、心理状态评估、方案确定、服务实施、效果评估和后续跟踪等服务,并定期接受心理咨询行业认可的专业督导;

  f)

  应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水准,遵守相关伦理守则。 环境与设施设备

  5.2.1

  设置与心理疏导服务相适应的专用场所,合理划分心理测量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域。

  5.2.2

  专用场所室内空间安全、舒适,配备开展心理疏导所需的心理测量工具以及相关资料等。

  5.2.3

  告知心理咨询热线,提供畅通、公开的心理疏导服务反馈渠道。 管理制度

  5.3.1

  建立完善的心理疏导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制度、隐私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危机干预制度等。

  5.3.2

  家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心理健康普查。不定期对家政从业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量,并将涉及与家政服务工作以及人身安全相关的结果及时反馈至家政服务机构管理者,作为其岗位分工、上岗服务、心理疏导的参考依据。

  5.3.3

  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动态心理健康档案,可为电子信息档案或纸质信息档案。

  DB44/T 2666—2025

  3

  5.3.4 心理疏导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家政从业人员的背景资料、语言图文和行为内容等信息的管理,应

  符合GB/T 30446.3 的相关要求。

  6 心理疏导流程

  概述

  实施心理疏导的人员可根据家政从业人员生理、心理特征及心理问题类型制定方案,开展心理疏导,

  具体流程见图1。

  一般心理问题

  心理状态评估

  严重心理问题

  疏导方案确定

  心理疏导实施

  效果评估

  达到预期目标未达到预期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

  寻求督导或及时转介

  及时提供转介

  后续跟踪

  心理健康测量

  图1 心理疏导流程

  流程

  6.2.1 心理健康测量

  6.2.1.1 通过采取与家政从业人员交流、观察、心理测试、问卷以及访谈等方式,对家政从业人员综

  合健康状况、心理灵活性、压力、焦虑、抑郁等进行测量。

  6.2.1.2 测量结束后,向家政从业人员出具心理健康测量报告,报告宜按照GB/T 16986 的相关规定,

  用于测量报告的技术防伪和全过程监管。

  6.2.2 心理状态评估

  DB44/T 2666—2025

  4

  根据心理健康测量结果,对家政从业人员心理状态进行评估,一般心理问题应由心理疏导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严重心理问题,应及时转介。

  6.2.3 疏导方案确定

  6.2.3.1

  与家政从业人员共同协商、制定心理疏导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期目标、采用的技术与方法、时间、周期等。

  6.2.3.2

  方案确定后,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及时调整,并随着服务的逐渐深入不断补充完善心理疏导服务方案。

  6.2.4 心理疏导实施

  6.2.4.1

  按照心理疏导方案,灵活运用心理疏导的有效方法和技术,对家政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疏导。

  6.2.4.2

  运用能影响家政从业人员的方法,帮助其改变自我认知、情绪或行为。

  6.2.4.3

  记录疏导过程中相关信息,及时与家政从业人员沟通,对其进行阶段性心理测量,了解疏导效果,并将该结果作为调整疏导方案和开展下一步服务的依据。

  6.2.4.4

  在心理疏导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心理疏导进行的因素,如匹配度不符、胜任度不够等,应及时转介。

  6.2.4.5

  持续关心转介治疗的家政从业人员的心理与行为状态,协助其恢复社会(和心理)功能。

  6.2.5 效果评估

  6.2.5.1

  心理疏导过程中,对疏导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6.2.5.2

  心理疏导结束前,对疏导效果进行评估,确认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6.2.5.3

  当预期目标未达成时,心理疏导人员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寻求督导或及时转介。

  6.2.6 后续跟踪

  心理疏导结束后,心理疏导人员应对整个过程进行回顾反思,听取家政从业人员对心理疏导效果的反馈,巩固心理疏导效果,总结相关经验。

  7 心理支持服务

  通过举办讲座、团队辅导等方式对家政从业人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情绪管理能力。

  在家政从业人员生日、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给予心理关怀。

  为有需要的家政从业人员提供支持性小组、团队建设等活动。

  8 评价与改进

  对心理疏导质量进行定期评价,评价形式包括满意度调查表、电话回访、社会监督等。

  建立心理疏导改进工作机制,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DB44/T 2666—2025

  5

  参考文献

  [1] 赵静波. 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学[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23.

  [2] 赵静波. 心理咨询与治疗学[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

  [3] 胡佩诚,赵旭东. 心理咨询(第三版)[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DB44/T 266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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