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786-2025 门诊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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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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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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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门诊安宁疗护服务规范》(DB50/T 1786-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重庆市各级医疗机构设立的安宁疗护门诊。
- 服务对象:疾病终末期患者(预期生存期<6个月)及其家属,需自愿接受服务。
二、术语定义
- 安宁疗护:以多学科协作模式,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照料及人文关怀,减轻痛苦,提高生命质量。
- 疾病终末期患者:严重器官衰竭、无法治愈、预期生存期<6个月的患者。
三、基本要求
1. 人员配置
- 团队构成:医师、护士、药剂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 资质要求:合法从业资格,定期参加安宁疗护培训并考核达标。
2. 环境要求
- 物理环境:符合消防安全、无障碍设计;室内空气(GB/T 18883)、噪音(GB 3096 0类)、照明(GB/T 50034)达标。
- 功能区域:需配备评估室、谈心室、治疗室,可选配家庭会议视频设备。
3. 设施设备
- 按医院门诊标准配置诊疗设施、急救设备。
- 信息系统需符合GB/T 22239的隐私保护和网络安全要求。
4. 管理规范
- 参照《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服务流程及要求
1. 挂号服务
- 提供多渠道(网络/现场)实名制挂号,支持预约取消。
2. 就诊评估
- 使用《姑息功能评估量表(PPS)》(附录B)评估患者预期生存期。
3. 知情同意
- 签订《门诊安宁疗护服务知情同意书》(附录C),明确服务目标为舒缓治疗而非治愈。
4. 档案建立
- 内容涵盖患者信息、知情同意书、评估记录、服务方案等。
5. 综合评估
- 评估维度:身体症状、精神心理状态、社会支持系统。
6. 服务计划制定
- 包括症状控制(如疼痛管理)、舒适护理、心理支持、家属哀伤辅导。
7. 服务实施
- 依据《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执行,如药物镇痛、心理疏导等。
8. 住院指引
- 根据病情及家属意愿,建议转入安宁疗护病房。
9. 随访服务
- 门诊随访:按病情及用药调整需求定期安排。
- 家属随访:患者离世后30天内提供电话/网络哀伤支持。
五、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 内部评价:成立质控小组,定期督查服务能力、质量及成效。
- 外部监督:通过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按GB/T 17242)收集反馈。
- 持续改进:分析不良事件和服务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六、附录工具
- 附录A:服务流程图,涵盖挂号至随访全流程。
- 附录B:姑息功能评估量表(PPS),通过移动能力、自理程度等10级评分判断生存期。
- 附录C:知情同意书模板,明确患者/家属选择权(如是否接受心肺复苏)。
七、引用标准
- 环境类:GB 3096(噪音)、GB/T 18883(空气质量)、GB/T 50034(照明)。
- 管理类:GB/T 22239(信息安全)、GB/T 17242(投诉处理)。
- 政策依据:《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
核心意义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门诊安宁疗护服务的全流程操作,强调多学科协作、患者尊严维护及家属支持,为重庆市终末期患者提供标准化、人性化的医疗照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