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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T 177-2025 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

  • 文件大小:478.29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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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福建省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总结

一、类型划分

基地分为5类,涵盖科技、自然、教育、生产及传媒领域:

  1. ​科技场馆类​
    • 综合性场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 专业性场馆(天文馆、气象馆、企业展厅等)
  2. ​公共场所类​
    • 自然/人文场所(动物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等)
  3. ​教育科研类​
    • 依托科研机构(高校、医院、实验室、标本馆等)
  4. ​生产设施类​
    • 生产场所(科技园区、农业基地、技术中心等)
  5. ​信息传媒类​
    • 媒体平台(科普网站、科教频道、报刊等),需具备传媒资质。

二、总体要求

  • ​资质​​:法人资格或授权,设专门科普机构,信息传媒类需资质审批。
  • ​职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法》活动,承担科普义务。
  • ​管理​​:制定年度计划,纳入考核及预算,保障专项经费。

三、建设要求

  1. ​选址与规模​

    • 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
    • 各类型基地面积下限:
      • 科技场馆展厅≥500㎡
      • 公共场所展示区≥5000㎡
      • 教育科研开放区≥100㎡
      • 生产设施开放生产线≥200米
  2. ​设施设备​

    • ​基础设施​​:应急照明、节能设备、无障碍设施(符合GB 50763)、便民设施(饮水机等)。
    • ​安全设施​​:
      • 消防系统(GB 13495.1/15630)、安防监控全覆盖(GB 50395)、急救箱、安检系统。
    • ​科普设施​​:
      • 多媒体设备、互动展示系统(VR/AR/AI)、讲解系统(导览器/广播)。
  3. ​环境卫生​

    • 空气质量(GB 3095)、噪音(GB 3096)、污水(GB 8978)、饮用水(GB 5749);
    • 厕所标准(GB/T 17217)、垃圾分类(GB/T 19095及厦门地方导则)。

四、运行要求

  1. ​开放时间​

    • 科技场馆/公共场所/生产设施类:年开放≥200天,未成年人优惠≥20天;
    • 教育科研类实行预约制;
    • 信息传媒类常年开放,临时关闭需公告。
  2. ​展示方式​

    • 展品需知识性、互动性,五年更新率≥20%;
    • 信息传媒类科普内容占比≥总发布量的30%。
  3. ​科普活动​

    • 参与全市性活动(科技周、科普日等);
    • 年特色活动≥2次(讲座/展览/互动等);
    • 与社区/学校合作项目≥2次/年。
  4. ​宣传与公示​

    • 多渠道宣传(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内容年更新≥4次;
    • 公示开放时间、活动、优惠及监督电话;
    • 临时关闭需及时公告。

五、管理要求

  1. ​制度与安全​

    • 建立服务、人员、设备、卫生、安全等制度;
    •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突发事件协同处理。
  2. ​人员配置​

    • 专兼职科普人员≥2名,信息传媒类含内容策划人员;
    • 注册科普志愿者≥10名(“志愿厦门”平台);
    • 年培训≥2次/人,佩戴统一标识。
  3. ​服务质量​

    • 接受上级检查,收集公众反馈改进服务;
    • 提升满意度与活动效果。
  4. ​日常维护​

    • 定期设施巡检,隐患处理;
    • 鼓励延时/错时开放,引入社会组织协作。
  5. ​档案管理​

    • 记录开放情况、活动资料、满意度等,分年度归档;
    • 电子档案符合GB/T 18894标准。

六、依据标准

  • ​国标引用​​:涵盖安全标志(GB/T 2893.1)、环境质量(GB 3095/3096)、消防(GB 13495.1)、无障碍设计(GB 50763)等20余项标准。
  • ​地方法规​​:《厦门市科普基地认定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导则》等。

七、核心目标

通过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提升基地科普教育功能,保障服务质量,促进科学知识传播与公众参与,助力厦门市科普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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