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209-2025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医养转换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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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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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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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080.01 CCS A 20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5209—2025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医养转换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transitional model of integrated medical-elderly care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209—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 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刚、赵玉、潘爱红、吴冬雷、姚登攀、张文秋、金吴娟、胡剑辉、王羊洋、 倪琛琛、潘亚超、柯学家、陈婷、程亚艳、王丽、杨锡瑶、汤华萍、王兰、苏洁、汤健、杨娟、张勤、 杨俊、李娜、李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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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医养转换规程 DB34/T 5209—202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养结合服务转换的基本要求、流程、条件和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医养一张床”医养转换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WS/T 431 护理分级标准 DB34/T 4500 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养转换 transition of medical-elderly care 以满足老年人在疾病治疗与康复、长期照护及临终关怀等不同阶段的健康需求为目的,机构为老年 人提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之间有序、高效、安全的衔接与转换。
医养一张床 one-bed medical-elderly care 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病情,在同一张床位上进行“医疗”或“养老”的转换模式。
4 基本要求
机构应具备医疗及养老服务资质,且有提供医养一张床服务的病区或科室。 医护人员应接受医养转换服务培训,熟练掌握医养转换内容、要求、流程和条件。 生活照料服务应符合 GB/T 35796 的要求。 设施设备应符合 DB34/T 4500 的要求。 医养结合护理服务应符合 DB34/T 4500 的要求。 实现医养转换信息化。 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5 医养转换流程
医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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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5.1.2 5.1.3 5.1.4 5.1.5
机构同意老年人转养老时,医护人员应协助老年人根据医转养流程办理出院(见图 1)。 应结合老年人的医保、商业保险等多元复合方式对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住院病历归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医嘱等住院信息。 机构提供在同一床位上信息切换为养老模式的服务。 医护人员按 GB/T 42195 进行老年综合评估,变更照护等级,更新照护服务计划。
图1 医转养流程图
养转医
5.2.1 老年人病情出现异常情况时,由值班医生评估老年人病情。 5.2.2 符合急诊住院指征,与监护人沟通后,协助老年人根据养转医流程办理入院(见图 2)。 5.2.3 符合急诊住院指征,未联系上监护人,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先安排代办入院,事后联系监护人 补办相关手续。 5.2.4 非急诊住院治疗,通知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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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机构提供床位信息系统切换为医疗模式的服务状态。 5.2.6 按 WS/T 431 的要求变更护理等级和床头标识,更新护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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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养转医流程图 5.2.7 转换方式 5.2.7.1 急诊住院
机构工作人员发现老年人养老期间出现病情或生命体征明显变化,包括神志、精神、体温、呼吸、 血压、脉搏、血糖等,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急诊办理入院。 5.2.7.2 非急诊住院
应由管床医生每日查房和体格检查,结合老年人临床症状、体征和相关辅助检查,进行动态评估, 符合慢性病住院条件时,与监护人沟通决定是否办理非急诊住院治疗。
6 医养转换条件
医转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实施医转养: —— 住院老年人临床症状、体征改善,主要检验和检查指标好转,病情平稳,生命体征稳定超过
72 h,符合相应疾病出院标准; —— 床位医师通过评估,判定老年人符合出院指征,经与监护人沟通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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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或监护人要求出院,并签署自动出院同意书。 养转医 6.2.1 急诊住院指征 6.2.1.1 病情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 神志、精神出现重大变化; —— 呼吸困难、面部青紫、呼吸节律明显异常; —— 初步诊断为急性心、脑血管或血栓疾病; —— 严重高血糖、低血糖或其他代谢紊乱; —— 急性感染性疾病; —— 已经存在出血症状或潜在出血高风险; —— 存在吞咽障碍、鼻饲饮食后出现潴留和(或)反流、误吸等进食障碍; —— 急性创伤后非手术治疗; —— 复杂性急性尿潴留或尿路梗阻; —— 严重呕吐、腹泻、急性腹痛。 6.2.1.2 生命体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 体温:>38.5℃或<36℃; ——呼吸:>24 次/min 或<12 次/min; ——脉搏:>100 次/min 或<50 次/min; ——血压:>180/100 mmHg 或<90/60 mmHg; —— 经皮血氧饱和度:<90%。 6.2.2 非急诊住院指征 包括但不限于: —— 原有基础疾病新发临床症状,单纯通过非药物处理或护理干预难以缓解; —— 侵入性操作术后状态留置多导管,需要及时更换、维护和复查,门诊处理存在较高风险; —— 静脉血栓栓塞症高风险,需要抗凝治疗和(或)监测凝血功能; —— 终末期肿瘤患者出现多种临床综合征; —— 难治性脏器功能不全,需动态监测实验室指标和药物维持治疗; —— 对存在营养不良、疼痛、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需住院处理。
7 监督管理
医养转换服务纳入机构考核指标。 定期进行医养转换服务质量分析,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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