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9/T 1307-2025 节水型园区评价规范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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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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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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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节水型园区评价规范景区》是盐城市针对旅游景区制定的节水型园区评价地方标准,旨在推动景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以下为详细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盐城市境内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可参照执行。
- 核心目标:通过节水设施、管理措施及评价体系,规范景区节水水平。
二、基本要求
景区须满足以下5项硬性条件方可申报:
- 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节水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明确。
- 合法取水:无未经批准或超许可的取水行为。
- 无淘汰设备:禁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工艺、设备及器具。
- 污水处理达标: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
- 无重大违规:近三年无重大水事违法、安全事故及负面节水事件。
三、管理要求
(一)组织管理(18分)
- 规划保障(4分):制定节水规划或将其纳入景区总体规划。
- 机构职责(4分):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及责任人,落实监督管理。
- 制度建设(6分):建立计划用水、计量管理、管网维护等6项制度。
- 投入机制(4分):近三年每年均有节水资金投入。
(二)用水管理(14分)
- 计划用水(4分):内部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并规范执行。
- 用水统计(4分):建立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定期分析用水数据。
- 管网图纸(2分):具备供水、排水管网图及用水设施分布图。
- 节水“三同时”(4分):新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用。
(三)节水宣传(28分)
- 宣传形式(16分):
- 年度节水宣传计划,重要节点(如世界水日)开展主题活动。
- 公共场所设置节水宣传牌、电子屏,用水场所张贴节水标识。
- 建立节水志愿者网络,定期开展志愿活动。
- 教育培训(6分):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节水培训。
- 节水意识(6分):90%以上调查对象具备明显节水意识。
四、技术要求(40分)
- 用水定额(13分):
- 综合用水定额≤0.3m³/(m²·a)(先进值);办公楼≤15m³/(人·a)。
- 绿化、宾馆、餐饮等单元需满足国家/省/市最新定额标准。
- 计量器具(8分):
- 分户计量“一户一表”,配备率100%。
- 定期检定/校准计量设施(GB/T 28714)。
- 用水器具(5分):
- 节水型器具普及率100%,水效等级2级及以上。
- 管网漏损(4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8%。
- 高效灌溉(3分):喷灌/滴灌等高效灌溉面积占比≥50%。
- 水平衡测试(3分):计划用水单位定期测试(重点单位每3年一次)。
- 节水载体建设(4分):
- 管理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内部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建成率≥50%。
五、鼓励性指标(5分)
- 激励机制(2分):对节水创新、技术推广设立奖励。
- 信息系统(1分):建设智能监控平台,实现用水精细化管理。
- 教育基地(1分):建设节水教育基地或主题乐园,开展公众教育。
- 非常规水源利用(1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于绿化、冲厕等场景。
六、评价方法
- 评分体系:
- 基础条件(5项)须全部满足。
- 管理指标(60分)+技术指标(40分)+鼓励性指标(5分),总分105分,≥85分合格。
- 缺项处理:缺项得分按公式折算,鼓励性指标不参与折算。
- 定量计算:
- 管网漏损率=漏损水量/供水总量×100%。
- 节水载体建成率=节水型单位数/计划用水单位数×100%。
七、评价程序
- 申报:景区自评后向县级部门提交材料(申报书、证明文件等)。
- 初审:县级水行政和旅游部门审核推荐至市级。
- 复核验收:市级部门组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验收。
- 公示授牌: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景区,授予“盐城市节水型景区”称号,有效期5年。
- 复审:期满前半年申请复审,不合格者撤销称号。
八、附录重点
- 附录A:详细评分标准(含基本条件、管理/技术/鼓励性指标细则)。
- 附录B:定量指标计算公式(如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
- 附录C:评价流程图及复审要求。
核心意义
该标准通过系统化的评价体系,引导景区优化用水结构、降低管网损耗、推广节水技术,助力盐城市构建水资源节约型社会,同时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节水评价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