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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5072-2025 长江江苏段水上吊艄作业条件及要求

  • 文件大小:319.49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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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长江江苏段水上吊艄作业标准(DB32/T 5072-2025)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长江江苏段船舶水上吊艄作业,涵盖螺旋桨、尾轴等部件的更换或检修活动。

2. 关键术语定义

  • 吊艄作业​:通过抬升船舶尾部进行维修的作业。
  • 吊艄船​:专业或特种船舶,需满足法定检验及船龄要求(不超过特别定期检验船龄)。
  • 吊艄作业单位​:具备安全防污染资质的企业或公司。

3. 作业条件

3.1 一般条件
  • 选址要求​:
    • 优先选择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不得影响通航环境;占用港口岸线需经审批。
  • 作业单位资质​:
    • 配备安全防污染设备、管理制度、专业人员及视频监控系统。
    • 定期开展安全与防污染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应急演练)。
    • 建议投保安全和防污染责任保险。
  • 船舶要求​:
    • 吊艄船需持有检验证书,起吊能力与作业对象匹配。
    • 作业平台面积≥8㎡,设置围挡(高≥50mm)和排水孔。
    • 锚泊时显示信号,碍航设备需设警示标识。
  • 作业对象限制​:
    • 禁止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被吊船需证书齐全且未达报废年限。
  • 人员资质​:
    • 作业人员需经专业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2 安全条件
  • 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
  • 气象限制​:六级以上大风、强降雨、大雾、雷暴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 现场安全措施​:
    • 配备救生衣、灭火器、呼吸保护器等防护设备。
    • 明火作业需报备,设置10m半径安全区,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 特种设备(如气瓶)存放需符合安全规范。
3.3 防污染条件
  • 按JT/T 787-2010配备防污染设施,设置溢油报警系统。
  • 拆装轴封时使用移动接液盘(容量>最大漏油量),实时监控污染。
  • 防污染设备需定期维护,作业平台排水孔堵塞,布设围油栏。

4. 作业要求

4.1 作业前准备
  • 被吊船需空载状态,关闭电源/气源,交底污染物信息。
  • 确认安全设备正常,甲板排水孔堵塞,围油栏布设完成。
  • 起吊后固定移动接液盘。
4.2 作业期间
  • 及时清理油污(滴漏时停止作业)。
  • 起重机作业半径内禁止人员进入。
  • 明火作业后清理现场,实时监控防污染设施。
  • 分类收集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
4.3 作业结束
  • 吊钩升至安全高度,检查现场无污染。
  • 记录污染物处理情况并保存3年。

5. 其他要求

  • 应急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引用标准​:涵盖安全(GB/T 13386)、防污染(JT/T 787)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6. 补充说明

  • 吊艄作业单位需通过信息系统报告作业情况,确保合规。
  • 参考文献包括船舶污染物排放、气瓶管理、应急演练等补充指引。

核心要点总结​:
标准从选址、资质、设备、人员到作业流程,全面规范吊艄作业的安全与防污染要求,重点强调禁止夜间作业、气象限制、明火作业安全及污染物管控,旨在保障长江江苏段水域环境与通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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