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4030-2025 内蒙古草原羊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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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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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15/T 4030-2025 内蒙古草原羊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内草原羊肉(定义见下文)从活羊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全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体现地域特色。
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蒙古草原羊肉的生产加工活动。
主要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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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07, GB 12694, GB 14881, GB 4806系列)、肉制品术语(GB/T 19480)、屠宰操作规程(GB/T 43562)、分割技术规程(NY/T 1564)、包装标识(NY/T 3383)、冷链管理(DB15/T 3501)等在内的近20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这些文件构成了本规范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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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 明确定义了草原羊:养殖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天然草原上,以放牧为主的羊只。这是本规范的核心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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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源要求:
- 来源: 必须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草原羊。
- 检疫: 入厂前需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按GB 18393进行宰前检疫(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屠宰前必须按《羊屠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
- 停饲停水: 宰前停饲至少12小时,保证充足饮水至宰前3小时停止。
- 驱赶: 按“先入栏先屠宰”原则,避免暴力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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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
- 要求完全按照国家标准《GB/T 43562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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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
- 环境: 屠宰后的羊胴体需在0℃~4℃的清洁环境中冷却。
- 消毒: 冷却库使用前需消毒(空气宜用臭氧3小时,地面墙面用食品级消毒液)。
- 参数: 库温0℃~4℃,相对湿度85%~90%,冷却时间不低于24小时,确保羊后腿中心温度不高于7℃。
- 注意事项: 胴体间距离≥3cm,防止冻结;禁止水洗或喷淋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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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加工:
- 一般要求:
- 车间布局卫生需符合GB 12694和GB 14881。
- 操作环境温度≤12℃。
- 剔骨时产品避免接触不洁容器。
- 加工前对车间环境、人员手部、刀具工器具(≥82℃热水或75%酒精)进行消毒。
- 人员防护按NY/T 3961执行。
- 分割方式: 按NY/T 1564执行。
- 分割程序和要求 (核心详细流程): 明确规定了草原羊肉分割的11道标准工序及具体操作要求:
- 穿脊: 沿腰椎两侧穿透至寰椎。
- 倒脖: 切开并剔出颈椎骨。
- 修尾: 剔出寰椎和颈椎骨。
- 开裆: 切开骨盆联合处,分离后腿与骨盆连接,钩住趾骨孔。
- 剔后腿: 剥离腓骨长肌等,分离股骨头,使后腿骨肉分离,取下带膑骨的眼肉。
- 挖腰脊: 剥离盆腔及腰椎两侧的腹壁肌肉。
- 刮架子: 逐根刮剔肋骨(要求破骨膜但不出骨茬),取下胸壁肌肉(羊扇肉)。
- 剔前腿: 钩住前臂肌腱,剥离臂肌、上臂肌肉及肩胛骨周围肌肉,取下前腿肉扇。
- 劈半: 用锯骨机沿椎骨将胴体分半。
- 修割: 细致修整,包括去除血污、淋巴结(脖根、髂内)、病变组织、硬骨(肋软骨、剑状软骨、月牙骨等)、筋腱头、游离脂肪,控制表面脂肪厚度,保证产品洁净。
- 二次加工:
- 原料检验: 来源于草原羊屠宰产品,质量符合GB 2707。
- 脱包缓化: 去除外包装,在≤4℃下缓化≥30分钟。去除风干部分。
- 加工: 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根据需求进行分割、切片、切条、切丁等再加工。
-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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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识、包装:
- 基本要求: 内包装材料(食品接触用)符合GB 4806.1和GB 4806.7,不外包装材料符合GB/T 6543。材料需无毒无害无污染,专库存放。使用前宜消毒。
- 计量: 器具需定期检定校准,使用前需校准。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标识: 标签标识需符合NY/T 3383和GB 7718(预包装食品)。运输标志符合GB/T 191和GB/T 6388(含温度极限标识)。直接接触肉的标识颜料需安全。
- 包装:
- 冷鲜肉: 保鲜膜/热缩袋消毒后包裹肉品,装袋抽真空。
- 冷冻肉:
- 热收缩膜包装:真空度<5mbar,82℃-85℃热水收缩约1秒。
- 普通真空袋包装:真空度<5mbar。
- 普通塑料袋包装:直接封口。
- 装箱: 速冻好的产品按规格装箱,贴/印合格标识,检验合格后转入冷藏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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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运输:
- 基本要求: 合格产品(带合格证、检疫标识)转运至相应库房。
- 冷鲜肉贮存: 包装后置于0℃~4℃冷却库降温,中心温度达0℃~4℃后出库。建议贮存条件:-2℃~4℃,湿度85%-90%。
- 冷冻肉贮存:
- 冷冻(速冻): 库温≤-28℃(波动±1℃)。产品中心温度≤-15℃方可出库。遵循“先进先出”。
- 冷藏: 库温≤-18℃。按品种规格标识存放,垛间距≥20cm,离墙离地。码放垂直牢固。定期除霜。
- 运输: 必须符合地方标准《DB15/T 3501 畜禽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与加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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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与追溯:
- 记录: 详细记录宰前检验、宰后检验、屠宰、分割、加工等环节信息。记录需真实准确。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纸质/电子记录及时归档/备份,保存期≥2年(法规有更长要求的除外)。
- 追溯: 产品追溯与召回按GB 1269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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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
-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及副产品,必须严格按照GB 12694的要求和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总结要点:
- 地域特色: 核心在于限定使用内蒙古天然草原放牧的羊只。
- 全链条规范: 覆盖从活羊入厂检疫、屠宰、冷却、精细分割(有详细11步标准工序)、二次加工、计量包装、冷链贮存运输到最终追溯和无害化处理的整个流程。
- 食品安全核心: 严格引用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2694, GB 14881, GB 2707等),强调卫生控制、温度控制(冷却、冷冻、冷藏、运输)、消毒措施(环境、人员、器具)和检验检疫。
- 技术要求具体: 分割工序描述极其详尽(穿脊、倒脖、开裆、剔腿等),对冷却、冷冻、包装(如真空度、热缩温度)的参数要求明确量化。
- 可追溯性: 要求建立完善的记录保存体系(至少2年),支持产品追溯和召回。
- 质量保障: 通过规范操作、环境控制、过程监控和最终检验确保草原羊肉的品质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