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375-2013 畜产品实验室检测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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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食品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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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1302/T 375-2013《畜产品实验室检测工作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标准概述
- 标准性质:唐山市地方标准,规范畜产品实验室检测的全流程管理。
- 适用范围:适用于畜产品(如肉类、蛋类、乳类等)实验室的检测工作,涵盖抽样、样品处理、检测、报告出具等环节。
- 引用文件:包括GB 8170(数据修约规则)、GB/T 6682(实验室用水标准)、NY/T 1896(兽药残留质量控制)等。
2. 实验室管理
- 质量控制:依据NY/T 1896执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工作流程:附录A提供了检测流程图,明确从抽样到报告归档的步骤。
3. 检测工作流程
(1)抽样
- 抽样准备:需培训抽样人员,明确抽样方案(样品种类、数量、保存条件等)。
- 代表性要求:样品需满足检测需求,按NY/T 5344.6执行。
- 记录与标识:每批样品需有唯一编号、抽样信息、签字盖章,客户特殊要求需备注。
(2)样品处理
- 接收与检查:
- 检查样品包装、状态、数量(不少于检测用量的3倍),异常情况需记录。
- 登记样品信息(名称、送样单位、日期等),制备盲样并标记状态标签。
- 保存与处置:
- 制定保存程序,特殊样品需特殊保护。
- 监控保存环境,超期样品及时处置。客户要求返还样品时需记录。
(3)检测
- 标准选择:优先采用客户指定或法规标准,定期核查标准有效性。
- 检测实施:
- 检查样品状态,准备试剂、仪器及环境(符合GB/T 6682等要求)。
- 按标准或作业指导书操作,样品需闭口保存,避免污染。
- 原始记录需完整、可追溯,数据修约按GB 8170执行。
- 超标结果需用确证方法复核。
(4)检验报告
- 报告内容:
- 必须包含样品信息、检测项目、方法、结果(法定单位)、结论依据、签字盖章等。
- 注明“结果仅对样品有效”,附实验室联系方式。
- 报告更改:
- 错误需复测后修改,或发布新报告并标注唯一标识,原报告作废。
- 印章管理:检验报告专用章仅限授权签字后使用,由档案管理员保管。
- 存档要求:
- 报告与原始记录一并归档,按年份、类别排序,防潮防蛀。
- 保密性管理,查阅需办理手续。
4. 附录内容
- 附录A:检测工作流程图,展示从抽样到报告发放的完整流程。
- 附录B:
- 列出主要检测项目及方法(如β受体激动剂、抗生素、重金属、微生物等),涵盖猪牛羊组织、生鲜乳、蛋类等。
- 示例方法:
- 兽药残留:农业部公告方法(如1025号公告-18-2008)。
- 重金属:GB/T 5009系列(如铅、汞、砷)。
- 微生物:GB 4789系列(菌落总数、沙门氏菌)。
5. 关键要求
- 全程可追溯:从抽样到报告均需记录,确保数据真实性。
- 质量控制:实验室需定期核查标准、仪器、环境,超标结果需复核。
- 合规性:检测方法必须现行有效,报告需法定计量单位。
6. 适用范围扩展
- 检测对象:肉类(猪牛羊)、禽蛋、生鲜乳及其制品。
- 检测项目:
- 化学性风险:兽药残留(如氯霉素、磺胺类)、重金属(铅、镉)、非法添加物(苏丹红、三聚氰胺)。
- 生物性风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畜产品检测的全过程,强调质量控制与可追溯性,为唐山市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