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6067-2025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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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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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河北省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规范(DB13/T 6067-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总体要求
- 适用对象:适用于河北省内建立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的集贸市场,涵盖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及相关管理活动。
- 核心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原则,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权益,主动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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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制定包括计量人员、器具、投诉处理、诚信承诺等8项制度,形成完整管理体系。
- 明确诚信计量文化建设的培训、宣传及消费者参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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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划分
- 主办者:主体责任方,负责制度建设、经营者管理、计量器具统一配置、投诉处理等,需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 经营者:直接责任方,须合规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正确标注法定单位,配合主办者管理,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计量器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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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要求
- 按商品类型和价格档次配置不同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如高价商品需更高精度),鼓励使用防作弊智能器具。
- 示例:30元/kg以上食品需配备分度值≤2g的电子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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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与维护
- 强制检定器具须备案并定期送检;非强制检定器具由有资质机构校准。
- 建立动态台账,记录器具信息(名称、型号、检定日期等),维修后需重新检定,不合格器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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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复核
- 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经检定的公平秤,数量按经营秤比例配置(如每50台配1台),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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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与单位使用
- 定期巡查器具状态、检定标志、法定单位使用等,记录问题并处理。
- 禁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如“斤”“两”),标签、报表须用“千克”“克”等。
四、计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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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
- 净含量标注及允许短缺量符合JJF 1070标准,如500g包装允许短缺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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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负偏差
- 按商品价格分档设定允许偏差(表2、表3),如:
- ≤6元/kg的蔬菜,1kg内允许-20g偏差;
- 100元/kg以上的干货,500g内仅允许-1g偏差。
- 按商品价格分档设定允许偏差(表2、表3),如:
五、诚信承诺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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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公示
- 市场显著位置公示诚信承诺书,内容涵盖合法使用器具、计量准确、解决纠纷等。
- 实施违法失信红黄牌警示制度,公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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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 设立投诉渠道(电话、意见箱),明确处理流程,记录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附录C),存档备查。
六、持续改进
- 通过内部审核、消费者反馈等识别改进点,优化管理体系,定期评估改进效果,确保计量持续可靠。
七、附录工具
- 台账与记录模板:提供计量器具台账(附录A)、巡查记录表(附录B)、投诉处理记录表(附录C),规范管理流程。
重点提示
- 器具配备与检定:不同商品需匹配对应精度器具,强制检定不可遗漏。
- 公平秤设置:按规模配置,保障消费者复核权益。
- 负偏差控制:严格按价格分档执行偏差标准,避免短斤缺两。
- 诚信公示与投诉响应:透明化承诺,快速处理纠纷,维护市场信誉。
该规范系统化构建了集贸市场计量诚信体系,从硬件配置到管理流程全面覆盖,旨在提升市场公信力,促进公平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