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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 019-2025 遗体保存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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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民政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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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 019—2025

  代替MZ/T 019—2011

  遗体保存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eservation service of remains

  2025 - 07 - 16 发布2025 - 07 - 16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MZ/T 019—2025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服务保障........................................................................... 1

  6 服务流程........................................................................... 2

  7 服务内容与要求..................................................................... 2

  8 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 3

  9 服务评价与改进..................................................................... 4

  附录A(资料性) 遗体保存通知单.......................................................5

  附录B(资料性) 遗体接收登记表.......................................................6

  附录C(资料性) 遗体药剂防腐登记表...................................................7

  参考文献.............................................................................. 8

  MZ/T 019—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MZ/T 019—2011《遗体保存服务》,与MZ/T 019—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b)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第4 章);

  c) 删除了“服务机构资质要求”(见2011 年版第3 章);

  d) 删除了遗体冷冻冷藏设备冷媒使用的要求(见2011 年版4.1);

  e) 更改了遗体防腐整容师的职业要求(见5.1.2,2011 年版5.1、5.2);

  f) 更改了遗体保存设施的要求(见5.2.2,2011 年版4.2);

  g) 增加了传染病遗体存放要求(见5.2.4);

  h) 更改了遗体防腐处置室的要求(见5.2.5,2011 年版4.3);

  i) 增加了服务流程(见第6 章);

  j) 更改了遗体接收环节对遗体进行核对、检查的内容(见7.1.1,2011 年版6.1.1);

  k) 更改“遗体资料”为“遗体信息”(见7.1.2,2011 年版6.1.2);

  l) 更改了遗体消毒及清洗的要求(见7.2.1,2011 年版6.2.1);

  m) 更改了有伤口创面的遗体消毒方式(见7.2.3,2011 年版6.2.3);

  n) 更改了一般遗体保存的流程和要求(见7.3.2,2011 年版6.3.2、6.3.3);

  o) 增加了特殊遗体的保存规范(见7.3.3);

  p) 删除了“礼仪服务质量”“遗体保存质量”“服务信息要求”的内容(见2011 年版7.1、7.2、

  7.4);

  q) 更改了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见第8 章,2011 年版7.3);

  r) 更改了服务评价与改进(见第9 章,2011 年版第8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八宝山

  礼仪有限公司、中国殡葬协会、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市殡葬协会、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增荣、王晓黎、段平如、李全中、黄桂泉、李发均、谢龙生、徐颖、冯丹、

  王李栓、李志坚、叶美贞、邓长宁、黄瑞亮、刘振喜、倪燕生、朱金龙、李玉华、肖成龙、孙文灿、刘

  珺、李明、黄海。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 年首次发布为MZ/T 019—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MZ/T 019—2025

  1

  遗体保存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遗体保存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保障、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与要求、安全卫生与环保

  要求,以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遗体保存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T 23287 殡葬术语

  GB/T 24441—2009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

  GB 27948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50 手消毒剂通用要求

  GB/T 43247—2023 遗体收殓运输卫生技术规范

  MZ/T 048 殡葬服务满意度评价

  MZ/T 103 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MZ/T 137 遗体冷冻柜通用技术条件

  MZ/T 139—2019 遗体防腐操作规程

  MZ/T 145 殡葬服务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GZB 4-10-06-02 遗体防腐整容师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2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遗体保存preservation of remains

  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对遗体进行冷藏、冷冻、药剂防腐等操作,减缓遗体发生自溶、腐败、尸绿、

  尸臭、肿胀、脱水等现象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应具备安全存放遗体的服务场所,避免因保存条件、方法不当引起的遗体丢失或缺损。

  4.2 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遗体保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等。

  4.3 应对《遗体保存通知单》(见附录A)等相关资料进行妥善管理,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应进行

  数字化档案信息管理。

  5 服务保障

  5.1 人员要求

  5.1.1 应根据本单位遗体保存业务量配置相应数量的遗体防腐整容师。

  5.1.2 遗体防腐整容师应做到:

  ——符合殡葬从业人员服务规范要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

  MZ/T 019—2025

  2

  ——坚持诚信服务和行业自律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服务;

  ——服务过程中按规定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保持仪表仪容整洁,遵守服务礼仪规范和用语规范;

  ——符合GB/T 24441—2009 中第8 章和GZB 4-10-06-02 中的规定。

  5.2 服务设施设备要求

  5.2.1 应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遗体存放、遗体防腐和冷藏(冻)设备。

  5.2.2 遗体保存设备应符合MZ/T 137 的有关规定。

  5.2.3 遗体冷藏(冻)防腐保存设备的温度范围为-25 ℃~3 ℃。

  5.2.4 应设置传染病遗体独立存放场所。

  5.2.5 应配备专用的遗体防腐处置室,遗体防腐处置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光滑无空隙,容易擦洗消毒;

  ——面积不应小于20 ㎡;

  ——有遗体处置床(台);

  ——有专用的通风净化设备;

  ——配备单独的药剂存放间;

  ——配备专用的防腐设备及工具柜。

  5.2.6 遗体保存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

  6 服务流程

  遗体保存服务流程见图1。

  图1 遗体保存服务流程图

  7 服务内容与要求

  7.1 遗体接收

  7.1.1 遗体保存工作人员应根据遗体交运方提供的资料对遗体进行核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查看遗体识别卡,查验遗体随身标识与资料是否相符;

  MZ/T 019—2025

  3

  ——根据死亡医学证明初步判断遗体有无传染病,按照GB/T 43247—2023 的要求对遗体进行分类

  和标识;

  ——遗体状况与资料是否相符,如果存在腐变、损伤等不同状况,应在《遗体接收登记表》(见附

  录B)上注明,并由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检查随身遗物,如有贵重遗物应按规定交丧事承办人或遗体交运方;

  ——其他有与资料不符的,由遗体交运方提供相关证据,经接收方核实确认后予以接收。

  7.1.2 及时登记并录入遗体信息。遗体信息应包括逝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死因等内容;必要

  时应包括遗体状态及需要特别备注的其他相关内容。

  7.2 遗体消毒

  7.2.1 按照GB/T 43247—2023 的要求对遗体表面进行消毒及清洗。

  7.2.2 用浸有消毒剂的棉团或纱布塞住遗体口、鼻、喉、肛门以及体表的外切伤口。

  7.2.3 对存在腐变或伤口创面等特殊遗体,应对遗体及创面周围进行全面清理、消毒。

  7.3 遗体保存

  7.3.1 可选择冷藏(冻)或药剂防腐方法进行保存,具体保存时间和方法由丧事承办人与殡仪服务机

  构协商并签订协议后确定。

  7.3.2 一般遗体保存。

  a) 遗体冷藏(冻)保存。

   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能够实现遗体保存目的的,应在确保遗体安全与尊严及场所低温的

  前提下妥善保存。

   利用冷柜保存遗体,应做好冷柜温度控制,每天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冷藏温度设

  置一般保持在-1 ℃~3 ℃。

   长期保存遗体,应采用冷冻方法,冷冻温度设置一般保持在-25 ℃~-10 ℃。

  b) 遗体药剂防腐保存,应按照MZ/T 139—2019 的要求进行操作。

   药剂防腐前应对遗体进行初步的处理,如解除尸僵、消除遗体腹部肿胀等。

   应根据遗体保存时间的不同要求,制定药剂防腐的方案。

   根据遗体的状况,选用动脉、皮下注射或腔体灌注等方法进行防腐。

   遗体药剂防腐后应确保遗体眼闭口合、四肢身躯摆正,仪容仪表安详。

   遗体药剂防腐操作后要填写《遗体药剂防腐登记表》(见附录C)。

  7.3.3 特殊遗体保存。

  a) 因体格等原因属于非标准冷藏条件的遗体,存放特殊冷藏库位(独立大冷藏间)保存,温度

  保持在-5 ℃~-1 ℃。

  b) 腐败遗体存放特殊冷柜(冷库),温度保持在-25 ℃~-10 ℃。

   遗体存放前处理(遗体消毒等)。

   遗体入柜(库)。

   遗体存放区域消毒处理。

   遗体存放位置登记。

  c) 传染病遗体应保存在独立存放场所。

  8 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

  8.1 遗体保存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做好职业防护,应根据GB/T 43247—2023 中6.2 规定的不同类别的

  遗体选用不同防护类别的手套、口罩及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8.2 遗体防腐师卫生防护标准应符合MZ/T 139—2019 中4.4 相关要求穿戴一次性防护服、手套、防护

  帽和鞋套,佩戴口罩和防护镜等防护装备。

  8.3 应针对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制定遗体保存服务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做好人员

  培训。

  8.4 遗体防腐药品和消毒药品应合法、有效,其中手消毒剂应符合GB/T 27950 的要求,空气消毒剂应

  符合GB 27948 的要求。

  MZ/T 019—2025

  4

  8.5 对遗体进行防腐操作后应对殡仪场所及时消毒,遗体防腐处置室及冷柜(冷藏间)等场所消毒应

  按照MZ/T 103 执行,使遗体防腐处置室的空气质量和常用器具的菌类安全限值符合GB 19053 的要求。

  9 服务评价与改进

  9.1 遗体保存服务应按照GB/T 048 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遗体保存服务进行评价。

  9.2 依据检查、回访、评价的结果,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A

  A

  MZ/T 019—2025

  5

  附录A

  (资料性)

  遗体保存通知单

  表A.1给出了《遗体保存通知单》的内容及样式。

  表A.1 遗体保存通知单

  逝者编号: 逝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遗体存入时间: 年月日遗体取出时间: 年月日

  约定存放期限: 天遗体保存方法:

  丧事承办人姓名: 丧事承办人联系方式:

  丧事承办人证件: 丧事承办人通信地址:

  备注

  (遗体状况等)

  经办部门: 经办人: 经办日期:

  MZ/T 019—2025

  6

  附录B

  (资料性)

  遗体接收登记表

  表B.1给出了《遗体接收登记表》的内容及样式。

  表B.1 遗体接收登记表

  逝者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身份证号

  其他它证件

  常住户口地址:

  生前工作单位:

  死亡地点:

  死亡原因: 死亡日期:

  遗体状态: 随身遗物:

  其他情况:

  丧事承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遗体交运人签名: 遗体接收人签名:

  注:本表一式两份,遗体交接双方各持一份。

  MZ/T 019—2025

  7

  附录C

  (资料性)

  遗体药剂防腐登记表

  表C.1给出了《遗体药剂防腐登记表》的内容及样式。

  表C.1 遗体药剂防腐登记表

  序号日期逝者编号逝者姓名原因防腐天数操作人签名备注(遗体状况等)

  MZ/T 019—2025

  8

  参考文献

  [1]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GB/T 19012—2019 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3] JGJ 124—19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4] MZ/T 017—2011 殡葬服务术语

  [5] MZ/T 140—2019 殡仪场所致病菌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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