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HQB 011-2025 化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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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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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好的,以下是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QB 011-2025 《化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 目的
-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 识别危险因素。
- 及时控制并消除事故隐患。
- 落实安全措施。
- 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 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 适用范围
-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具体包括:
- 综合性安全检查
- 专业性安全检查
- 季节性安全检查
- 节假日安全检查
- 日常安全检查
三、 引用依据
- 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包括但不限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强调注日期版本适用性及最新版适用原则)
四、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
- 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
- 生产部机修组: 负责机械、电气等专业性安全检查。
- 办公室: 负责防雷、防汛、防冻等季节性安全检查。
- 各部门 (车间/班组):
- 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安全检查。
- 协助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
- 负责相关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五、 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 任务与要求
- 基本任务:
-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事故隐患。
- 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 监督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 计划性要求:
- 每次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 必须制定并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 检查人员权限:
-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 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 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 按要求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 按时参加检查准备会,服从安排。
- 按分工认真进行分管领域的检查。
- 严格执行制度,认真记录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违章。
- 按要求及时整理检查结果。
- 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隐患再报告制度”: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必须再次报告主管领导。若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处理,责任在主管领导;若检查人员未履行再报告义务,责任在检查人员。
- 按规定及时处理安全检查情况。
-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 检查内容
- 安全管理检查:
- 安全记录、台账填写情况。
- 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
- 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 现场安全检查:
- 对照各专业(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 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 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 安全标识、危害告知、设备设施防护、员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 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 检查形式与频率
- 综合性安全检查:
- 重点: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各专业共同参与。
- 频率:
- 公司级: 每月至少1次。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 车间级: 每月至少2次。由车间主任组织本车间相关人员参加。
- 日常安全检查:
- 岗位操作人员: 履行岗位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 专业技术人员 (工艺、设备、安全等): 根据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深入现场(尤其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 专项安全检查:
- 季节性检查: 根据不同季节特点进行。
- 春季: 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
- 夏季: 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
- 秋季: 防火、防冻保温。
- 冬季: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
- 组织: 由生产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组织。
- 节假日检查:
- 重点: 节前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值班安排、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 组织: 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
- 专业性检查:
- 对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监测仪器、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
- 组织: 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自专业范围内的检查。
- 季节性检查: 根据不同季节特点进行。
六、 隐患治理
- 隐患确认与通知: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需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督促整改。
- 整改要求:
- 各部门必须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回复。
-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 重大隐患项目管理:
- 对于涉及面广、整改时间长、投入大的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制定管理方案进行整改。
- 整改完成后,由生产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 建档与跟踪: 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需登记建档,并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
- 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
- 定义: 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管理中,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
- 程序:
- 公司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认属重特大隐患。
- 制定治理方案(内容需包括:治理期限和目标、措施、责任机构/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估/总结)。
- 生产管理部在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治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 (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治理完毕后,由应急管理局进行验收。
核心要点总结
该制度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多维度、权责明确的化工安全生产检查体系:
- 覆盖全面: 规定了综合、日常、专业(季节/节假日/技术)五大类检查形式。
- 职责清晰: 明确了从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办公室)到部门(车间、班组)、从专职安全人员到专业技术人员、再到一线操作人员的各级检查职责。
- 内容具体: 包含管理层面(制度、记录、培训)和现场层面(工艺、设备、操作、防护、标识、持证)的详细检查项目。
- 流程规范: 强调检查的计划性、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隐患确认、整改通知、跟踪复查、闭环管理。
- 权限与责任并重: 赋予检查人员制止违章和提出整改的权力,同时规定其认真履职(特别是“重大隐患再报告”)的责任。
- 隐患分级治理: 区分一般隐患限期整改、暂不能整改隐患的防范措施与报告、重特大隐患的专项管理方案及政府报备与验收。
- 法律衔接: 明确引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依据,并规定了向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报告和申请验收的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