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清版 GB/T 23604-2024 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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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金属冶金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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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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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7.040.01
CCS H 22
GB/T 23604—2024
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Method of sampling for mechanical properties testing
of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 products
2024⁃09⁃29 发布2025⁃04⁃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代替GB/T 23604—2009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3604—2009《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方法》。与GB/T 23604—
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 章,2009 年版的第1 章);
b)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c) 更改了取样的一般要求(见4.1,2009 年版的第5 章);
d) 更改了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识(见4.3,2009 年版的5.3);
e) 更改了从原产品上取样的要求(见5.1.2,2009 年版的4.1.2);
f) 删除了“试料的状态”(2009 年版的第6 章);
g) 更改了试样的制备要求(见第6 章,2009 年版的第7 章);
h) 更改了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的要求(见附录A,2009 年版的附录A);
i) 增加了型材的取样要求(见A.5);
j) 更改了样坯加工余量选择的要求(见附录B,2009 年版的附录B);
k) 增加了力学性能试样方向的标识(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宝钛集
团有限公司、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宏伟、李超、白焕焕、张江峰、李剑、徐曦荣、曹震、史小云、岳旭、蔡成、
朱宝辉、闵新华、高万峰、张天广、刘鹏、白智辉、张嘉伟、马佳琨、何鹏超、马忠贤、冯军宁、冯永琦、
陈战乾、何书林。
本文件于2009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钛及钛合金棒材、丝材、管材、板材、带材、箔材、饼材、环材、型材等力学性能试验的
取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力学性能试验的取样和试样制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4647 钛及钛合金产品状态代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64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抽样产品 sample product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
注: 试验单元是根据产品标准或订货单的要求,基于产品抽样试验的结果,全部接受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吨数。
3.2
试料 test portion
从抽样产品中切取的用于制备一个或多个试样的足量材料。
3.3
样坯 rough specimen
为了制备试样,经机加工切取的用于制备试样的部分试料。
3.4
试样 test piece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的部分试料或部分样坯。
4 一般要求
4.1 代表性试样
4.1.1 按照附录A 选取的试料、样坯和试样应具有产品代表性。
4.1.2 通常同一批次产品的同一测试项目取两个试样,两个试样应取自不同的抽样产品。不同测试项
目的规定取样位置相同时,可在规定位置的相邻处分别取样。
4.1.3 取样方向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订货单的规定。
1
GB/T 23604—2024
4.2 试料、样坯和试样的切取
警示:在切取试料、样坯和试样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以免发生操作人员受伤的情况。
4.2.1 试料、样坯和试样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合格的抽样产品上取样,试料的尺寸应能保证加工出满
足试验和复验所需的试样。如需对试料矫直,可在热处理之前进行热加工或冷加工,热加工的温度应
低于最终热处理温度。
4.2.2 切取试料、样坯和试样时,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
4.2.3 采用火焰切割法、冷锯切法、冷剪切法、水刀切割法、激光切割法、线切割法取样所留加工余量应
符合附录B 的规定。
4.3 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识
4.3.1 取样时,应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及方向,试样
方向的标识应符合附录C 的规定。在抽样过程中无法避免要将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记去
除时,应在去除标记前做好标记的移植。
4.3.2 对于全自动的在线制样和测试系统,若配置了完备的控制系统,在系统故障发生时应按设定程
序处理,则无需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进行标记。
5 试样类型
5.1 从原产品上取样
5.1.1 从产品的一定部位上切取一定尺寸的样坯,机加工成所需的拉伸、冲击等力学性能试样。
5.1.2 适用于便于切取样坯且对产品本身不构成破坏的产品。
5.2 产品实物直接作为试样
5.2.1 在产品实物上按要求截取规定的一段长度,无需继续加工,直接可以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5.2.2 适用于小规格的棒材、丝材和管材。
5.3 从熔检样上取样
5.3.1 与产品同熔炼炉号的铸锭热加工到某一尺寸后,切取一段试料,再继续热加工到规定尺寸的加
工件,称为熔检样。
5.3.2 熔检样适用于难
CCS H 22
GB/T 23604—2024
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Method of sampling for mechanical properties testing
of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 products
2024⁃09⁃29 发布2025⁃04⁃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代替GB/T 23604—2009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3604—2009《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方法》。与GB/T 23604—
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 章,2009 年版的第1 章);
b)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c) 更改了取样的一般要求(见4.1,2009 年版的第5 章);
d) 更改了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识(见4.3,2009 年版的5.3);
e) 更改了从原产品上取样的要求(见5.1.2,2009 年版的4.1.2);
f) 删除了“试料的状态”(2009 年版的第6 章);
g) 更改了试样的制备要求(见第6 章,2009 年版的第7 章);
h) 更改了钛及钛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的要求(见附录A,2009 年版的附录A);
i) 增加了型材的取样要求(见A.5);
j) 更改了样坯加工余量选择的要求(见附录B,2009 年版的附录B);
k) 增加了力学性能试样方向的标识(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宝钛集
团有限公司、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宏伟、李超、白焕焕、张江峰、李剑、徐曦荣、曹震、史小云、岳旭、蔡成、
朱宝辉、闵新华、高万峰、张天广、刘鹏、白智辉、张嘉伟、马佳琨、何鹏超、马忠贤、冯军宁、冯永琦、
陈战乾、何书林。
本文件于2009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钛及钛合金棒材、丝材、管材、板材、带材、箔材、饼材、环材、型材等力学性能试验的
取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力学性能试验的取样和试样制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4647 钛及钛合金产品状态代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64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抽样产品 sample product
检验、试验时,从试验单元中抽取的部分产品。
注: 试验单元是根据产品标准或订货单的要求,基于产品抽样试验的结果,全部接受或拒收产品的件数或吨数。
3.2
试料 test portion
从抽样产品中切取的用于制备一个或多个试样的足量材料。
3.3
样坯 rough specimen
为了制备试样,经机加工切取的用于制备试样的部分试料。
3.4
试样 test piece
经机加工或未经机加工后,具有合格尺寸且满足试验要求的部分试料或部分样坯。
4 一般要求
4.1 代表性试样
4.1.1 按照附录A 选取的试料、样坯和试样应具有产品代表性。
4.1.2 通常同一批次产品的同一测试项目取两个试样,两个试样应取自不同的抽样产品。不同测试项
目的规定取样位置相同时,可在规定位置的相邻处分别取样。
4.1.3 取样方向应符合产品标准或订货单的规定。
1
GB/T 23604—2024
4.2 试料、样坯和试样的切取
警示:在切取试料、样坯和试样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以免发生操作人员受伤的情况。
4.2.1 试料、样坯和试样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合格的抽样产品上取样,试料的尺寸应能保证加工出满
足试验和复验所需的试样。如需对试料矫直,可在热处理之前进行热加工或冷加工,热加工的温度应
低于最终热处理温度。
4.2.2 切取试料、样坯和试样时,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
4.2.3 采用火焰切割法、冷锯切法、冷剪切法、水刀切割法、激光切割法、线切割法取样所留加工余量应
符合附录B 的规定。
4.3 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识
4.3.1 取样时,应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及方向,试样
方向的标识应符合附录C 的规定。在抽样过程中无法避免要将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的标记去
除时,应在去除标记前做好标记的移植。
4.3.2 对于全自动的在线制样和测试系统,若配置了完备的控制系统,在系统故障发生时应按设定程
序处理,则无需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和试样进行标记。
5 试样类型
5.1 从原产品上取样
5.1.1 从产品的一定部位上切取一定尺寸的样坯,机加工成所需的拉伸、冲击等力学性能试样。
5.1.2 适用于便于切取样坯且对产品本身不构成破坏的产品。
5.2 产品实物直接作为试样
5.2.1 在产品实物上按要求截取规定的一段长度,无需继续加工,直接可以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5.2.2 适用于小规格的棒材、丝材和管材。
5.3 从熔检样上取样
5.3.1 与产品同熔炼炉号的铸锭热加工到某一尺寸后,切取一段试料,再继续热加工到规定尺寸的加
工件,称为熔检样。
5.3.2 熔检样适用于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