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清版 GB/T 1361-2024 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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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钢铁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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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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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73.060.10
CCS D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61—2024
代替GB/T1361—2008
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Generalrulesandregulationsforanalysisofironores
2024-04-25发布2024-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代替GB/T1361—2008《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与GB/T1361—2008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仲裁分析的选择内容(见4.3,2008年版的3.3);
c) 更改了方法精密度的表示方式(见4.7,2008年版的3.7)
d) 更改了试样分析值的确定方法(见4.9,2008年版的3.9);
e) 更改了试样分析时采用有证标准样品分析的描述(见4.10,2008年版的3.10);
f) 增加了警示提醒的内容(见4.11);
g) 更改了配制溶液在分析过程中所用水的规定(见5.1、5.3,2008年版的4.9);
h) 更改了标准系列溶液保存有效期的描述(见5.7,2008年版的4.16);
i) 增加了质量分数的描述(见5.9);
j) 更改了天平与砝码的计量检定的描述(见5.13,2008年版的4.4);
k) 更改了容量器具的选用要求(见5.14,2008年版的4.5);
l) 更改了试料分解对结果影响的描述(见5.17,2008年版的4.3);
m) 更改了空白试样操作的描述(见5.18,2008年版的4.19);
n) 更改了恒重的规定(见5.19,2008年版的4.17);
o) 更改了关于开展分析检测工作中使用仪器的描述(见5.22,2008年版的4.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景涛、田芳、陈自斌、德喜、王晓远、刘瑾、张立红、王甜甜、陈贺海。
本文件于1978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铁矿石、铁精矿和块矿(包括烧结和球团产品)分析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和
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6379.1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
GB/T6379.2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重复
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6730(所有部分) 铁矿石
GB/T6730.1 铁矿石 分析用预干燥试样的制备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322.1 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12805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
GB/T12806 实验室玻璃仪器 单标线容量瓶
GB/T12807 实验室玻璃仪器 分度吸量管
GB/T12808 实验室玻璃仪器 单标线吸量管
GB/T200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4.1 在进行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制定、修订时,应符合GB/T20001.4和国家有关要求编写。
4.2 GB/T6730(所有部分)所规定的化学分析方法标准,可用于仲裁分析、验证其他分析方法以及标
准样品定值分析,也可作为铁矿石的例行分析方法。
4.3 同一元素具有一个以上方法标准时,可根据试样的组成和含量情况选择使用,仲裁分析时应优先
选择经典化学分析方法,或对待测元素干扰小且精密度高的分析方法。
1
GB/T1361—2024
4.4 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中涉及的物质的量、单位和符号按GB3100和GB3101的规定执行。
4.5 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制定或修订时,分析结果的描述应写明表示结果的方法,计算公式及简化公
式、式中符号、代号和系数的含义与单位,以及指出分析结果所要求的小数位数或有效位数。
4.6 数字修约方法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7 精密度按GB/T6379.1和GB/T6379.2规定进行统计处理,每个方法均列出精密度表,方法精密
度可用重复性标准差、实验室内标准差、实验室间标准差、再现性标准差、重复性限、再现性限表示。
4.8 分析样品的制备按GB/T10322.1的规定进行。
4.9 进行试样分析结果接受程序流程按照附录A 的规定进行。
4.10 试样分析时应同时进行有证标准样品的分析,有证标准样品应和待测项目含量相近并与试样同
类型或组分相似。有证标准样品的分析值与其标准值之差应在统计上无显著性差异,当差异显著时,应
和试样一起重新分析。在任何情况下,试样分析值的可接受性应视有证标准样品分析值的可接受性
而定。
4.11 应对本文件中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给予警示提醒。
5 一般规定
5.1 除另有说明外,分析中所用的水应符合GB/T6682的规定。
5.2 标准中所配制的溶液除注明溶剂外,均指水溶液。
5.3 配置溶液所用的水,应保持与分析中所用水的级别、规格一致。
5.4 标准中所载入的液体试剂,除注明外,均指该试剂的市售溶液,并在该试剂名称后注明密度。含结
晶水的固体试剂,应在其名称后写出分子式。
5.5
CCS D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61—2024
代替GB/T1361—2008
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Generalrulesandregulationsforanalysisofironores
2024-04-25发布2024-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代替GB/T1361—2008《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与GB/T1361—2008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仲裁分析的选择内容(见4.3,2008年版的3.3);
c) 更改了方法精密度的表示方式(见4.7,2008年版的3.7)
d) 更改了试样分析值的确定方法(见4.9,2008年版的3.9);
e) 更改了试样分析时采用有证标准样品分析的描述(见4.10,2008年版的3.10);
f) 增加了警示提醒的内容(见4.11);
g) 更改了配制溶液在分析过程中所用水的规定(见5.1、5.3,2008年版的4.9);
h) 更改了标准系列溶液保存有效期的描述(见5.7,2008年版的4.16);
i) 增加了质量分数的描述(见5.9);
j) 更改了天平与砝码的计量检定的描述(见5.13,2008年版的4.4);
k) 更改了容量器具的选用要求(见5.14,2008年版的4.5);
l) 更改了试料分解对结果影响的描述(见5.17,2008年版的4.3);
m) 更改了空白试样操作的描述(见5.18,2008年版的4.19);
n) 更改了恒重的规定(见5.19,2008年版的4.17);
o) 更改了关于开展分析检测工作中使用仪器的描述(见5.22,2008年版的4.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景涛、田芳、陈自斌、德喜、王晓远、刘瑾、张立红、王甜甜、陈贺海。
本文件于1978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矿石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铁矿石、铁精矿和块矿(包括烧结和球团产品)分析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和
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6379.1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
GB/T6379.2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重复
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6730(所有部分) 铁矿石
GB/T6730.1 铁矿石 分析用预干燥试样的制备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322.1 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12805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
GB/T12806 实验室玻璃仪器 单标线容量瓶
GB/T12807 实验室玻璃仪器 分度吸量管
GB/T12808 实验室玻璃仪器 单标线吸量管
GB/T200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4.1 在进行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制定、修订时,应符合GB/T20001.4和国家有关要求编写。
4.2 GB/T6730(所有部分)所规定的化学分析方法标准,可用于仲裁分析、验证其他分析方法以及标
准样品定值分析,也可作为铁矿石的例行分析方法。
4.3 同一元素具有一个以上方法标准时,可根据试样的组成和含量情况选择使用,仲裁分析时应优先
选择经典化学分析方法,或对待测元素干扰小且精密度高的分析方法。
1
GB/T1361—2024
4.4 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中涉及的物质的量、单位和符号按GB3100和GB3101的规定执行。
4.5 铁矿石分析方法标准制定或修订时,分析结果的描述应写明表示结果的方法,计算公式及简化公
式、式中符号、代号和系数的含义与单位,以及指出分析结果所要求的小数位数或有效位数。
4.6 数字修约方法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7 精密度按GB/T6379.1和GB/T6379.2规定进行统计处理,每个方法均列出精密度表,方法精密
度可用重复性标准差、实验室内标准差、实验室间标准差、再现性标准差、重复性限、再现性限表示。
4.8 分析样品的制备按GB/T10322.1的规定进行。
4.9 进行试样分析结果接受程序流程按照附录A 的规定进行。
4.10 试样分析时应同时进行有证标准样品的分析,有证标准样品应和待测项目含量相近并与试样同
类型或组分相似。有证标准样品的分析值与其标准值之差应在统计上无显著性差异,当差异显著时,应
和试样一起重新分析。在任何情况下,试样分析值的可接受性应视有证标准样品分析值的可接受性
而定。
4.11 应对本文件中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给予警示提醒。
5 一般规定
5.1 除另有说明外,分析中所用的水应符合GB/T6682的规定。
5.2 标准中所配制的溶液除注明溶剂外,均指水溶液。
5.3 配置溶液所用的水,应保持与分析中所用水的级别、规格一致。
5.4 标准中所载入的液体试剂,除注明外,均指该试剂的市售溶液,并在该试剂名称后注明密度。含结
晶水的固体试剂,应在其名称后写出分子式。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