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清版 GB/T 44670-2024 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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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03.160
CCS C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670—2024
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
Generalrequirementsforsafetyprotectionoffuneralhomestaff
2024-09-29发布2024-09-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怀祥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中国殡葬协会、新乡市殡
仪馆、苏州康喜医疗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厦门开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曲坤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福田公墓、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厦门民昱控股有限
公司、济南市殡仪馆、重庆泉融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彼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金民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 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李栓、朱文军、金燕芳、王忠洲、王勇伟、孙智勇、杨文静、裴春悦、周卫华、
吕良武、曾丽文、柳中元、马亮亮、李海军、高世峰、陈中政、曾卫鹏、康玉婷、周观平。
Ⅰ
GB/T44670—2024
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功能区的危险源危害与防护规定以及职业危害的
监护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殡仪馆的职工安全防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T19054 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23287 殡葬术语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MZ/T101 火化机烟气净化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Z/T135—2019 遗体收殓运输卫生技术规范
MZ/T142 燃气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232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遗体处置区 divisionforcorpsedisposal
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等处理的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应保护不同人群,控制不同类型的危险源。
4.2 应建立职工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
4.3 殡仪馆各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应符合GB19053的要求,化学危害因素应符合GBZ2.1的相关规
定,物理危害因素应符合GBZ2.2的相关规定。
4.4 应给殡仪馆职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5 应有区分功能的停车场,遗体接运车应停放在专用位置。
4.6 应有污染衣物处置间,对污染衣物采取措施消毒处理。
4.7 应对业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1
GB/T44670—2024
4.8 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卫生防护。
5 功能区的危险源危害与防护规定
5.1 遗体接存区
5.1.1 主要危险源危害
接存区主要危险源危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物理危害:
1) 车辆撞击造成的人体伤害;
2) 冷藏柜的压缩机工作时释放出的高温导致中暑等。
b) 生物危害:
1) 车辆、设备和工具携带的致病菌导致人体感染疾病;
2) 工作场所和遗体滋生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5.1.2 防护规定
5.1.2.1 在遗体接存区的殡仪车停置点应设置警示标志。
5.1.2.2 冷藏柜的压缩装置宜和遗体存放区隔离分开。
5.1.2.3 遗体接运车应配备消毒设备,每次接运遗体后应消毒。
5.1.2.4 遗体接运车内应经常通风。
5.1.2.5 冷藏遗体应分区、分类管理:
a) 长期存放区和临时存放区;
b) 按MZ/T135—2019中Ⅰ类和Ⅱ类存放。
5.1.2.6 遗体存放区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配备降温和空气循环装置。
5.1.2.7 应对遗体接存区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5.1.2.8 接存区域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5.1.2.9 接触到遗体、体液和血液应及时清洁消毒。
5.2 遗体处置区
5.2.1 主要危险源危害
处置区主要危险源危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物理危害:防腐、整容(整形)时操作不当导致的器械创伤等。
b) 化学危害:化学药品的挥发、接触导致的人体伤害等。
c) 生物危害:
1) 设备和工具携带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2) 工作场所和遗体滋生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d) 心理影响:长期接触遗体对心理产生的不利影响。
5.2.2 防护规定
5.2.2.1 遗体的防腐、整容(整形)应编制操作规程,并按规程作业。
5.2.2.2 应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张贴在醒目位置。MSDS内容包括:
a) 材料组成和成分信息;
b) 危害标识;
2
GB/T44670—2024
c) 急救措施。
5.2.2.3 遗体处置区,宜设置以下区域:
a) 准备室,准备室应设在遗体防腐室、遗体整容室入口处;
b) 污水处理区域;
c) 盥洗池和操作台,应阻燃、耐腐蚀、易冲洗;
d) 卫生间、更衣室和淋浴室。
5.2.2.4 遗体处置区应设置场地,配备遗体消毒设备、工具的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设备。
5.2.2.5 遗体处置前,应对遗体处置区的准备室、遗体防腐室、遗体整容室和遗
CCS C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670—2024
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
Generalrequirementsforsafetyprotectionoffuneralhomestaff
2024-09-29发布2024-09-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怀祥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中国殡葬协会、新乡市殡
仪馆、苏州康喜医疗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厦门开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曲坤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福田公墓、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厦门民昱控股有限
公司、济南市殡仪馆、重庆泉融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彼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金民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 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李栓、朱文军、金燕芳、王忠洲、王勇伟、孙智勇、杨文静、裴春悦、周卫华、
吕良武、曾丽文、柳中元、马亮亮、李海军、高世峰、陈中政、曾卫鹏、康玉婷、周观平。
Ⅰ
GB/T44670—2024
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殡仪馆职工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功能区的危险源危害与防护规定以及职业危害的
监护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殡仪馆的职工安全防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T19054 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23287 殡葬术语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MZ/T101 火化机烟气净化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Z/T135—2019 遗体收殓运输卫生技术规范
MZ/T142 燃气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232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遗体处置区 divisionforcorpsedisposal
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等处理的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应保护不同人群,控制不同类型的危险源。
4.2 应建立职工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
4.3 殡仪馆各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应符合GB19053的要求,化学危害因素应符合GBZ2.1的相关规
定,物理危害因素应符合GBZ2.2的相关规定。
4.4 应给殡仪馆职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5 应有区分功能的停车场,遗体接运车应停放在专用位置。
4.6 应有污染衣物处置间,对污染衣物采取措施消毒处理。
4.7 应对业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1
GB/T44670—2024
4.8 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卫生防护。
5 功能区的危险源危害与防护规定
5.1 遗体接存区
5.1.1 主要危险源危害
接存区主要危险源危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物理危害:
1) 车辆撞击造成的人体伤害;
2) 冷藏柜的压缩机工作时释放出的高温导致中暑等。
b) 生物危害:
1) 车辆、设备和工具携带的致病菌导致人体感染疾病;
2) 工作场所和遗体滋生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5.1.2 防护规定
5.1.2.1 在遗体接存区的殡仪车停置点应设置警示标志。
5.1.2.2 冷藏柜的压缩装置宜和遗体存放区隔离分开。
5.1.2.3 遗体接运车应配备消毒设备,每次接运遗体后应消毒。
5.1.2.4 遗体接运车内应经常通风。
5.1.2.5 冷藏遗体应分区、分类管理:
a) 长期存放区和临时存放区;
b) 按MZ/T135—2019中Ⅰ类和Ⅱ类存放。
5.1.2.6 遗体存放区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配备降温和空气循环装置。
5.1.2.7 应对遗体接存区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5.1.2.8 接存区域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5.1.2.9 接触到遗体、体液和血液应及时清洁消毒。
5.2 遗体处置区
5.2.1 主要危险源危害
处置区主要危险源危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物理危害:防腐、整容(整形)时操作不当导致的器械创伤等。
b) 化学危害:化学药品的挥发、接触导致的人体伤害等。
c) 生物危害:
1) 设备和工具携带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2) 工作场所和遗体滋生的致病菌导致的人体感染疾病。
d) 心理影响:长期接触遗体对心理产生的不利影响。
5.2.2 防护规定
5.2.2.1 遗体的防腐、整容(整形)应编制操作规程,并按规程作业。
5.2.2.2 应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张贴在醒目位置。MSDS内容包括:
a) 材料组成和成分信息;
b) 危害标识;
2
GB/T44670—2024
c) 急救措施。
5.2.2.3 遗体处置区,宜设置以下区域:
a) 准备室,准备室应设在遗体防腐室、遗体整容室入口处;
b) 污水处理区域;
c) 盥洗池和操作台,应阻燃、耐腐蚀、易冲洗;
d) 卫生间、更衣室和淋浴室。
5.2.2.4 遗体处置区应设置场地,配备遗体消毒设备、工具的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设备。
5.2.2.5 遗体处置前,应对遗体处置区的准备室、遗体防腐室、遗体整容室和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