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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3265-2025 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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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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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3265—2025《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四川省内核技术利用产生的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处理、包装、运输、贮存及解控管理。
  • ​不适用于​​:核设施运行/退役废物、铀(钍)矿及伴生矿开发废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19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

  • ​GB 11806​​(放射性物质运输)、​​GB 14569.1​​(水泥固化体性能)、​​HJ 1258​​(废物库设计)等。

3. ​​术语与定义​

  • ​废放射源​​:永久密封且不再使用的密封放射源。
  • ​放射性废物​​:放射性核素浓度/比活度超过解控水平的废弃物。
  • 关键术语还包括​​密封源​​、​​废物整备​​、​​屏蔽容器​​、​​废物容器​​等。

4. ​​废放射源分类​

  • ​按射线种类​​:
    • a) 仅α或β射线;b) 其他射线(γ、中子等)。
  • ​按活度等级​​:
    • Ⅰ~Ⅴ类(V类下限为豁免活度)。
  • ​按半衰期​​:
    • 短(≤100天)、中(100天~5年)、长(>5年)。

5. ​​放射性废物分类​

  • ​按半衰期​​:
    • 短(≤100天)、中(100天~5年)、长(>5年)。
  • ​按处理方法​​:
    • 可焚烧、可固化(废液/粉末/湿废物)、可压实、金属废物、特殊处理类(含病原体/易挥发/腐蚀性物质等)。

6. ​​送贮基本要求​

  • ​废放射源​​:
    • 未破损密封源直接送贮;破损源需封装/固化。
    • 单个源活度≤Ⅳ类上限,不明源需核实核素/活度。
  • ​放射性废物​​:
    • 须为固体,游离液体≤1%,禁止含易腐/危险物质。
    • 活度浓度≤低放废物上限,超限需移交专业单位。

7. ​​送贮前整备要求​

  • ​废放射源​​:
    • 破损源按EJ/T 1190封装;非密封液体/粉末源需固化。
  • ​放射性废物​​:
    • 焚烧残渣需水泥固化;易扩散废物(废液/粉末)需减容固化,符合GB 14569.1。
    • 特殊废物处理:植株/尸体需脱水灰化;病原体需灭菌;腐蚀性物质需中和。

8. ​​包装要求​

  • ​容器标准​​:
    • 废源集装容器:符合EJ 1076 YA-II型碳钢箱,表面喷涂黄色电离辐射标志。
    • 废物容器:50L钢桶(EJ 1042),表面黄色,标注编号/标志。
  • ​废物包要求​​:
    • 表面剂量率≤0.1 mSv/h(1米处≤0.01 mSv/h),污染水平α≤0.4 Bq/cm²、β≤4 Bq/cm²。
    • 编号规则:8位(年份4位+流水号4位),标牌采用350g/m²铜版纸(格式见附录A)。

9. ​​运输要求​

  • 符合GB 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10.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接收要求​

  • ​提交资料​​:
    • 废源需填《废源包收贮报告单》(附录B),附辐射安全许可证、源编码卡。
    • 废物需填《废物包收贮报告单》(附录C),附许可证。
  • ​防护措施​​:
    • 作业人员穿戴防护装备,作业后检测污染,车辆货厢污染超限需去污。

11. ​​废物库运行要求​

  • ​贮存管理​​:
    • 废源按射线种类/活度/半衰期分区存放;废物按半衰期/处理方式分区。
  • ​监测要求​​:
    • 每年监测库区γ辐射、气溶胶、土壤、地下水等,数据需符合HJ 61。
  • ​安全与应急​​:
    • 安全防范符合HJ 1258;每年应急培训与演练。
  • ​档案管理​​:
    • 所有运行记录按国家档案标准保存。

12. ​​清洁解控与转移​

  • ​解控条件​​:经衰变后活度浓度≤GB 18871/GB 27742解控水平。
  • ​转移要求​​:贮存期≤5年,到期后移交专业处置单位。

附录内容

  • ​附录A​​:废物(源)包编号、标志和标牌格式(编号8位,标牌含核素/活度/日期等)。
  • ​附录B/C​​:废源包和废物包收贮报告单模板,需填写核素信息、活度、包装参数等。

排除范围与特殊说明

  • 不涵盖核设施、铀矿废物;强调送贮前处理责任(如灭菌、固化等)。
  • 特殊废物(如含病原体)需额外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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