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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8015-2025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 文件大小:288.9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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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DB65/T 8015-2024)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水平而制定的地方标准。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八大方面:


​1. 总则​

  • ​目的​​: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新疆实际制定。
  • ​适用范围​​:全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 ​原则​​:坚持党建引领、依法设置、事权统一、权责清晰、精简高效、协调创新。
  • ​与其他法规关系​​: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 术语与定义​

  • ​执法队伍​​:履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的主体。
  • ​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 ​协管人员​​:辅助执法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
  • ​非现场执法​​:通过监控或信息技术手段取证并实施处罚。
  • ​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统一标准。

​3. 机构建设标准​

  • ​层级设置​​:
    • ​自治区级​​: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考核及跨区域案件查处。
    • ​地(州、市)级​​:设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支队,内设党办、法制、案件处理等机构。
    • ​县(市、区)级​​:设执法大队,内设综合、督查、指挥中心等机构。
    • ​乡镇(街道)派驻中队​​:负责辖区执法工作,名称统一规范。
  • ​职责划分​​:集中行使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及关联行政强制措施。

​4. 基础设施标准​

  • ​办公场所​​:
    • 需为合法永久建筑,交通便利,配备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 案件处理场所需独立设置,安装音视频监控。
    • 功能区划分明确(如装备库、调解室、档案室等)。
  • ​公示要求​​:办事流程、执法信息、服务承诺需公开。

​5. 标志标识标准​

  • ​视觉规范​​:
    • 建筑外立面主色为天空蓝(C0M0Y0K0)和白色(C75M60Y10K0)。
    • 门头设置统一执法徽章标识,案件处理场所及会议室需展示徽章。
    • 执法装备、印刷品、奖状等需使用规范标志。

​6. 行政执法标准​

  • ​人员资格​​: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协管人员需严格招录并逐步缩减。
  • ​执法规范​​:
    • 执法全程录音录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明用语。
    • 推行“首违免罚”“过罚相当”原则,探索非现场执法、律师驻队等创新模式。
  • ​文书与案卷​​:使用统一格式文书,一案一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案卷评查。
  • ​裁量公开​​:制定并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管理权责清单。

​7. 队伍管理标准​

  • ​监督机制​​:建立行政、社会、舆论等多维度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及意见箱。
  • ​考核制度​​:实施周检查、月评比、季通报、年评估的长效考核机制。
  • ​教育培训​​:
    • 年培训不少于80学时,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30天,考试合格率≥90%。
    • 定期开展业务竞赛(县区级每年≥2次)。
  • ​心理健康​​:建立定期心理干预及危机响应机制,有条件者组织专家辅导。

​8. 队伍保障标准​

  • ​装备配置​​:
    • 执法车辆按标准喷涂标识,配备执法记录仪、防护装备等。
    •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音视频监控、档案装订器材等。
  • ​财政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禁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 ​健康与权益​​:
    • 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购买人身意外险。
    • 因公负伤或殉职按国家规定赔偿。

​附则​

  • ​实施日期​​: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 ​解释权​​:由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负责解释。

​意义​​:该标准系统构建了新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制度框架,通过机构设置、执法流程、队伍管理和保障措施的全面规范,推动执法工作向法治化、专业化、人性化方向发展,助力城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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