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08/T 118-2025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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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160 CCS P53
榆林市地方标准
DB6108/T 118—2025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2025 - 06 - 24 发布
2025 - 07 - 24 实施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108/T 118—2025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道路等级 ............................................................................. 2 6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 2 7 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评估 ................................................................. 4 8 改进 ................................................................................. 5 附 录 A(规范性)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 ...........................................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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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榆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支队、榆林市榆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榆林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榆林科创新城公用事业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树武、黄波、高飞、高永平、李飞、方珺、赵小军、李海艳、马向丽、石占 文、陈鼎今、冯仲银、高永波、张文昌、徐浩、郝忠喜、惠智、韩振兴。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由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解释。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电话:0912-8193561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湖滨南路1号 邮编: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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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DB6108/T 118—202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总体要求、道路等级、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评 估及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心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0653 防护服装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CJJ/T 126-202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CJJ/T 126-2022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公共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共道路包括车行道、人 行道、街巷、桥梁、隧道、广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 [来源:CJJ/T 126-2022,2.0.1] 3.2 道路清扫作业 road sweeping operation 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人工清扫作业和机械化清扫作业。 [来源:CJJ/T 126-2022,2.0.3] 3.3 道路保洁作业 road cleaning operation 道路清扫作业之后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包括人工保洁作业和机械化保洁作业。 [来源:CJJ/T 126-2022,2.0.4] 3.4 机械扫路 mechanical sweeping 使用扫路车清扫并收集道路污染物的作业方式,扫路车包括纯扫式扫路车、纯吸式扫路车、吸扫式 扫路车。 [来源:CJJ/T 126-20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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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机械洗扫 mechanical washing 使用洗扫车冲洗并收集道路污染物的作业方式。 [来源:CJJ/T 126-2022,2.0.9]
3.6 机械清洗 mechanical scouring 使用清洗车、洒水车或其他车辆、设备,采用较高水压的水流冲洗道路,将污染物冲刷到易于清除
的位置的作业方式。 [来源:CJJ/T 126-2022,2.0.10]
3.7 机械洒水和喷雾mechanical sprinkling 使用洒水车或其他车辆、设备,采用低压洒水或喷雾的方式降低道路扬尘及防暑降温的作业方式。 [来源:CJJ/T 126-2022,2.0.11]
4 总体要求
4.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达到所属区域等级质量要求。 4.2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卫生,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市民及交通的影 响。
a) 作业时应配有安全警示灯具、标志设备; b) 作业过程中应无明显扬尘; c) 作业过程中收集、运输的垃圾不应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 d) 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 4.3 工作人员应: a) 定期参加技能操作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b) 统一着装,保持衣帽整齐,标明所属单位并佩戴工号牌; c) 规范穿着警示服并配备保证作业安全的工具,警示服制式符合 GB 20653 要求; d) 作业前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作业工具、设备的整洁、安全、有效。 4.4 应制定道路环境清扫保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执行。
5 道路等级
应按照 CJJ/T 126-2022 表 3.0.1 的要求进行道路等级划分。
6 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6.1 一般作业要求 6.1.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6.1.2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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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各清扫保洁等级的城市道路应按照相应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也可按照更高等级作业要求进行 作业;
b) 有条件的地区应在三级道路进行机械清洗或机械洗扫作业,替代人工清扫作业; c) 有条件的地区应在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进行机械化作业; d) 重点地区、主要道路、繁华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作业时间及作业频次; e) 餐饮饭店、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地点周边的易污染道路应增加作业频次; f) 因历史文化保护需要,采用适当方式进行清扫保洁作业。 6.1.3 当遇到特殊气象条件及空气污染天气时,应按照如下要求作业: a) 当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在雨后
开展 1 次机械洗扫作业; b) 当遇五级(含)以上强风天气时,可暂停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作业; c) 当遇降雪天气时,应按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进行作业; d) 当遇空气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照政府应急预案规定,增加相应的作业频次; e) 结冰期可使用纯吸式扫路车、扫路机开展机械扫路作业,替代机械洗扫作业。 6.1.4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用水应符合如下要求: a)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宜优先使用再生水; b) 冬季进行机械洗扫作业应使用防冻的喷洒液,其配制浓度应根据其冰点和路面温度确定; c) 防冻的喷洒液应无污染,对路面、道路设施及车辆应无明显损害并具有防滑性。 6.1.5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产生的垃圾及污水应按照如下要求处理: a)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收集的垃圾应集中处理,不应扫入绿地和雨水箅子; b)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回收的污水宜集中处理,不应排入雨水管线; c) 开展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机械清洗作业后,应及时清理被冲刷到机动车道的污染物。 6.1.6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设备应: a) 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安全作业; b) 作业过程中如需临时停放,不应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 c) 定期进行维修养护,达到环保和使用要求。 6.1.7 抑尘剂、防冻剂、除雪剂等应根据产品性能合理使用。 6.1.8 道路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一般每日昼间≥1 次。 不应替代或影响正常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6.2 人工作业
6.2.1 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应在每日 6:30 前完成首次清扫作业,并在每日 6:30 到 21:00 期间 巡回保洁: b) 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应在每日 7:30 前完成首次清扫作业,并在每日 7:30 到 21:00 期间巡回保洁。
6.2.2 道路清扫保洁: a) 应全面、彻底、干净,无遗漏; b) 应采取压尘措施; c) 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进入收集容器; d) 不应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路边绿地等或露天堆放。
6.2.3 雨天清扫保洁时应及时清理排水口沟槽,保持沟槽干净,清除路边积水。 6.2.4 清扫保洁隔离带时,不应损坏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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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清扫保洁作业时: a) 应注意避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b) 不应焚烧垃圾、树叶等; c) 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导,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相 关管理部门。
6.3 机械化作业
6.3.1 机械化作业的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a) 一级、二级道路清扫在每日 7:00 前完成首次作业; b) 一级、二级道路在每日 7:00 至 21:00 进行保洁作业。
6.3.2 机械化作业时,作业设备车速应满足以下要求,并根据路面清洁程度在车速区间内合理调整: a) 用于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作业速度≤8km/h; b) 用于道路保洁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作业速度≤15km/h; c) 机械洒水及喷雾作业速度≤20km/h。
6.3.3 出车前应做好车辆的例行检查,确保车辆设备安全、整洁、有效,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洗和保养。 6.3.4 机械化作业时应做到:
a) 开警示灯; b) 打开喷水装置,控制扬尘; c) 控制好水压,保持全路面湿润; d) 凌晨、午休时间、夜间不使用警示音乐; e) 避开所在区域公安部门规定的高峰时段。
6.4 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
6.4.1 作业时间应与本文件 6.2.1 要求一致。 6.4.2 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a) 一级道路附属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巡回保洁时间≤15 min; b) 二级道路附属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巡回保洁时间≤30 min; c)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周清洗≥1 次。 6.4.3 具体要求如下: a) 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 b) 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
6.5 附属设施
6.5.1 垃圾收集容器等道路附属设施: a)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清洗 1 次; b) 废弃物不超过容积的 2/3,及时清掏,做到日产日清; c) 作业后应将箱体周边地面清扫干净。
6.5.2 其他道路附属设施: a)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月清洗 1 次; b) 雨雪大风天气后及时清洗。
7 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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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感官评估 感官评估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感官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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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分类 人工作业 机械化作业
项目
道路
垃圾收 集容器 地下通道 过街天桥 其他道路 附属设施
机械清洗
机械洗扫
评估内容 车行道、人行道、道沿石、墙基、树穴、隔离带、绿化带、雨污口等整体感观应清洁,不应
有积存垃圾、积水和污物。 外观应完好整洁呈本色,不应有污渍、异味,箱体门关闭、箱体周围应整洁。
不应满冒、不应有外挂废弃物。 地下通道内外立面、通道口应整体干净,呈本色,台阶和地面应洁净,顶面不应有积尘。
桥体外观应干净整洁,护栏应呈本色,地面和台阶应干净,不应有污渍和积水。
外观应干净整洁,呈本色。
路面不应有砖头、瓦砾等废弃物。 道路边线、路牙、出入口、隔离带等处不应有废弃物。 路面应呈本色,不应有浮土、泥沙、污物、积水、废弃物,标线应清晰。
7.2 定量评估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应达到表 2 的要求。
表 2 定量评估内容
道路等级
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
一级
1.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等每 100m2≤4 个(处)。 2.砖头、石块等杂物每 100m2 ≤2个(处)。
二级
1.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等每 100m2≤6 个(处)。 2.砖头、石块等杂物每 100m2 ≤4个(处)。
三级
1.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等每 100m2≤10 个(处)。 2.砖头、石块等杂物每 100m2 ≤6个(处)。
注:表中值均为满分要求。
8 改进
8.1 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记录不合格项。 8.2 应针对不合格项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检查整改结果,并持续监督。
废弃物滞留时间 ≤15min ≤20min ≤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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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
A.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见表 A.1。 表 A.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
作业内容及频次
道 道路清扫作业 路
道路保洁作业
等
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及人
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级
行道
机械洒水
机械 人工 机械 洗扫 清扫 洗扫
机械扫路
人工保洁
垃圾收集容器等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一 31 日每日≥1 次,夏防 每日≥ 每日≥ 每 3 日 每日巡回作业, 每日巡回作业,巡
级 期每日≥3 次,零度以 2 次
2 次 ≥1 次 巡回时间≥4.5h
回时间≥16h
下天气停止洒水作业
每日≥2 次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二 31 日每日≥1 次,夏防 每日≥ 每日≥ 每周 每日巡回作业, 每日巡回作业,巡
级 期每日≥2 次,零度以 1 次
1 次 ≥1 次 巡回时间≥4.5h
回时间≥16h
下天气停止洒水作业
每日≥2 次
三 -
级
每日≥
-
-
1次
每日巡回作业,巡
-
每日≥1 次
回时间≥14h
注:机械洒水应覆盖全部机动车道,机械洗扫可只在最外侧和最内侧机动车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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