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387-2025 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服务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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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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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云南省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服务评价规范(DB53/T 1387-2025)详细总结
一、标准概述
《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服务评价规范》(DB53/T 1387-2025)是云南省地方标准,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云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服务评价的原则、条件、体系、内容、方法及组织实施等,适用于植保无人飞机服务机构开展植保作业服务的评价工作。
二、标准框架与主要内容
1. 评价原则
标准确立了三大评价原则:
- 科学性:评价内容、指标体系设置合理、可操作性强
- 客观性:评价方法和过程公正、规范,不带偏见
- 有效性:评价方案合理,指标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
2. 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植保无人飞机服务机构开展农业植保作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和经济状况良好
- 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 操控员应取得相应执照或操作证书
-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 近半年开展无人飞机植保服务3次及以上
3. 评价内容与等级
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条件、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三大方面,具体通过评价表(附录A)进行详细评分。
评价等级分为:
-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 良好:75分至90分(含75分)
- 合格:60分至75分(含60分)
- 不合格:60分以下
4. 评价机构要求
评价应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开展,评价机构应: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业服务团队
- 与评价对象无利益关系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 评价方法
采用三种主要评价方法:
- 主观赋值法:现场查验、检查,审核证明材料
- 统计数据法:统计雾滴密度分布,调查满意度
- 证据判断法:审核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6. 评价组织实施
评价流程包括申请、初审、评价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评价报告五个主要环节。

7. 评价结果运用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撤销等级评价结果
- 评价结果可作为选择服务机构的重要参考
- 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服务质量
三、评价指标体系(附录A)
评价表包含100分的评分体系,分为三大一级指标:
1. 服务条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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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及人员(7分):
- 法人资格和备案(否决项)
- 运营合格证和防治资质证(否决项)
- 安全生产规范等制度(4分)
- 操控员资质(否决项)
- 人身意外险(2分)
- 服务行为规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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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无人飞机(8分):
- 技术要求(6分):符合GB/T43071等
- 登记及保险要求(2分):实名制登记(否决项)、第三者责任险(2分)
2. 服务过程(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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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准备(25分):
- 服务合同(2分)
- 应急预案(2分)
- 勘察作业条件(2分)
- 制定作业方案(10分)
- 无人飞机作业前检查(5分)
- 农药准备(2分)
- 安全警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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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节(20分):
- 操作员要求(2分)
- 作业环境(6分,含否决项)
- 剩余药液处理(2分)
- 服务后续(10分):作业日志(8分)、服务档案(2分)
3. 服务质量(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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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质量(20分):
- 雾滴密度(20分):使用水敏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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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及改进(20分):
- 满意度调查(10分)
- 投诉处理(5分)
- 服务改进(5分)
四、标准特点
- 全面性:覆盖了从服务机构资质到作业质量的各个环节
- 可操作性:通过详细的评分表使评价工作具体化
- 安全性:设置了多项否决项,确保基本安全要求
- 动态管理:强调评价结果的运用和持续改进
- 多方参与:评价过程涉及第三方机构、专家和服务对象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云南省植保无人飞机作业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