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3/T 58-2025 农业社会化服务 种植技术推广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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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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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DB5323/T 58-2025 农业社会化服务种植技术推广服务规范》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范围
适用于种植技术推广服务,涵盖推广内容、主体、客体、原则、流程及评估要求。
二、推广内容(4类核心)
- 生产技术
- 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养殖技术
- 植物病虫害防治
-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 设施技术
- 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
- 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气象与信息技术
- 资源管理
- 农业防灾减灾、资源与生态保护
- 其他技术
- 未列明的适用农业技术
三、推广主体(5.1-5.2)
- 公益性组织/个人
- 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非公益性组织/个人
- 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四、推广客体(6)
从事种植业的生产经营者(农户、农场主等)。
五、总体要求(7)
- 原则:可持续发展、尊重意愿、技术安全(需试验示范)、产学研结合、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 禁止行为:强制推广、公益机构收费(7.7)。
六、试验服务(8)
- 流程:多点区域试验 → 区组试验成功 → 生产试验。
- 量化要求:
- 草本作物小区面积 ≥13.33 m²
- 小型灌木每小区 ≥9株,乔木类 ≥6株
- 品比试验需 3次重复
七、示范服务(9)
- 准入:生产试验优良的品种/技术/装备。
- 要求:
- 选址具代表性
- 示范规模 ≥3.333公顷(约50亩)
- 测产单点实测面积 ≥667 m²(约1亩)
八、推广服务(10)
- 主体资质:
- 推广人员需相关专业学历或通过县级考核(10.2)
- 培训者需专业素质与经验(10.3)
- 禁止行为:
- 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农药、无证肥料、“三无”产品(10.6)
- 公益机构强制推广或收费(10.7)
- 非公益机构要求:按需提供服务(10.8),需取得:
- 种子/种苗经营证照、检疫合格证(10.9a-b)
- 农药经营许可证(10.9c)
九、成效评估与改进(11)
- 公益性主体:
- 内部评估 → 效益显著者可申请第三方/上级认定(11.1.2-3)
- 成果显著者由主管部门奖励(11.1.4)
- 严禁材料造假(11.1.5)
- 非公益性主体:
- 推广效果由双方认可或政府/专业机构评估(11.2)
十、其他关键信息
- 替代关系:代替DB5323/T 58-2016标准。
- 归口单位: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 起草单位:楚雄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云南农业大学等15家机构。
总结特点:
- 强规范性:量化试验示范规模(如13.33m²、3.333公顷),明确资质要求。
- 分类管理:区分公益/非公益主体职责,禁止公益机构收费。
- 全流程管控:覆盖“试验→示范→推广→评估”各环节。
- 安全底线:严禁推广未审定农药、无证产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