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358.5-2025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 第5部分: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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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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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核心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适用范围:适用于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涵盖日常维修、大中修及技术规范。
- 基本原则:
- 统筹兼顾:根据建筑年限、损坏程度、预算等合理安排维修。
- 资源节约:禁止豪华装修,历史建筑需符合保护规定。
- 安全优先:消除隐患,恢复功能,降低能耗。
- 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检查鉴定、立项、实施、验收流程。
二、职责分工
| 部门/单位 | 主要职责 |
|---|---|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制定标准、组织评估论证、审核项目、编制计划、监督实施。 |
| 财政部门 | 预算安排、资金监管、绩效管理。 |
| 住建部门 | 办理初步设计批复、监督管理。 |
| 使用单位 | 日常检查与维修、申报大中修项目、组织施工、档案管理、经费执行与自评。 |
三、管理流程
-
检查鉴定
- 日常检查:
- 频率:每年至少1次(前三年每年雨季前检查)。
- 内容:结构倾斜、渗漏、设备运行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日常维修。
- 综合检查:
- 频率:每5年1次,特殊情况(如灾害后)立即检查。
- 内容:委托专业机构全面评估,形成鉴定报告。
- 日常检查:
-
维修分类
- 日常维修:轻微损伤修复(如裂缝封闭、部件更换)。
- 大中修:
- 专项维修:针对单一系统(如电气、给排水)。
- 综合维修:多系统联动维修。
- 申请条件:
- 中修:局部影响使用功能(如管道锈蚀30%以下)。
- 大修:系统严重损坏(如管道崩裂、结构安全隐患)。
-
大中修实施流程
- 申报:使用单位提交项目名称、规模、影像资料等。
- 立项:机关事务部门组织论证,审核必要性、标准,纳入项目库。
- 实施:严格按批复内容施工,专款专用。
- 验收:竣工后组织验收,进行绩效自评。
- 档案管理:保存维修方案、批复文件、验收报告等,同步备案。
四、技术要求(分系统)
1. 承重系统
- 检查内容:地基沉降、墙体裂缝、混凝土碳化、钢结构锈蚀等。
- 维修标准:
- 日常维修:裂缝封闭、钢件防锈处理。
- 大中修:结构加固(如地基注浆、梁柱外包钢)。
- 验收依据:GB 5029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2. 装饰装修系统
- 预期使用年限:
- 抹灰/门窗:12年;吊顶/涂饰:6年;实木地板:6年。
- 维修条件:
- 空鼓/脱落面积≥20%或超使用年限需大修。
3. 给排水系统
- 检查内容:管道渗漏、水压不足、水质卫生。
- 维修措施:
- 中修:局部更换管道、清通堵塞。
- 大修:全系统更新,采用节水设备(如CJ/T 164节水器具)。
4. 电气系统
- 安全检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配电柜温升。
- 节能改造:优先选用高效LED照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5. 电梯系统
- 检查重点:平层精度、紧急报警装置、曳引能力。
- 大修条件:使用≥9年且性能不达标,或年检存在安全隐患。
6.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
- 改造要求:屋面太阳能热水系统按GB 50364设计,地源热泵符合GB 50366。
五、监督与档案
- 监督检查:机关事务部门联合住建部门抽查,处理违规问题。
- 档案要求:
- 内容:维修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文件、绩效报告。
- 形式:纸质+电子档案,长期保存并备案。
六、特殊条款
- 应急维修:因灾害导致的紧急维修可简化流程,事后补办手续。
- 历史建筑:维修需符合《古建筑木结构维护技术规范》(GB 50165)。
附:引用标准清单(部分)
- 结构安全:GB 5002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 给排水: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电气: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节能: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通过以上规范,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实现了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安全、节能与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