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156-2025 地理标志产品 鹤峰葛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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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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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地理标志产品 鹤峰葛仙米》(DB42/T 1156—2025)的核心内容总结:
一、范围
规定了湖北省鹤峰县地理标志产品“鹤峰葛仙米”的保护范围、质量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贮运等,适用于原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41号公告批准保护的产品。
二、主要修订内容(相比2016版)
- 结构调整
- 调整章节顺序(如“术语定义”与“保护范围”顺序调换)。
- 新增“种源”“标准实施及评价”章节。
- 技术更新
- 定义细化:明确葛仙米为“拟球状念珠藻”(Nostoc sphaeroides),形态为墨绿色球状/拟球状。
- 田间管理:
- 新增水稻共生期“晒田”要求(插秧后10天开始,每次4–5天,全程≥3次)。
- 采收期水深保持10–12cm。
- 加工流程:规范“去杂→干燥→漂洗→二次干燥→风选→分筛→包装”流程,禁用化学添加剂。
- 理化指标:
指标 要求 水分 ≤18% 灰分 ≤10% 蛋白质 ≥25% - 安全要求: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分别引用GB 2762、GB 2763。
- 检验规则
- 型式检验频次明确为“每年至少1次”。
- 删除复检条款,强化出厂检验(感官、水分、净含量、蛋白质)和型式检验(全项目)。
- 标识与管理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需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授权使用。
- 新增“标准实施及评价”机制(见第9章),要求建立执行小组、监测生产数据、定期评估效果。
三、核心要求
- 保护范围
- 仅限鹤峰县5个乡镇:铁炉白族乡、走马镇、五里乡、太平乡、容美镇(见附录A图示)。
- 生长环境
- 海拔700–1300m,黄壤土/黄棕壤(pH 5.5–6.5,有机质3.0–5.0%)。
- 生产管理
- 种源:产地内自然繁殖的原种。
- 施肥:每667m²施腐熟有机肥2000–3000kg。
- 采收:每年3–5月,人工竹制工具捞取粒径>3mm的成熟鲜品。
- 加工贮运
- 加工用水需符合GB 5749,场地卫生符合GB 14881。
- 运输避光防潮,贮存于清洁干燥仓库。
- 标签标识
- 预包装标签符合GB 7718、GB 28050,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需授权。
四、附录说明
- 附录A(规范性):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地图(着色区域)。
- 附录B(资料性):标准实施反馈表,用于收集适用性、协调性及修改建议。
五、实施意义
通过规范种源、产地、生产流程及质量指标,保障鹤峰葛仙米的独特品质(墨绿色球状体、清香味、高蛋白),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推动产业标准化发展。
此标准于2025年实施,替代DB42/T 1156—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