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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15/T 91-2024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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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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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运行规范总结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涵盖硬件设施、服务流程、人员管理、监督评价等全环节,旨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二、核心术语

  1. ​综合窗口​​:整合多部门事项的综合服务单元,分为两类:
    • ​无差别综合窗口​​:不分行业部门,统一受理、审批、出件。
    • ​分领域综合窗口​​:按专业领域(如社会事务、民生事务、农村经济)分类受理。
  2. ​特殊窗口设置​​:鼓励增设帮办代办、“办不成事”反映、“跨域通办”窗口,解决疑难问题与异地办事需求。

三、综合窗口建设要求

  1. ​服务区设置​

    • ​数量与布局​​:根据人口、事项数、办件量动态调整窗口数量。
    • ​标准化设计​​:
      • 台面尺寸:高度80cm、宽度65cm,统一标识(中英文/图文)。
      • 公示内容: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职责。
      • 秩序管理:设置“一米线”引导排队。
  2. ​设施设备​

    • ​硬件​​:标配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器,配备资料柜、保险柜等。
    • ​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服务平台(皖政通、“全省通办”系统)、电子政务外网/专网,部署视频监控与报警装置。
  3. ​人员配置​

    • ​资质要求​​:熟悉业务流程、政策法规,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岗前培训。
    • ​管理制度​​:
      • AB岗制度:确保服务不间断,离岗需履行告知手续(15分钟内翻牌提示)。
      • 培训机制:年培训≥90学时/12天,涵盖政策法规、系统操作、服务礼仪。
      • 考核晋升: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
    • ​仪容规范​​:着装整洁,使用普通话,禁止与群众冲突。

四、运行管理机制

  1. ​事项管理​

    • ​进驻原则​​:依申请事项“应进必进”,特殊事项需上级审批。
    • ​标准化要求​​:
      • 动态维护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含法定时限、材料清单、流程图)。
      • 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网、自助终端)信息一致。
  2. ​业务运行流程​

    • ​咨询引导​​:主动询问需求,优先服务特殊群体,发放一次性告知单。
    • ​受理审核​​:
      • 材料初审:当场补正或受理,录入业务系统。
      • 分类办理:即办件当场办结;复杂件推送并联审批,明确时限。
    • ​统一出件​​:支持现场签收、邮寄、电子送达,留存邮寄凭证。
    • ​服务评价​​:通过评价器、短信等渠道收集“好差评”,差评24小时内核实整改。
  3. ​服务制度​

    • ​首问负责制​​:首接人员全程跟踪,不得推诿。
    • ​一次性告知制​​:书面告知材料缺失或联办要求。
    • ​限时办结制​​: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出具受理通知书,超期需说明理由。
    • ​离岗告知制​​:离岗需B岗到岗,短暂离岗需翻牌提示。

五、监督与改进

  1. ​监督检查​​:通过日常巡查、视频抽查监督服务规范,违规行为通报处理。
  2. ​评价机制​​:
    • 差评处理:核实后整改反馈,误评/恶意差评不予采纳。
    • 考核奖惩:结果作为评优、绩效依据,定期优化流程与培训。
  3. ​持续改进​​:分析评价数据,制定提升方案,组织业务交流与专家指导。

六、关键数据与细节

  • ​培训时长​​:年累计≥90学时或12天。
  • ​硬件参数​​:台面高度80cm、评价器配置、监控全覆盖。
  • ​差评响应​​:24小时内核实,整改后反馈。
  • ​AB岗要求​​:离岗需书面交接,确保服务连续性。

​总结​​:该规范系统构建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标准化框架,从硬件建设到服务流程、人员管理及监督改进均提出精细化要求,旨在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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