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5090.2-2025 医院医患沟通规范 第2部分: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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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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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江苏省地方标准《医院医患沟通规范第2部分:门诊》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目的
- 适用范围: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服务,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 核心目的:通过规范医患沟通,建立互信关系,提升诊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核心术语定义
- 医患沟通:以疾病诊疗为核心,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的人际交流活动。
- 特殊检查/治疗:存在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临床试验性或经济负担较重的诊疗项目。
- 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医疗卫生人员。
三、基本要求
- 沟通原则:平等、尊重、诚信、合作。
- 医院责任:
- 建立沟通机制,保护患者隐私、肖像、个人信息。
- 开展医学人文教育,营造良好沟通环境。
- 医务人员义务:
- 遵守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使用通俗语言,主动沟通并鼓励患者参与决策。
- 患者义务:
- 配合诊疗安排,如实陈述病史,尊重医务人员执业权利,维护医疗廉洁。
四、沟通主体
- 基本主体:医务人员与患者。
- 特殊情况:
- 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沟通。
- 不宜告知患者时:与近亲属沟通(患者明确反对除外)。
- 患者有委托代理人时,优先与代理人沟通。
五、沟通形式
- 主要形式:
- 面对面沟通,辅以图像、视听资料、模型等。
- 书面形式:手术、特殊检查/治疗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 特殊情况:可采取电话、视频、短信等即时通信方式。
六、门诊各环节沟通内容
- 导诊:
- 问候患者,合理分诊,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辅助服务。
- 挂号/退号/加号:
- 实名制挂号,说明退号流程及加号政策。
- 候诊:
- 引导急症患者优先就诊,解答患者疑问。
- 初诊:
- 核对患者信息,询问病史及需求。
- 转诊说明:非本科室/医院诊疗范围时及时告知。
- 高值耗材/自费项目需书面同意。
- 检查:
- 告知检查目的、流程、风险及报告获取方式,特殊检查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 用药:
- 说明药品名称、用法、禁忌症,指导合理用药,提供书面用药指导(有条件时)。
- 手术:
- 术前告知手术方案、风险、替代方案及费用,签署知情同意书。
- 麻醉前告知风险及并发症。
- 术后告知注意事项及病理报告获取方式。
- 复诊:
- 确认病情变化,说明后续治疗方案及复诊安排。
- 诊断证明:
- 亲自诊查后按规定开具。
- 办理入院:
- 说明住院目的、检查项目、预估费用及医保政策。
七、沟通用语规范
- 示范用语(附录A):
- 使用开放式提问(如“您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体现尊重与耐心。
- 关键句示例:“我理解您的担心”“您看这样行吗?”
- 忌用语:
- 避免指责性语言(如“你怎么连自己的病都讲不清!”)或推诿责任(如“你自己负责!”)。
八、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民法典》《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
- 配套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九、实施意义
- 通过标准化沟通流程,减少医患矛盾,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患者满意度。
- 强化医务人员人文素养,保障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促进医患合作。
总结:该标准从制度、流程、语言等多维度规范门诊医患沟通,强调法律合规与人文关怀并重,旨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