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795-202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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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其他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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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1.0.1 为贯彻国家抗震法规,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机电工程经抗震设防后,减
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确保工程质量,利于维护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至9 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机电工程抗
震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管理。
1.0.3 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及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并应与建设
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1.0.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辽宁省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确保工程质量,利于维护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至9 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机电工程抗
震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管理。
1.0.3 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及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并应与建设
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1.0.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
辽宁省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