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4202-2025 羊包虫病(棘球蚴病)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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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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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4202—2025
羊包虫病(棘球蚴病)防治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sheep hydatidosis (echinococcosis)
2025-09-30发布
2025-10-3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4202—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呼伦贝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动物检疫技术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扎兰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秀英、斯日古楞、武娅楠、贾皓、王晓勇、刘占喜、于富丽、张雪玲、刘宝柱、郭宇、阿荣、萨茹拉、刘桂林、金莲、韩健健、武翠香、范琳琳、卢春芳、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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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包虫病(棘球蚴)防治技术 羊包虫病(棘球蚴)防治技术 羊包虫病(棘球蚴)防治技术 羊包虫病(棘球蚴)防治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羊包虫病的诊断、预防控制、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羊包虫病(棘球蚴病)防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466 动物棘球蚴病诊断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包虫病 hydatidosis
学名棘球蚴病(echinococosis),是由棘球绦虫属(Echinococcus)的中绦期幼虫---棘球蚴(hydatid)(又称为包虫)寄生在牛羊等动物和人体脏器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
羊包虫病 sheep hydatidosis
由棘球属绦虫(如细粒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羊的内脏器官(如肝脏、肺脏)或中枢神经系统(如脑、脊髓)引起的一种羊寄生虫病。
寄生虫生活史 life cycle of Parasites
寄生虫从卵或幼虫开始,经过一系列发育阶段,最终发育为成虫并繁殖后代的过程。寄生虫的生活史通常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多个宿主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本文所指包虫(棘球蚴)生活史见附录A)
4 诊断
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按照NY/T 1466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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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防控制 防控总原则
重点流行地区1)以犬驱虫、羊免疫为主要防控措施,非重点流行地区2)则以犬驱虫为主要防控措施。 犬的管理
5.2.1 有主犬的管理
5.2.1.1 有主犬的登记管理
辖区内所有家养犬、警犬等有主犬只应按户建立驱虫登记卡,实行有主犬拴养,因地制宜实施限养。
5.2.1.2 有主犬的驱虫
5.2.1.2.1 驱虫药选择及使用
采用吡喹酮(Praziquantel)或阿苯达唑(Albendazole)对3月龄以上的有主犬进行药物驱虫。投药前家犬应禁食12 h。把药物包放在被犬能吞食的诱饵中进行投喂。投药剂量、疗程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5.2.1.2.2 投药频率和间隔
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犬只每月驱虫一次(或至少45 d驱虫一次),每年8~12次。非重点流行地区犬只每季度进行一次驱虫,4次/年。
5.2.1.2.3 驱虫后的犬粪处理
犬驱虫后,收集其5 d内的粪便每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其中的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可采取焚烧(动物粪便直接焚烧,粪便污染区用汽油喷灯进行焚烧处理)或化学消毒(将粪便浸泡在3.75%次氯酸钠溶液中5 min以上)进行处理。
5.2.2 无主犬的管理
在疫区扑杀无主犬,非疫区收容的无主犬定期驱虫。
5.2.3 野外犬科动物的管理
野外犬科动物(流浪犬、狼、狐狸等)粪样较多的区域投放包被100 mg吡喹酮的饵料包,并在投放区采集野外犬科动物的粪便进行虫卵检测。
5.2.4 犬只转运
未经检疫的犬只严禁转运,防止染疫犬跨区域传播包虫病。 羊的管理
5.3.1 饲养管理
1) 重点流行区是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划定名单,根据防控政策重点流行区会进行调整。
2) 非重点流行区是除重点流行区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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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羊群加强饲养管理,进行适当补饲,增加运动,提高抵抗力。禁止羊与犬接触。对饲养场定期进行消毒。避免羊只采食、饮用被犬粪便污染的饲草料和水源。
5.3.2 羊驱虫
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定期进行整群驱虫,每年2~3次,驱虫的药物可选择吡喹酮或阿苯达唑等药物。
5.3.3 粪污处理
羊粪处理应按照GB/T 36195的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规定。
5.3.4 羊的免疫接种
5.3.4.1 疫苗的选择、运输和保存
选择国家正式批准的疫苗并按疫苗的说明书进行运输、保存和使用,同时做好免疫记录。
5.3.4.2 免疫程序
重点流行地区3月至4月龄羔羊首免,间隔1个月加强免疫,之后每年加强免疫一次。
5.3.4.3 免疫效果监测及评价
加强免疫7 d后,采用国家批准的试剂进行检测,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5.3.4.4 补充免疫
当免疫羊群抗体阳性率低于70%时进行补充免疫。
5.3.5 病羊处置
养殖场或个人发现包虫病阳性病例应及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对病羊进行隔离饲养与治疗,治疗药物可选用吡喹酮或阿苯达唑,同时对病情严重羊只进行淘汰,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3.6 羊只屠宰管理
5.3.6.1 屠宰场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感染包虫病羊只的脏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
5.3.6.2 自宰自食的羊只,不用未经煮熟的脏器喂犬,同时做好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 人员防护
5.4.1 学习包虫病防治科普知识,了解包虫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提升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4.2 从业人员在接触疑患病动物、病料和排泄物等时,应穿防护服、胶靴,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用过的防护服、一次性口罩、手套进行高温或焚烧无害化处理,胶靴用消毒药水浸泡杀虫灭卵。
6 档案管理 分类归档犬驱虫和犬粪检测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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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羊只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饲养管理、免疫、驱虫、兽药及饲料采购和使用、消毒、废弃物处理、病死羊处理、检疫、运输、销售等记录。 档案的建立和保存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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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录A (资料性) 包虫(棘球蚴)生活史
寄生虫生活史:细粒棘球绦虫(Echinococcus granulosus)成虫寄生于终末宿主犬科动物的小肠中,其孕节和虫卵随粪便排至体外,污染草、饲料和饮水,中间宿主羊、牛、骆驼等家畜和人吞食后,卵中的六钩蚴钻入肠壁血管,随血流到肝、肺组织中寄生,经6~12个月的生长,成为具有感染性的细粒棘球蚴(包虫)。犬科动物吞食了含细粒棘球蚴的脏器而受感染,经40 d~50 d发育为细粒棘球绦虫见图A.1。
图A.1 包虫(棘球蚴)生活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