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899-2025 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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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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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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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直播电商管理服务规范(DB15/T 3899-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直播电商活动管理,涵盖直播平台、直播间、MCN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基本要求、责任义务、行为规范及消费保障等内容。
二、术语定义
- 直播平台:提供直播交易撮合及服务的网络系统。
- MCN机构:为商家和主播提供策划、运营、培训等服务的机构。
- 直播间:通过视频/音频/图文形式开展营销活动的网络空间及线下场所。
- 数字虚拟人:通过技术生成的虚拟形象,需与自然人或MCN机构关联,并显著标识。
三、总体要求
-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政策,依法纳税。
- 文化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多元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未成年人保护:
- 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销不适宜商品;
- 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危险行为或大额打赏;
- 不得使用未满10周岁儿童作为广告代言人。
- 诚信经营:
- 提供真实商品信息,禁止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 保护消费者隐私,禁止泄露个人信息。
- 知识产权:禁止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 绿色环保:推广可持续消费模式,禁止传播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四、主体责任与要求
1. 直播平台
- 基本要求:
- 符合GB/T 35409和GB/T 41247标准;
- 配备技术与内容管理团队。
- 责任义务:
- 制定直播规则、禁售目录,实时监测并留存数据;
- 建立入驻审核、投诉处理、网络安全及隐私保护机制;
- 禁止算法恶性竞争,显著展示商品信息;
- 管理用户言论,建立主播档案,与MCN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 直播间
- 场景管理:
- 禁止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的场所直播;
- 布景、道具、着装不得包含违规或不良信息。
- 运营者责任:
- 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转让账号;
- 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保存直播视频至少3年。
- 直播销售员要求:
- 实名认证,文明直播(语言、形象符合大众审美);
- 不得虚假宣传,需核实商品质量;
- 需具备行业资质(如法律、市场知识),持续学习提升能力。
- 数字虚拟人:
- 需备案并关联自然人或MCN机构;
- 制作和运营需安全评估,显著标识虚拟身份。
3. MCN机构
- 基本要求:
- 取得合法资质,遵守广告法;
- 规范内容生产,不侵犯知识产权。
- 管理责任:
- 建立主播管理规范,招募合格人员;
- 培训主播法律法规及应急能力;
- 禁止不正当竞争、违约、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
4. 供应商
- 基本要求:
- 符合GB/T 35409资质标准;
- 商品需符合国家节能减碳政策,禁止销售违禁品。
- 责任义务:
-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 禁止售假,合法宣传,按时履约。
五、消费保障与管理
- 交易履约:明确商家与主播的权利义务,平台需监督承诺兑现。
- 退换货服务:平台应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保障退款诉求。
- 评价机制: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公示规则,提供便捷评价渠道。
- 投诉举报:
- 显著位置设置投诉入口;
- 配备专职团队处理投诉,建立保证金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
- 应急机制:
- 实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切断信号、关闭频道);
- 制定安全规范和应急预案。
六、自律协同
- 倡导行业合作,加强平台间治理协同,对标治理水平;
- 共同打击严重违法违规商家和主播,营造健康行业生态。
七、其他要求
- 数据安全:平台需保障用户隐私和商业秘密,制定信息披露审核制度;
- 技术规范:虚拟人直播需通过安全评估,显著标识虚拟身份;
- 责任划分: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方需履行广告发布者/代言人责任。
八、实施与监督
- 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归口管理,联合多部门共同起草;
- 违反规范的主体将依法依规处理,平台需配合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注:本标准自2025年实施,为内蒙古自治区直播电商活动提供全面管理框架,强调合规性、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行业自律。
